準新娘拒絕贍養未來公婆,這婚還結不結了?來看看婚姻法怎麼說

看到準新娘的提出的“婚前要求”感覺她是一位很注重講法的公民!針對她的第二點“婚前要求”我們來聊聊!

贍養父母是天經地義的事,但是女婿對岳父母,兒媳對公婆是否有贍養義務呢?

沒有法定的贍養義務

準新娘拒絕贍養未來公婆,這婚還結不結了?來看看婚姻法怎麼說

法律上對父母子女關係分為兩種:

(1)自然血親的:父母與婚生子女、父母與非婚生子女。

(2)法律擬製的:養父母與養子女、繼父母與繼子女。

而岳父母與女婿,公婆與兒媳之間之間,雖然按父母子女關係相稱,但並不屬於上述規定的兩種,因此不具有法定的贍養義務。

準新娘拒絕贍養未來公婆,這婚還結不結了?來看看婚姻法怎麼說

“極特殊”情況下享有遺產繼承權

《繼承法》規定:喪偶女婿對岳父母,喪偶兒媳對公婆,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可以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但是“極特殊”的前提條件是指:

(1)必須是女婿、兒媳喪偶;

(1)必須是女婿、兒媳喪偶之後,對岳父母、公婆盡了主要贍養義務。

如果不滿足上述條件的話不享有繼承權。

準新娘拒絕贍養未來公婆,這婚還結不結了?來看看婚姻法怎麼說

看完這段分析,你是不是覺得,新聞中的準新娘拒絕照顧婆婆,反駁的天衣無縫呢?

雖然沒有法定的贍養義務,但是贍養雙方父母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同樣也是為自己的孩子做榜樣,畢竟誰都有老去的一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