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滸傳》中的女性為何都結局悲慘?


《水滸傳》中的女性為何都結局悲慘?


最近,電視劇《北京女子圖鑑》正在熱播,與原版日劇《東京女子圖鑑》相比,很多人稱少了些許真實感。其實,說起“東京”的女性世界,日本還不算“正版”。比如四大名著中的《水滸傳》,雖然以各路好漢的故事為主,但其中出現過的女性也有76位,那才是妥妥的一部“東京女子圖鑑”。施耐庵在小說裡打造或者說順手打造的女性形象主要有四類:1.“女漢子”,以扈三娘、顧大嫂、孫二孃為代表;2.“惡女”,潘金蓮、潘巧雲、閻婆惜等“淫婦”和妓女白秀英、李巧奴、李瑞蘭;3.“弱女”,林娘子、金翠蓮、王進母親、李逵母親、雷橫母親、公孫勝母親等;4.“奇女”,李師師。今天,我們不妨以《水滸傳》為入口,走進宋代東京的女子世界,看看她們的生活如何。


《水滸傳》中的女性為何都結局悲慘?


公元1112年的正月,東京的一位老婦人和她的兒子——八十萬禁軍教頭王進從東京逃亡。母子二人的目的地是延安。那時候的延安是軍事要地,老種經略相公在那裡鎮守邊疆。只要有一身好本領,便能安身立命。正月的風很冷,王進牽韁繩的手凍得通紅,年過六旬的母親坐在馬上面,回望此生再也回不去的東京——這是《水滸傳》開頭最動人的一幕。李卓吾在評點這一幕時,說:情景如畫。在她的身後,東京漫天的煙火,絢爛的如同一個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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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1114年六月底,林沖刺配滄州前,給林娘子寫了一封休書:東京八十萬禁軍教頭林沖,為因身犯重罪,斷配滄州,去後存亡不保。有妻氏年少,情願立此休書,任從改嫁,永無爭執。委是自行情願,即非相逼。恐後無憑,立此文約為照。(《水滸傳》第七回)這封休書是否符合大宋律法呢?根據《宋刑統·戶婚律》“和娶人妻”條:“諸妻無七出及義絕之狀,而出之者,徒一年半。雖犯七出,有三不去,而出之者,杖一百,追還合。若犯惡疾及奸者,不用此律。”所謂“七出”,即無子,淫佚,不事公婆,口舌,盜竊,妒忌,惡疾。“三不去”,即“有所娶無所歸”(妻子的家族散亡,無家可歸);“有更三年喪”(妻子曾為丈夫的父母服喪);“先貧賤後富貴”(丈夫娶妻時貧賤,但後來富貴的)。所謂“義絕”,指夫妻間或夫妻雙方親屬間或夫妻一方對他方親屬若有毆、罵、殺、傷、奸等行為,就視為夫妻恩斷義絕,不論雙方是否同意,均須強制離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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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的法律規定,只有在七出、義絕的情況下,男子才可以休妻,女子存在“三不去”的情形,即便存在“七出”的事由,也不能休妻(但是,若女子存在“七出”中的“惡疾”、“ 淫佚”,即便同時存在“三不去”的情形,男子也可以休妻)。林沖只是因為要被流配,就提出休妻,且林娘子並不同意,從法律角度來說,林沖的休書根本就不具有法律效力,達不到解除婚姻關係的法律效果,他的做法本身明顯違法,按照“諸妻無七出及義絕之狀,而出之者,徒一年半”,林沖寫這封休書應該被處以“徒一年半”的罪責。面對這封休書,林娘子“心中哽咽,又見了這封書,一時哭倒,聲絕在地。”顯然,林沖休妻的決定對林娘子的傷害是巨大的。即使是林娘子被高衙內玷汙,失去了貞操,也不能構成休妻的理由。其實,最合法的選擇是林沖帶上林娘子一起去滄州:《宋刑統》 “諸犯流應配者,三流俱役一年,妻妾從之,父祖子孫欲隨者,聽之……若流移人身喪,家口雖經附籍,三年內願還者放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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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條裡明確地說了,犯罪人配發外地,家屬願意跟隨前往的,是准許的。而且根本不用擔心會因此失去“東京戶口”——宋代的戶籍三年一造,各州府申送尚書省備查。流放之人及其家屬到達配所,已經在流配之地落戶的,期滿後願意回原籍的,予以准許,不願意回原籍,而是選擇繼續居住於配所地的,也予以准許。還有就是途中的費用,按照宋代的制度,囚犯(包括他們的隨行者)在遷移時,沿途驛站和糧倉應為他們提供一定的供給,林娘子願意跟隨林沖去,期間的費用均由當時的公共財政予以支付的。當然,我們是知道林沖發配途中已經埋下了殺機,如果沒有魯智深,他早就在野豬林被殺了,假如林娘子跟著林沖去滄州,看起來是暫時逃離了東京高衙內的魔爪,但是路上還是有很大被強姦和殺害的可能性,那麼問題來了:留在東京的林娘子會過上幸福安穩的日子嗎?
《水滸傳》中的女性為何都結局悲慘?​拿到休書後的林娘子終日幻想著:我的意中人是一位蓋世英雄,有一天他會提著丈八蛇矛來接我。她沒有等來他的蓋世英雄,卻一次次等來了高衙內。上上次高衙內來,告訴她林沖在野豬林被野豬吃了,她不信;上次高衙內又告訴她,林沖在滄州草料場被火燒死了,她還是不信。當這次高衙內過來時,她終於明白,她越是不信,林沖就越得死。她從枕下取出一條林沖的腰帶,搭到房樑上,繫了個死結,“官人,我等不了你了!”公元1114年的冬天特別冷,一個殘雪初晴的早晨,林沖藏在梁山東山路邊的一片林子裡,他和他已經舔舐過仇人鮮血的解腕尖刀,靜靜等待著投名狀的到來。林沖自己也不知道,在等待投名狀的生死關頭,他為什麼會忽然想起和娘子一起在東京勾欄裡看戲時的場景:臺上的人吱吱呀呀地唱著,娘子一會微笑,一會熱淚盈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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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模仿勾欄裡唱戲的人,輕輕哼了兩句,用帶著點河南口音的官話含混地吐字,調也不知道走到哪裡去了:“世事看透,江湖上潮起潮落,什麼恩怨過錯,在多年以後還是讓人難過,心傷透……娘子還在等我,淚不休,語沉默。娘子,娘子,娘子依舊每日折一支楊柳……”林沖沒有拿到投名狀,他坐立不安,他的解腕尖刀時不時想從刀鞘裡跳出來,去舔舐那個書呆子王倫的脖子,可每每想起娘子,他就把刀狠狠地按到自己的肋骨縫裡。第二年秋天,林沖終於殺了王倫。他等來的是,林娘子已不在人世。 離開東京的歌妓金翠蓮、閻婆惜、白秀英都是曾經的“東京好聲音”。閻婆惜閻婆惜 電視劇《新水滸》劇照閆婆惜“年方一十八歲,頗有些顏色”,和父母從東京來到“山東投奔一個官人不著,流落在這鄆城縣。”本來有聲樂專長的閆婆惜來了鄆城後,“不想這裡的人不喜風流宴樂,因此不能過活”,加上父親“害時疫死了”,家裡沒錢辦喪事,喜歡學雷鋒的宋江就資助了幾兩銀子給她。閆婆惜她媽見宋江出手闊綽,在鄆城有權有勢,又發現“他下處沒娘子”,便託王婆做媒。宋江初時不肯,怎當這婆子撮合山的嘴攛掇,宋江依允了,就在縣西巷內討了一所樓房,置辦些家火什物,安頓了閻婆惜孃兒兩個在那裡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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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候雖然沒有諸如“公務員嚴禁包養情婦”這樣的明文條例,但宋江養個妾難免被人揹後非議,再加上他又是黑白兩道通吃的人,喜好女色一向是被江湖上的人看不起的,所以他新鮮過後,就開始疏遠閆婆惜。疏遠,不能表現太明顯。於是,他就帶張文遠來閆婆惜這裡喝酒。張文遠是宋江的同事,“生得眉清目秀,齒白唇紅;平昔只愛去三瓦兩舍,飄蓬浮蕩,學得一身風流俊俏”,閆婆惜怎能不喜歡。所以宋江這頂綠帽子是自己故意給自己帶的,論智商,宋江肯定在武大郎之上,但是武大郎絕不會請西門慶到家裡做客。在宋江知道閆婆惜和張文遠有一腿之後,心想:“又不是我父母匹配妻室。他若無心戀我,我沒來由惹氣做甚麼?我只不上門便了。”如果沒有“招文袋事件”,再過些日子,閆婆惜和張文遠的感情再發展發展,很有可能就能成正果,這正好也圓了宋江的心思。由於閆婆惜剛滿十八就稀裡糊塗做了妾,剛遇上一個能疼她愛她的人,就死在了這名官吏手裡,她這輩子也沒能舉辦一場正兒八經的婚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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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滸故事》連環畫“宋江殺惜”

當時的婚禮可不是像宋江那樣,“在縣西巷內討了一樓房,置辦些傢伙什物,安頓了閻婆惜孃兒兩個在那裡居住”就可以的,按照《東京夢華錄》的記載,光訂親就有一套複雜的程序:凡娶媳婦,先起草帖子,兩家允許,然後起細帖子,序三代名諱,議親人有服親田產官職之類。次簷許口酒,以絡盛酒瓶,裝以大花八朵、羅絹生色或銀勝八枚,又以花紅繳簷上,謂之繳簷紅,與女家。女家以淡水二瓶,活魚三五個,筯一雙,悉送在元酒瓶內,謂之“回魚筯”。《東京夢華錄》卷第五在東京長大的閆婆惜自然見識過別人的娶親場面,她肯定跟張文遠講過。“我們東京那裡的婚禮,新郎家的花簷子大轎要抬到新娘家門口,新娘家把準備好的彩色綢緞放到轎子裡,樂隊吹吹打打好半天,化好妝的新娘才能上轎。新郎家要給轎伕準備紅包,轎伕拿到紅包,才起轎”閻婆惜說,“新郎家要找一個陰陽先生,拿個斗子在門口等著,斗子裡盛著谷啊、豆啊、銅錢啊、果啊什麼的,都是象徵著幸福吉祥的東西,等新娘一下轎,這個先生把斗子往門前一撒,讓看熱鬧的小孩去搶,這叫‘撒谷豆’。”“你小時候搶過嗎?”張文遠笑嘻嘻地問。“怎麼沒搶過?”閆婆惜陷入了美好童年的記憶中:“我每次都準備一塊手帕,專搶好吃的,搶來就放到手帕裡包著,不捨得一下子吃完。”“東京的規矩真多!”張文遠感慨,“倘若宋押司肯把你送給我,我也照東京的規格娶你!”閆婆惜笑了起來,這一晚,鄆城縣月色滿街,烏龍院春色無限,閆婆惜唱了她在東京時最喜歡的一首曲子,這是閆婆惜生命最後的絕唱:媽媽看好我的我的紅嫁衣不要讓我太早太早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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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1118年,農曆戊戌,狗年。讓雷橫感到迷惘和恐懼的是,如今的奸臣個個都是宋徽宗趙佶的寵臣。“六月乙卯,加蔡京恩,官其一子”,“八月甲寅,以童貫為太保”……這些人就是後來導致亡國的“六賊”。在這樣的朝廷下,雷橫註定不能在事業上有所作為。對他來說,做個孝子也許是他最後能夠堅守的純潔之地,只是他沒有預料到他的堅守帶來的卻是滅頂之災。在《水滸傳》裡,這一年的二月下旬,山東濟州鄆城知縣的情婦----歌女白秀英,被正在繁華地段勾欄門首處帶枷示眾的步兵都頭雷橫打死了!多位目擊者口述,事發前,白秀英正辱罵毆打雷橫的老母親:“只一掌,把那婆婆打個踉蹌,那婆婆待掙扎,白秀英再趕入去,老大耳光子只顧打” (《水滸傳》第50回) 白秀英為追隨新任知縣,來到鄆城開勾欄演出一炮而紅,街頭巷尾都誇其“端的是個好粉頭!”鄆城縣的都頭雷橫被人拉去觀看她的演出,還坐的是前排位置。 白秀英託著盤子,先到雷橫面前。雷橫便去身邊袋裡摸時,不想並無一文。雷橫道:“今日忘了,不曾帶得些出來,明日一發賞你。”白秀英笑道:“‘頭醋不釅二醋薄。’官人坐當其位,可出個標首。”雷橫通紅了麵皮,道:“我一時不曾帶得出來,非是我捨不得。”白秀英道:“官人既是來聽唱,如何不記得帶錢出來?”雷橫道:“我賞你三五兩銀子,也不打緊,卻恨今日忘記帶來。”(《水滸傳》第50回)按道理,看戲買票,該多少錢給多少錢。一向看“霸王戲”慣了的雷橫平日吃喝玩樂需要自己買單的時候也不多;就算是帶了,也覺得沒有必要給,他可以用“維持治安”的理由免費看鄆城縣所有的演出,他不知道白秀英是鄆城縣知縣的相好,一番撒嬌過後,雷橫披枷帶鎖跪在縣城最繁華的地段,“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雷橫心甘情願認栽。可是雷橫的老母親如何懂得這些個利害道理,眼見自己兒子被枷在大街上受苦,百般心疼萬般難過...又聽聞這一切都因為得罪了縣官的相好,她和天底下所有的母親一樣想為自己的兒子“討個公道”。對於“退一步海闊天空”的雷橫來說,你可以讓我披枷帶鎖跪在大街上肆意侮辱,可是怎能打我老母親?最後,這個殺死知縣相好的官吏,被判了刑。3東京名妓李師師 央視98版《水滸傳》李師師小說《水滸傳》中的宣和三年(公元1121年)正月,為了招安大計,宋江等人去東京看花燈,宋江想盡辦法也要見李師師一面,滿大街興致勃勃地打聽李師師和皇上小趙的緋聞...在98年央視的電視劇《水滸傳》中,李師師去了街上看花燈,劇中熱鬧的還原了當年的東京城美麗的鰲山,彷彿預示了這絢爛背後虛弱的趙宋王朝即將傾覆的江山....李師師,汴京名妓,張子野為刊新辭,名《師師令》,略雲:“蜀綵衣長勝未起,縱亂雲垂地。正值殘年和月墜,寄此情千里。”秦少游亦贈之辭雲:“看偏潁川花,不似師師好。” 這是《詞品拾遺》中關於李師師的專條解釋。除了《大宋宣和遺事》外,還有無名氏的《李師師外傳》和張端義的《貴耳集》等。李師師在歷史上確有其人,但《水滸》中的李師師基本上是虛構。宋徽宗趙佶和李師師究竟是不是“有一腿”?是否像宋江說的那樣“打得熱”?正史並無確鑿記載。 皇帝嫖娼畢竟不是什麼光彩的事,為了怕被別人認出來,趙佶以治安保衛為名,圍了一條通道,直通李家,叫做“潛道”。從此,趙佶同李師師來往,就從這條“潛道”走,《水滸傳》中也提到了這條“潛道”:宋江只要等她問其備細,卻把心腹衷曲之事告訴,只見奶子來報:“官家從地道中來至後門。”李師師忙道:“不能遠送,切乞恕罪。”(《水滸傳》第七十二回) 宋徽宗挖地道去見李師師的事,可以肯定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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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有三: 以趙佶這樣一個皇帝的身份,如果想掩人耳目,用不著用那麼笨拙的方法。挖條地道的動靜很大,從大內皇宮挖到鎮安坊,想不驚動百姓不太可能,如果說不怕驚動百姓,那挖地道的意義何在呢? 趙佶和李師師“有一腿”的證據是周邦彥的一首詞《少年遊·為道君、李師師作》其中“馬滑霜濃,不如休去,直是少人行。”意思是說天晚了,路上結霜了,馬蹄滑了,沒有行人行走了,不太安全了,不要回去了。如果有地道,何來的“馬滑霜濃”,“直是少人行”。 據考古記載,當時汴京的皇城大內裡面確有地道,但是那些地道都是在皇宮與皇宮之間相通的,沒發現有哪一條是超越皇城的。假如真有出皇城的地道,也不至於後來當金軍把皇城包圍之後,皇族成員一個也沒逃掉,被金軍一鍋端。 所以,這條從皇宮到李師師床下的嫖妓專用地道,只是人們為了增加這個故事的傳奇色彩而想象出來的。在男權社會里,這樣的風流韻事受傷害的往往都是女人。“紅顏禍水”這頂帽子一旦扣過來,她就成了禍國殃民的根源。 《水滸傳》沒有寫李師師的最終下落。隨著北宋的滅亡,宋徽宗後宮佳麗們沒有一個有好下場,在兵荒馬亂國破家亡之時,李師師的下場可想而知,當然種種結局也只是人們的猜測,李師師究竟下落何方,又是因何而死,隨著時光的流淌早已泯滅在歷史的長河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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