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太把自己當一回事了,也許自己什麼也不是


不要太把自己當一回事了,也許自己什麼也不是

李志石

有人在業務上確實有一手,他處理的事情,往往讓人無法企及。有一天,他跟領導鬧了矛盾,要離開這個單位了。他跟同事說,我離開了,不出半年,你們再也找不到從前的感覺了。

誰知半年以後,這個話沒有靈驗,單位裡反而取得了後來居上的業績,讓人刮目相看。

這件事告我們,有些人往往高估自己在別人心中的位置,太把自己當回事了,總想著自己在別人心目中佔有什麼位置,總想是別人離不了他,而一旦不符合他的想象,就陷入抱怨與煩惱。

我們任何人都不要把自己在別人心目中的位置估計的太高。地球離了誰,都照樣轉動;越是覺得別人會眷戀著你,這一幕越是不會出現,偶爾想起你也許有可能;別人不可能太在乎你,只要不自作多情,一切都會變得很平和,很自然,也不會責怪別人。

有句話說的好:“20歲時,我們顧慮別人對我們的想法;40歲時,我們不理會別人對我們的想法;60歲時,我們發現,別人根本就對我們沒有想法。”

除了個別人,沒誰真的關心你是否優秀,也沒有誰瞧不起你,因為大家根本就沒瞧你。大家都很忙,都要忙自己的生活。

英國思想家羅素就說過:“在和別人、即使是與自己最親近的人的一切交往中,也應該認識到他們是從自己的角度看待生活的,觸及的是他們的自我,而不是從你的角度、從觸及你的自我來看待生活。不應該期望任何人為了另一個人的生活而改變他的生活。”

即使自己做得很好,也不可能每個人都把你當做一回事,或許還有人看不慣你。因為每個人都有自己看不慣,有被別人看不慣的時候。

有人忽略你的時候,甚至看不起你的時候,我們也沒有必要那麼傷感。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我們的生活也不可能有太多的人一直陪著。人一輩子有幾個知己就足矣。

如果有人對自己不肖一顧,那說明沒有感情,這樣的人,我們沒有必要說什麼,自覺的走開就行。最悲涼的是人心,不高估自己在別人心裡的位置,也就不會有自己尷尬的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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