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25日宣佈,自6月10日起,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完善價格機制。這是我國自2010年以來首次調整居民用氣門站價格,最大上調幅度原則上不超過每立方米0.35元。同時,推行季節性差價政策,形成靈敏反映供求變化的季節性差價體系。
6月10日居民用氣門站價格上調後,居民購氣價格不會立刻調整。
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與加強天然氣輸配價格監管同步推進,有利於降低銷售價格調整幅度。
由於各省門站價格調整幅度不一,各地終端銷售價格調整幅度也不一樣。以城鎮居民每戶每月基本生活用氣20立方米、每立方米最多上調0.35元測算,每戶每月增支7元左右。
此次理順價格涉及氣量只佔國內天然氣消費總量的15%左右。按終端銷售價格最大提價幅度每立方米0.35元、2018年8月全部疏導測算,影響2018年CPI上升0.02個百分點甚至更小。
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說,居民和非居民用氣門站價格銜接後,消費旺季可在基準門站價格基礎上適當上浮,消費淡季適當下浮,可引導用戶旺季少用氣、淡季多用氣,促進削峰填谷。
現行價格機制掣肘行業發展
自2010年5月國家發改委發佈《關於提高國產陸上天然氣出廠基準價格的通知》以來,我國居民用氣價格已連續8年未作調整。加快理順居民用氣價格機制,早已成為各方面的共識。
國家能源專家諮詢委員會副主任周大地表示,長期以來,我國對公用事業領域民用價格的調整都比較謹慎,但天然氣進口依存度已經接近40%,進口增速比石油還要高,這越來越要求價格機制要向市場化方向逐步靠攏,居民用氣也必須跟隨市場浮動起來。
中國石油大學教授劉毅軍表示,2013年以來,非居民用氣價格機制改革已經取得很大進展,但居民用氣價格的調整一直滯後。此次理順機制,就是要將居民用氣與非居民用氣價格銜接起來,形成統一的天然氣價格聯動機制。
去年採暖季國內天然氣供應緊張的局面進一步凸顯了現行居民用氣價格機制的矛盾。一方面,居民價格缺乏彈性,不能靈敏反映市場供求變化特別是冬夏季節性差異,也不利於資源的優化配置與高效節約使用。另一方面,居民與非居民價格不統一成為供需雙方爭執焦點,導致下游燃氣企業缺乏保障居民用氣的動力。
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副院長鄭新業指出,燃氣企業從自身角度出發,在供氣緊張時有動機將民用氣轉賣為非民用,這將直接危及居民供氣保障。
理順價格有利於
天然氣行業健康發展
居民價格的理順,不僅消除了供需雙方長期爭執不下的矛盾焦點,還有利於多方協作共同進一步加強供應保障能力。
鄭新業表示,居民氣價長期維持不變,這部分供氣成本一直由上游三大石油公司補貼。這次調整後,上游企業不再承擔居民用氣的補貼壓力,將增強上游保障供應的積極性。
劉毅軍認為,由於門站價格向終端價格傳導需要一定時間,加上配氣環節價格監管加強,短期內下游燃氣企業的氣源成本將增加。但長期來看,理順居民用氣價格有助於燃氣企業在冬季用氣高峰期實現對終端的價格傳導,減少採購高價氣保低價民用需求的情況,總體利好整個天然氣行業的健康發展。
8月底前部分地區
居民氣價或上調
根據通知要求,居民用氣終端銷售價格的調整由地方政府自主決策。如果地方在2018年需要調整終端銷售價格的,原則上要在8月底之前完成調整工作。
國家發改委同時要求,各地要採取多種措施,降低銷售價格調整幅度,這包括減少中間環節加價和完善階梯氣價制度等。考慮到此次門站價格最大調整幅度為每立方米0.35元,各地銷售價格的調整將不超過這一幅度。
數據顯示,目前已通管道氣且執行門站氣價管理的29個省區市居民用氣門站平均價格在每立方米1.4元左右,與非居民用氣門站平均價格存在每立方米0.35元的差距。其中,廣東、廣西、雲南、貴州、福建等5省(區)因接入管道氣較晚,居民用氣價格已與非居民用氣並軌,此次調整主要影響其餘省區市。
值得注意的是,2016年印發的《關於加強地方天然氣輸配價格監管降低企業用戶成本的通知》中明確要求,各地要在2017年內降低過高的省內管道運輸價格和配氣價格,取消不合理收費。這部分中間環節成本的下降也將衝抵一部分居民氣價上調幅度。“部分城市的居民用氣銷售價格可能不會上調”,國家發改委相關人士表示。
明確補貼政策
對於城鎮居民用戶來講,此次價格調整對實際生活影響有限。數據顯示,若居民用氣按照每立方米0.35元上漲到位,按照每個城鎮居民家庭月度基本生活用氣量20立方米計算,每月增支僅為7元左右。
此前報道:國家發改委:居民、非居民用氣價格將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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