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順豐速遞——八百里加急,歷史上真的存在嗎?到底有多快?

古代的順豐速遞——八百里加急,歷史上真的存在嗎?到底有多快?

古驛站

在文藝作品中,常能見到這樣精彩的幕:“一卷黃塵滾滾,駿馬飛馳而至,但見人影一晃,跳將下馬。大喝:“八百里加急!御

賜金牌,阻者死,逆者亡!’”話音未落,煙塵滾滾中,騎者已如箭一般飛馳而去。

這是古人在快馬傳遞緊急公文,有點像現代的郵政特急件。古代沒有郵局,傳遞文件靠的是驛站,一般每隔二十里設一個驛站,一站一站地往下傳。文件傳遞時間則由緊急程度來定,緊急的要求每天三百里,特別緊急的每天四百里、六百里,所謂的“八百里加急”,就是特急件。遇到這樣的信件,就要用最快的馬死命跑,差不多可以日行千里。每到一個驛站換一次,吃喝全在馬上。非到萬不得已,一般不會啟用八百里加急送信。因為這樣的送信方式基本上是要跑死馬的,如果送信人體質差一些,也會勞累過度而亡。歷史記載,南北朝的北周宣帝曾親自駕馭驛馬日行三百里。而唐朝的最緊急通信要求日行五百里,其級別用的無疑是御馬。比如,天寶十四年十一月九日,安祿山在范陽起兵叛亂。唐玄宗則在華清宮,兩地相隔三千里。可6日之內唐玄宗就得到了消息,算下來每天傳遞速度達到了五百里。

古代的順豐速遞——八百里加急,歷史上真的存在嗎?到底有多快?

古關隘

正如詩人岑參在《初過隴山途中呈字文判官》一詩中所寫的“一驛過一驛,驛騎如星流;平明發咸陽,暮及隴山頭”。

那麼,對於這樣緊急的任務,如果被強盜劫去了怎麼辦?對於這一點,唐朝律法也有規定,如果耽誤的是緊急軍事文書,則罪加三等,一旦延誤時機導致戰事失敗則處於絞刑。《唐國史補》中就記載了這樣一件事:一個負責簽發公文的

員外郎,處理從河北發配到嶺南的囚犯文書。本來應該向河北、嶺南兩處發文,因夜間疏忽,只發了嶺南一地。事後,這個員外郎就被免了職,而洩露機密的人則被處以絞刑。可見,如此嚴厲的法律,一般強盜是不會搶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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驛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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