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組織申報北京市中小企業知識產權集聚發展示範區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北京市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集聚发展示范区的通知

各區知識產權局及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北京加強全國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總體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知識產權首善之區建設的實施意見》,我局制定了《北京市中小企業知識產權集聚發展示範區認定和管理工作實施方案(試行)》,建設面向科技園區、孵化器、眾創空間等創新創業載體的中小企業知識產權集聚發展示範區。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1.在本市設立的,符合本市高精尖產業發展方向的科技園區、孵化器、眾創空間和創新創業基地等中小企業集聚區;

2.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完善的內部管理制度和財務制度,且運營時間在一年以上;

3.轄區企業超過30家,且50%以上的轄區企業符合北京市高精尖產業發展方向;

4.轄區企業專利擁有總量不少於100件或發明專利擁有總量不少於30件;

5.搭建知識產權綜合服務平臺,能夠為轄區內企業提供專利挖掘、知識產權維權及知識產權投融資等知識產權公共服務;

6.具備良好的知識產權資源整合能力,集成科技創新資源,與高校、科研院所或行業組織及各類專業服務機構緊密合作;

7.已建立北京12330分中心或工作站的優先。

二、申報要求

(一)申報材料

申報單位提交中小企業知識產權集聚發展示範區專項申報書及相關附件材料紙件版一式五份,電子版材料同時發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電子版內容與紙質版保持一致)。

(二)申報程序

1.申報單位向所在區知識產權主管部門提交申報書,經由區知識產權主管部門審核後,出具推薦意見並報送市知識產權局。

2.我局組織專家對申報單位書面材料進行評審,根據綜合打分排名,對符合條件的申報單位擇優認定為中小企業知識產權集聚發展示範區,並進行網上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我局認定為中小企業知識產權集聚發展示範區。

(三)申報時間和地址

申報單位於2018年6月18日之前向我局報送申報材料。報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德勝門東大街8號東聯大廈217室。

三、聯繫方式

聯繫人:賈祺穹;聯繫電話:84080084

附件1:北京市中小企業知識產權集聚發展示範區認定和管理工作實施方案

附件2:北京市中小企業知識產權集聚發展示範區專項申報書

北京市知識產權局

2018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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