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5月26日晚106路公交車事故的情況說明
1. 106路(湘C15210)公交車駕駛員朱志光未按規定帶走車輛鑰匙,造成重大隱患及惡劣後果,予以解除勞動合同,即日生效;
2. 河西公司夜間安保巡邏人員蔡傑、周偉東工作出現重大疏忽,予以下崗處理,並接受調查;
3. 河西公司值班經理陳亮及夜班安全管理負責人張進監管不力,予以停職處理,並接受調查。
針對此次事故,公交公司積極配合相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及時救治和撫慰傷者。同時,公司將進一步分析原因,排查隱患,完善制度,多措並舉,強化管理,舉一反三,提高駕駛員及管理人員責任意識,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
湘潭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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