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平安1490954
一,種糧補貼即農民朋友所說的糧食直補。
大家知道,在2006年,中央一號文件出臺了在全國範圍內取消農業稅的政策,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作出了自2006年1月1日起廢止《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稅條例》的決定。這標誌著在我國延續了2600年的農業稅從此退出歷史舞臺,是具有劃時代意義的一件大事,是統籌城鄉發展的一大舉措,是惠及億萬農民的一大德政,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
經國務院批准,中央財政又加大對種糧農民的補貼力度,農民種糧不但不交稅反而得到補貼糧食直補資金,有效地緩解農資價格變動對農民種糧增支的影響,促進糧食生產和農民增收。
用於耕地地力保護的補貼資金,其補貼對象原則上為擁有耕地承包權的種地農民; 補貼依據可以是二輪承包耕地面積、計稅耕地面積、確權耕地面積或糧食種植面積等,具體以哪一種類型面積或哪幾種類型面積,由省級人民政府結合本地實際自定。
我們這裡是以計稅耕地面積為依據而發放的,也就是以前上繳農業稅的土地面積,現在即使土地確權面積大於或少於計稅面積,仍然按照計稅面積進行補貼。
二,土地確權。就是給農村的土地辦理一個"身份證",將過去土地的"兩權"變成"三權",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立,其中經營權可以流轉和抵押貸款,這也算是給農民帶來了更多的福利,更好地保障了農民的對土地所有享有的權利。 但是並不是所有的農村土地能夠得到確權,比如開荒地是不能隨意開荒。
開荒地給確權嗎? 一是如果自己的承包責任田邊緣有一些溝邊路邊等荒地,土地確權時可以確權;二是集體的面積稍大些的荒地荒山等,在沒有經過集體允許的情況下開荒是違規的,如果村裡所有人都同意的情況下是可以確權的,否則不行。
暢敏
這類問題很多人都有這樣的疑問,自己以前開荒出來的土地,能不能領取國家給予的補貼,能不能確定土地使用權的歸屬?
2018年,國家調整了對農業補貼的政策,也越來越嚴格了,以下情況也同樣是不給於補貼的,還有可能被處罰。
1、長期閒著荒蕪的農業用地,長期不耕種有可能被村集體收回;
2、耕地上建房的土地,這個是違法行為,是會被拆除或者處罰的;
3、把農業用地改變為飛農業用地;
4、大規模破壞耕地的,還有面臨著打擊處罰;
5、汙染土地的;
鄉村的小農
開荒地不能給補貼,集體應抹收,並且還要負私字亂開亂挖法律責任,為什麼這麼說呢?
國家土地資源歸國家和集體所有,改革開放前,經過了農業學大寨,大搞農田基本建設,山水林田路得到了很好的治理,我們的父輩做出了很大犧牲,可是近幾年來,由於私字亂採亂挖亂開荒種地,造成了農田很大的破壞,水利設施基本不能用,因此,我們這裡出臺規定,如果集體要開發必須審請上級政府比準,如果私人開荒種地,集體有權抹收,並且要進行罰款。
如果這種現象不禁止,國家還給你補貼,豈不是,在縱容私字亂開亂挖的現象嗎?因此,我們這裡的村民,都知道私字亂釆亂挖亂開荒種地是違法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