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五年廣東未成年人犯罪數量持續大幅下降

據瞭解,廣東法院積極探索適合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特點的審判、矯正方式,在審理中,注重與其他司法機關加強協作配合,以預防重新犯罪為目標,創設了一系列富有廣東特色的延伸幫教機制:包括以社會調查、審前診斷等制度為組成部分的“庭前保護制度”,以圓桌審判、綠色通道、法庭教育、心理干預、“誡免談話”等制度為組成部分的“庭中保護制度”,以法官寄語、跟蹤幫教、外地緩刑未成年罪犯回訪考察、在押服刑未成年罪犯幫教督導、監管(監督)令等制度為組成部分的“庭後保護制度”,以特邀人民陪審員、社會觀護員、“四分開”等制度為組成部分的“延伸保護制度”。

特色保護體系對未成年人犯罪起到了較好的預防和遏制作用。統計表明,五年來,廣東未成年人犯罪數量持續大幅下降。2017年,廣東法院共判處未成年罪犯4385人,佔同期罪犯總數的3.45%,二者相比2013年分別下降40.16%和55.6%。

在司法助力“失足少年”重返社會方面,廣東法院創設了以判後矯正建議、前科封存、判後復學為主要內容的庭後幫教機制,助力失足少年重返社會。以廣州為例,廣州兩級法院在全省率先試點社會觀護員、判後矯正建議制度,使審判階段的幫教工作和判決後的社區矯正工作實現“無縫銜接”。

為幫助未成年罪犯擺脫犯罪記錄的影響,順利迴歸社會,減少重新犯罪,根據新的《刑事訴訟法》規定,廣東法院在全省對輕罪未成年罪犯的犯罪檔案封存實現了全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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