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廣西一越南廣寧跨境自駕車旅遊管理試點方案

中国广西一越南广宁跨境自驾车旅游管理试点方案

中國廣西—越南廣寧跨境自駕車旅遊管理試點方案

一、活動範圍

從防城港市東興口岸行駛到桂林市(範圍涉及防城港市、欽州市、南寧市、柳州市、來賓市、桂林市)。在廣西活動期間,跨境自駕車旅遊團隊不得進入軍事管理區等限制區域行駛、逗留、停放、攝像和拍照,不得進入未經批准的廣西其他地市及其他省、直轄市、自治區區域。

二、旅行社經營要求

(一)開展跨境自駕車旅遊業務的資質

開展跨境自駕車旅遊業務的資質。經營出境自駕車旅遊業務的旅行社必須是在廣西註冊、具有經營中國公民出境旅遊業務資質的企業,並配有通曉越南語言的領隊人員。旅行社須經自治區旅遊主管部門審核並通報自治區公安廳、交通運輸廳、廣西公安邊防總隊、南寧海關等部門,才能開展相應的業務。經營入境自駕車旅遊業務的旅行社按現行旅行社管理有關條例執行。

(二)旅行社的責任

1.旅行社須有健全的組織管理系統和規範,連續兩年沒有發生重大旅遊安全事故和重大旅遊投訴、未受到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處罰。

2.旅行社須制訂有自駕車旅遊安全管理措施、應急預案等規章制度。明確安全責任,並將自駕車旅遊安全管理責任落實到具體工作人員。

3.旅行社要與越南依法成立、經越南政府指定可開展跨境自駕車旅遊業務、信譽良好的旅行社簽訂書面合同,在中越兩國約定的跨境自駕車旅遊範圍內開展跨境自駕車旅遊業務。

4.旅行社須按照報備旅遊線路(線路應明確遊覽、娛樂等項目具體內容,遊客食宿設施具體地點等內容)、出入境口岸、停留時間和範圍,組織跨境自駕車旅遊活動。

5.旅行社在組織自駕車旅遊過程中不得變相載客經營。簽訂旅遊合同應明確註明接待自駕車旅遊者的遊覽、娛樂、食宿等服務安排、接待標準、價格、車輛停放地點、行使期間的安全保障、發生交通事故的處理、團款結算的時間和方式等。

6.國內組團社要督促境外接待社,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計劃安排旅遊活動,不得組織旅遊者參與涉及色情、賭博、毒品等違反當地法律法規的活動,不得擅自改變行程、減少旅遊項目,不得強迫或變相強迫旅遊者參加額外付費項目。

7.旅行社須按程序召開行前說明會,向遊客宣講越南或我國海關、公安邊防、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旅遊目地風俗習慣等注意事項,提醒遊客注意旅遊安全。針對入境我區的旅遊團隊,旅行社要著重對駕駛人進行我國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標誌標線等知識培訓。

8.旅行社須強化對自駕車旅遊車隊和人員的管理,須安排有相應語言能力的導遊全程陪同,督促其嚴格遵守當地法律法規和尊重當地的風俗,確保入境人員不脫團自駕活動;協助參與跨境自駕車旅遊的車輛及人員購買足額第三者責任保險(包括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機動車商業第三者責任保險)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以提高旅途中遭遇突發風險的應對能力;與住宿酒店簽訂協議,在跨境自駕車旅遊團隊住宿期間,要求酒店配合對自駕旅遊車輛進出進行管理;對車隊進行編號,在行駛途中按照車隊編號順序行駛,如車隊的數量較多,應把車隊分組並注意控制行駛速度。

自駕車旅遊團隊必須有所在國的團隊引導車引導,方可上路行駛。跨境自駕旅遊車輛在道路上發生交通違法行為的,旅行社應當督促和協助駕駛人主動接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及時消除交通安全隱患。

9.旅行社存在超範圍活動、不按規定線路經營、不按規定時限和內容申報、未落實管理責任等情形,被相關職能部門通報3次以上的,由自治區旅遊發展委員會取消其跨境自駕車旅遊經營資格,2年內不得從事跨境自駕車旅遊業務,並及時通報各有關部門。

10.參與跨境自駕車旅遊的人員發生重大旅遊安全等涉外案事故,旅行社須立即向公安機關、旅遊主管部門以及組團社報告;如在境外應同時向中國駐越南使(領)館報告,啟動應急救助機制。

三、自駕車旅遊車輛類型、車輛數量、入境逗留時間的管理

(一)車輛類型:出境越南車輛為8座以下,核載人數不超過8人;入境廣西車輛為9座以下,核載人數不超過8人。

(二)跨境自駕車旅遊團隊入境停留時間:在簽證有效期內,跨境自駕車旅遊團隊入境到廣西旅遊,一次逗留時間不得超過10天,如發生車輛故障、交通事故等不可抗力的原因,則可以延長最多3天逗留時間,公安機關依法強制要求的除外。

(三)出(入)境自駕車旅遊團隊車輛數量

1.車輛數量:跨境自駕車旅遊必須整團進整團出,每個自駕車旅遊團隊車輛數量至少3輛以上(含3輛),最多不超過10輛。

2.出境或入境自駕旅遊車輛總數每天各不能超過50輛。

3.每個月出境或入境自駕旅遊車輛總數各不能超過300輛。

四、自駕車旅遊相關手續辦理流程

(一)出境越南

1.提前向當地口岸國際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廣西國際道路運輸服務信息系統進行申報,並辦理車輛行車許可證和國籍識別標誌。

系統上傳所需材料:車輛行駛證有效期限正副頁,駕駛人駕駛證有效期限正副頁,境外適用的車輛第三者責任保險憑證。

2.在海關部門按相關規定辦理車輛出境通關手續。

所需材料:車輛行車許可證和國籍識別標誌;國際道路運輸車輛備案表;運輸工具檢疫證書;車輛行駛證有效期限正副頁、駕駛人駕駛證有效期限正副頁、駕駛人出入境有效證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公路車輛出境(港)申報單;司乘人員自用物品申報單(出境);出境車輛及人員信息表(司機+隨行乘客);及海關要求的其它單證。

3.提前24小時向邊防檢查機關申報提交自備車輛出入境邊防檢查申報單,含行程計劃(出入境時間及口岸,活動路線),司乘人員(姓名、性別、國籍、出生日期、出入境證件號碼、簽證號碼)和車輛信息(車輛型號、車牌號碼)。

4.車輛進入口岸監管區自駕車指定停放點。

5.自駕旅遊人員和車輛在指定場所,按照規定通關流程接受口岸聯檢部門查驗。

6.越南地接社辦理中國跨境自駕旅遊車輛入境越南相關手續(具體手續按越南當地口岸規定執行)。

7.車輛進入越南境內。

(二)入境中國廣西

1.旅行社組織自駕車旅遊團隊入境前,須提前10個工作日將自駕車旅遊的行程計劃、人員名單、性別、國籍、出生日期、有效護照和簽證、駕駛證、車輛行駛證、車型、車牌號等相關資料提交自治區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

2.自治區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審核同意後,旅行社辦理越南跨境自駕旅遊車輛入境中國相關手續。

(1)當地口岸國際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採集入境車輛基本信息。所需材料:車輛行車許可證,國籍識別標識,車輛行駛證有效期限正副頁,駕駛人駕駛證有效期限正副頁,中國境內適用的車輛第三者責任保險憑證。

(2)按規定向海關繳納入境車輛的保證金或者依法認可的其他擔保。

(3)在海關部門按相關規定辦理車輛入境通關手續。

所需材料:車輛行車許可證和國籍識別標誌;國際道路運輸車輛備案表;車輛行駛證有效期限正副頁、駕駛人駕駛證有效期限正副頁;越南衛生檢疫部門出具的《運輸車輛衛生檢疫證書》、《運輸工具檢疫申報單》、當地具備資質的檢疫處理單位出具的《檢疫處理結果報告單》;當地海關簽發的運輸工具檢疫證書、運輸工具檢疫處理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公路車輛進境(港)申報單;司乘人員自用物品申報單(入境);入境車輛及人員信息表(司機+隨行乘客);及海關要求的其它單證。

(4)提前24小時向邊防檢查機關申報提交自備車輛出入境邊防檢查申報單,含行程計劃(出入境時間及口岸,活動路線),司乘人員(姓名、性別、國籍、出生日期、出入境證件號碼、簽證號碼)和車輛信息(車輛型號、車牌號碼)。

3.越方車輛憑在越南提前辦理好的車輛行車許可證和越南車輛國籍識別標誌進入我區當地口岸指定停放區域。

4.自駕旅遊人員和車輛在指定場所,按照規定通關流程接受口岸聯檢部門查驗。

5.車輛進入中國廣西境內。

6.向口岸當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駕駛人臨時機動車駕駛許可、臨時入境機動車號牌和行駛證,並將臨時入境機動車號牌放置在車輛前擋風玻璃內右側。

申領臨時機動車駕駛許可證所需材料:《臨時機動車駕駛許可申請表》、有效護照及簽證複印件、境外機動車駕駛證複印件及中文翻譯文本;符合中國駕駛的年齡、身體條件許可證明文件;兩張一寸近期半身免冠正面白底彩色照片;旅行社接待計劃。

辦理臨時入境機動車號牌和行駛證所需材料:境外車輛行駛證複印件及中文翻譯文本;海關准許機動車暫時進境憑證;境外主管部門核發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及中文翻譯文本;不少於臨時入境期限的中國境內適用的車輛第三者責任保險憑證);旅行社接待計劃。

(注:(1)首次經營跨境自駕車旅遊業務的旅行社須提前5個工作日到各聯檢部門辦理旅行社資質備案。(2)辦理上述手續時間:各部門接收申報材料後一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

五、口岸通關保障

東興市人民政府負責建立東興口岸自駕車旅遊通關協調機制,旅行社應根據口岸流量規律和聯檢部門信息提示,選擇錯峰出行,避免造成口岸擁堵和意外情況。

防城港、東興市政府負責牽頭對東興口岸現有檢查現場進行優化改造,合理配置查驗配套設施,保障跨境自駕車旅遊業務常態化開展。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負責將跨境自駕車旅遊業務的通關查驗功能納入東興二橋口岸整體規劃。正式對外開放後,防城港市人民政府負責協調將跨境自駕車旅遊業務整體遷移至東興二橋口岸。

六、入境遊客的管理

外國人在中國境內旅館住宿的,旅館應當按照旅館業治安管理的有關規定為其辦理住宿登記,並向所在地公安機關報送外國人住宿登記信息。外國人在旅館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應當在入住後二十四小時內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機關辦理登記。

七、入境自駕旅遊車輛駕駛人的管理

(一)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以下證件

1.有效護照和簽證(獲得免籤除外);

2.與所駕車型相符的臨時機動車駕駛許可證;

3.安全技術檢驗證書;

4.有效車輛行駛證;

5.中國境內適用的車輛第三者責任保險憑證

6.入境機動車臨時號牌和行駛證。

(二)瞭解當地法律法規、交通標識、信號系統以及旅遊活動線路及範圍。

(三)入境後,嚴格遵守當地相關法律法規,服從旅行社安排,在規定範圍和線路內開展旅遊活動。

八、監督管理

自治區旅遊、公安、交通運輸、海關、邊防等部門應在各自職權範圍內依法依規開展工作,建立健全跨境自駕車旅遊綜合監督保障機制,依法對參與跨境自駕車旅遊的車輛和人員進行監督和管理,並提供便利條件。口岸當地政府相關部門應加強協調配合,聯合辦公,簡化流程;口岸部門為符合條件的自駕車旅遊團隊設置快捷通關通道。各設區市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當地承辦中越跨境自駕車旅遊業務的旅行社給予業務指導。各縣(市、區)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轄區內中越跨境自駕車旅遊市場進行管理並及時排查安全隱患,保障跨境自駕車遊客的合法權益。

九、在組織中越跨境自駕車旅遊試點活動期間,如發生與實際需求不相符的情況,由自治區旅遊發展委員會負責彙總有關問題,並報告自治區人民政府研究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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