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訊的3000萬投資黃了!投資人要退股,你該怎麼辦?

騰訊的3000萬投資黃了!投資人要退股,你該怎麼辦?

很多科技領域的朋友們如果經常看科技資訊的話,一定看到過“差評”的文章,這個自媒體的母公司最近獲得了三千萬的A輪融資,領投方是騰訊“TOPIC”基金。

騰訊的這個“TOPIC”基金主要是針對內容產業的投資,這是對於科技新媒體這個垂直領域的首筆投資,不過就因為這筆投資,騰訊被自媒體指責“背離價值觀”,“差評”被指洗稿。

5月24日的時候,自媒體大號“三表龍門陣”推送了一篇《騰訊大如藏獒,說到底還是狗》的文章,質疑差評的文章涉及“洗稿”。

文章是這麼說的:

騰訊的3000萬投資黃了!投資人要退股,你該怎麼辦?

關於騰訊興趣內容基金(TOPIC)投資自媒體賬號“差評”一事,在業界引起較多爭議,公司將重啟更加嚴格的盡職調查程序,如與騰訊保護知識產權的原則不符,我們將協商退股。

騰訊的3000萬投資黃了!投資人要退股,你該怎麼辦?

雖然在輿論漩渦中的雙方已經達成了統一意見:撤資退股。但是真的具有可操作性嗎?

通過天眼查,我們能看到,工商登記已經完成,差評的母公司“麻瓜科技”股東名單裡已經出現了騰訊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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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過企業的朋友們應該知道,工商信息變更完成後,意味著這筆投資已經走完了所有流程。

雖然工商信息已經變更完成了,但其實退股還是操作可以的,只不過流程比較麻煩,關於股東退股需要符合的條件,我國的《公司法》是這麼規定的:

如果股東需要退股,根據《公司法》第74條,股東退股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2、公司合併、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3、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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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人為什麼要設這些條款?

一般來說,投資人投創業公司,在公開的投資信息裡面,只會涉及到投資額和估值,也有的是含糊不清的,像“差評”退股這件事中,投資人都會在投資合同中設定很多有利於自己的條款,有的還會設定一些對賭條款。

設那麼繁瑣的投資條款並不是投資人不信任創業者,只不過是,大多數投資人基本上不干涉創業公司的實際運營,只是不定期跟創始人團隊對一下公司的發展和業務數據,有創業者做假數據,坑投資人的事情時有發生,所以投資人會約定大量的條款來保證自己的利益,像騰訊投資“差評”這件事中說的知識產權方面的原則不符,重啟盡職調查,就是一種保護自己的條款。

儘量別在這些情況下退股。

雖然最後雙方協商退股了,但是作為創業者,如果有股東中途退股,而企業正好這個階段缺錢的話,就不能這麼辦了,必須設置一些限制條款來約定退股。

比如:為了避免造成公司的資金鍊斷裂,可以約定在公司發展困難的時候,不能退股。又比如,新店開業籌備或者裝修期間,為了避免引發員工的恐慌心理,造成公司經營困難,不能退股等條款,其次,退股條款的設立本來的目的是為了應對某些特殊情況,為了公司的經營,創業者們可以稍作變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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