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應歷史:戚家婦傳說小考

寶應歷史:戚家婦傳說小考

戚家婦傳說小考

文/何平

關於寶應戚家汪的介紹文章已經很多了,其來歷是因為一位烈女因結婚當日丈夫暴死而以死殉節,也是沒有異議的了,但對於這個傳說的記載,各種文獻卻不十分一致。我查了一下歷代縣誌和有關資料,現掇錄如下:

從時間上最早的應該是刻於隆慶三年(1569年)的《隆慶寶應縣誌》,在這之前的《嘉靖寶應縣誌略》(刻於嘉靖十七年(1538)),未有提及戚家婦。但不像後來的縣誌將其歸入人物類的列女中,而是放在了《卷十·紀遺》中,文字也不多:

戚家婦者,不知何代人。或甫入夫家,合巹禮未行而夫暴死。婦哭之,哀投門前汪水而死。留詩一首雲:“畫虎雖成未點斑,百年夫婦一宵難。歡聲方舉哀聲動,賀者才臨吊者參。孔雀屏前燈隱隱,鴛鴦枕上淚潸潸。只因未識兒夫面,空惹虛名到世間。”至今人稱其汪為戚家汪雲。

這應該是關於戚家婦和她的那首詩的最早文字記載。後來編纂的《明史·列傳第一百九十·列女二》(定稿於乾隆四年(1732年))中記載更簡要了:

又有戚家婦者,寶應人。甫合巹,而夫暴歿。婦哭之哀,投門外汪中死。後人名其死所為戚家汪雲。

這兩段記載主要是交代了戚家汪的來歷是曾經有戚家婦投水而死。

到了清朝,記載開始詳細豐富了,刻於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康熙寶應縣誌·卷十五·烈女》中雲:

戚家婦,相傳為洪武時人,于歸之夕,夫墮門外水死,女系詩衣帶亦投水死。崇禎時文文肅詢劉職方,永澄曰:“此必戚家婦也。”掘土果得碑,因募杜氏地建祠祀之。……附戚家婦詩:“畫虎雖成未點斑,百年夫婦一宵難。歡聲未已哀聲動,賀者才臨吊者參。孔雀屏前燈隱隱,鴛鴦枕上淚潸潸。從來不識兒夫面,空惹虛名到世間。”

我們可以發現,這康熙志的文字與前面隆慶志有所不同了:

其一,本來是“不知何代人”,這裡變成了“相傳為洪武時人”,不過畢竟是相傳,不足為實據。而且洪武距隆慶一百許年,不應該說“不知何代人”,我以為是更早的年代。劉寶楠的《寶應圖經》中提到他的父親劉履恂所著“《秋槎雜記》雲北宋人,未知孰是”,我覺得劉履恂應該是有根據的。

其二,丈夫死的時間,前者是“合巹禮未行”,後者是“于歸之夕”。合巹指的是古代婚禮的一個重要儀式,即新郎、新娘在結婚當天的新房內共飲交杯酒(合歡酒),這個時間段比較精確,因為這是一個關鍵,喝了交杯酒,表示夫婦成為一體。而“于歸之夕”則太含糊了,因為也可能已經喝過交杯酒了。我認為還是前者比較合乎情理。

其三,丈夫如何而死,前者是“暴死”,並沒有道明原因,是疾病還是意外傷害,不知;後者則明確了,“墮門外水死”。這是有可能的,因為婦人之死,也是投水,這種隨夫而去的結局似乎更符合情理,但也增添了文學中的浪漫色彩,所以也更可能是附會的。至於為何落水,有人解釋為送客所致,這未免有些想當然耳,到家後小解也有可能呀,醉後因大小解失足掉入河中或茅缸的都是會發生的事。還有因此而派生出寶應有新郎不送客的習俗,我先前是沒聽過的,可能有些孤陋寡聞吧。

其四,詩句也略有不同。前者第三句“歡聲方舉”後面改成“歡聲未已”,似乎後面改的更好一點,“方舉”是剛一開始,好像不應該這麼快,“未已”是還沒結束,這樣一段時間則更寬泛了。第七句“只因未識”改成了“從來不識”,我覺得前者比較委婉,後者有些生硬。當時也可能只是口口相傳,所以有些稍許不同,是可以理解的,只是也會摻雜進記錄人的文字修養及愛好罷了。

其五,增加了文震孟夢詢劉永澄的情節。不過這其中有誤,文中說“崇禎時文文肅詢劉職方”,我查了一下,這兩個人會面有記載的是在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和萬曆三十八年(1610年),分別在蘇州與無錫會過面,劉永澄去世於萬曆四十年(1612年),顯然不可能活到崇禎年間。

再後面的刻於道光二十年(1840年)的《道光重修寶應縣誌·卷二十·列女上》是這樣記載的:

烈女戚家婦,相傳為洪武時人(或曰姓杜氏),于歸之夕,夫墮門外水死,女即毀簪珥,洗鉛粉,哭其夫,盡哀,系詩衣帶間,曰:“畫虎雖成未點斑,百年夫婦一宵難。歡聲未已哀聲動,賀客才臨弔客參。孔雀屏前燈隱隱,鴛鴦枕上淚潸潸(一作閃閃)。從來未識兒夫面,空惹虛名到(一作在)世間。”投水以殉。某大夫為置碑,歲久沉於水。萬曆時文文肅震孟宿縣郵署,夢一女告以城東北隅有碑及詩文。文肅詢諸劉練江永澄,永澄曰:“此必戚家婦也。”於城東坳水際掘土果得碑,因募地建祠祀之。永澄題一聯雲:“詩同湘瑟千秋響,池與江潭萬古清。”喬御史可聘亦制碑記。乾隆道光年間邑紳士修治其祠,春秋有司祭享不替。

這是內容最豐富的了,與前面的又有所不同:

一是增加了烈女的姓氏,說“或曰姓杜氏”。我有些疑惑,怎麼反而過了一百多年,把烈女的孃家給考證出來了呢?我認為不確,但何以就說姓杜呢?怎麼不姓張不姓李呢?其實康熙志上已經有一段文字,“掘土果得碑,因募杜氏地建祠祀之。”是募得杜氏之地建祠,也就是建祠的土地本來是杜家的,劉寶楠在《寶應圖經》中指出,這塊地是“請庠生杜時芳得隙地為祠而祀之”,地的主人有姓有名有身份,看來是比較準確的。所以,建祠之地的主人姓杜,可能就因而以訛傳訛變成戚家婦是姓杜的了。

二是關於文震孟詢劉永澄的情節更豐富了。說是文震孟來寶應住在郵署時夢見一女云云,並增加了劉的題聯。這無疑是一種文學的想象一烘托,藉助名人增加了故事性與神秘的色彩,也契合了烈女精神不死的美好意願。不過,這個版本把兩人會面的時間改成了萬曆,糾正了前面的差錯。

三是詩句又有不同,雖然這其中已經標明瞭“一作”的不同版本,但這個版本還有與前面不同之處,就是第五句中的“賀者”與“吊者”改成了“賀客”與“弔客”,也許改動的人覺得“客”更文雅一些吧。但我覺得還是“者”為好,因為“弔客”除了可以解釋成來憑弔的人,還有一些義項是指主有疾病哀泣等事的凶神,元武漢臣《玉壺春》第三折:“問甚麼撞著喪門,管甚麼逢著弔客,怕甚麼月值年災,拚死在鶯花寨。”另注“潸潸”一作“閃閃”,那連平仄都不對了。

從縣誌記載內容的不斷豐富,可以看出當時的統治者對封建禮教的推崇也不斷加重與增強,尤其是那個喜歡到處吟詩留字的乾隆帝在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第三次南巡路經寶應時,寫過一首關於戚家婦的詩,更是讓這位幾百年前的烈女聲名日隆。乾隆詩曰:

未睹婦面繼夫之,非此尋常烈女行。

白髮尚且貪晚景,青春豈肯棄紅妝?

魂遊地府乾坤大,骨葬山頭草木香。

朕淚從未輕易落,只為千秋立綱常。

詩的最後一句是宣傳戚家婦的關鍵,為的是“千秋立綱常”,三綱五常,原是不顧百姓死活的。

至於現在應不應該宣傳戚家婦的以死殉節的精神,或者以皇帝題詩為典而炫耀,我倒是覺得大可不必,雖然弘揚所謂傳統文化是當下時髦之舉,但傳統裡也有糟粕,有反人性不人道的地方。不過,在原是戚家汪的縱棹園內修個諸如戚汪閣之類的建築,把這件關於戚家婦的事告訴後代,也是一件有益之舉。

尊重生命,尊重每個人生活的權利,才是今天我們從戚家婦的傳說中汲取的應有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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