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待一個人最殘忍的方式是什麼?

子涵洛杉磯

精神摧殘是最惡毒最殘忍的,尤其是被自己最親最信任的人精神摧殘。

我一個閨蜜她就受到過最殘忍的精神摧殘,得了抑鬱症,好幾年才恢復過來。

她找工作,不小心給無良老闆打工,簽了假合同,就她一個員工,錢拿不到不說,吃飯頓頓吃老闆一家昨天留下的剩菜,她做好的菜是老闆吃的,老闆一家還總是對她各種辱罵,她很難過,父母因為她沒有按照他們的計劃去安排好的單位上班,於是也經常罵她,罵得很難聽,她也一直在忍著,天天半夜吐得天昏地暗,短短几個月她瘦了四十多斤。

實在受不了,她和老闆吵了一架跑回家,老闆的辱罵已經讓她很受傷了。

她跑回家遇到了她爸爸,她哭著說:“爸爸,我……”還沒有說完,她爸爸一把把她推開:“我要去泡澡,別擋著我,讓開。”她給她媽媽打電話,她媽媽說:“等我回來。”

她媽媽回家後,帶著她去她打工的地方,她媽媽和老闆聊了會,老闆當著她媽媽的面一樣說得很難聽“還大學畢業,連地都不會掃”“捲簾門都不會關,以後嫁人會吃虧的,我們是為了她好”“現在的獨生子女沒一個有用的,我們培養她,希望幾年後她開一個店”“地也不會掃,飯也不會做,要不是我們要她,哪家單位會要她啊。”老闆各種否定她,卻不敢說她的業績是最好的,她的工作態度是最優的最負責的,客戶是最喜歡她的。

是的,因為她認真工作的態度,周邊的店鋪都知道她,偷偷的告訴她不要在這家打工了,好幾個客戶幫她聯繫了律師,有的客戶是律師還要免費幫她告老闆,可是她媽媽不准她去打官司,認為丟臉。

話說回來,沒想到她的媽媽還隨聲附和,媽媽讓她繼續在這裡打工,她當時很絕望。

回到家,她爸爸說:“你看看你,上班要學著端茶倒水,去到上班處拿著掃帚拖把就開始幹活,什麼都不會,難怪人家不喜歡你,二老闆都當不上。”

她姨媽說:“工作就是這樣的,難不成要天天把你當大爺供著!”

她很震驚,她天天一個人打掃幾個小時的衛生,拆工地上的架子,還做飯伺候老闆,還要做自己的工作,她爸爸卻這樣說,她把都是淤血的指甲、佈滿血泡的雙手伸出來,她想她爸爸應該開玩笑的的,她每天換下來的衣服洗十幾遍都是渾水,沒想到她爸爸和姨媽輕蔑地笑著說:“呵,這點苦都受不了。”

這句話是最後一根稻草,迅速的壓倒了她,她當時的想法是為什麼要和他們說這麼多,還不如死了好。

她得了抑鬱症,自殺了好幾次,後來在朋友的幫助下,她的抑鬱症稍微好點了,她離家了好幾次,她的媽媽都抱著她哭,不讓她走。

她終於找到藉口離開了家,朋友也在鼓勵她,她也努力的去生存奮鬥,抑鬱症也治癒了。可見,精神摧殘真的很可怕。


芳香心理

婦專委特邀心理問答專家志願者 童麗也許這個問題我們可以反過來想一想,我們最不能夠忍受的被傷害的方式是什麼樣的。

身體的傷害比如遭受暴力或意外受傷,也許傷口很快就會復原。而心靈上的傷害,可能需要很長的一段時間才能夠被療愈。

心理創傷,比如冷漠,語言中傷,排擠,蔑視,不公平的對待等等,會讓人長期在一個壓抑的心境當中,感到不被尊重,不被信任,不被看到,不被愛著。這種壓抑和不安持續的時間久了,我們在很長一段時間裡都會不愛自己不相信自己,覺得世界不那麼美好,到處都充滿著惡意。

前段時間我看到一句話,大體是說對待一個人最殘忍的方式,是不告而別。在所有的心理創傷中,不告訴你任何原因,這個人消失在你的視線當中,留給你無限的遺憾和猜疑。

所以我想,對待一個人最殘忍的方式,恐怕就是不告而別了。

我們作為人的本能之一,就是竭盡所能地去理解周遭的世界,用我們自己的方式讓這個世界看起來是合理的、能夠被解釋的。而不告而別留下的卻是一片無解的空白,意味著在這件事上,我們永遠得不到任何解釋。

被不告而別的人縱然腦中有千萬種猜測,也沒有辦法得到任何肯定或否定的答案,因為拋出問題的人逃跑了。這些不告而別留下的猜測由於得不到解答,會演變成一種侵入式的想法和情緒。

換句話說,關於這件事的種種疑惑和不解,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將成為揮之不去的夢魘——“為什麼Ta突然就消失了?”、“為什麼會變成這樣?”、“我到底做錯了什麼?”……這些經歷了被“不告而別的人”,他們沒有辦法控制自己不去想、不去疑惑、無法控制自己的生活不受這件事幹擾。

不告而別令人失控的原因還在於,它製造了一個過於模稜兩可的情境,讓人不知應該作何反應——該擔心嗎?Ta是不是真的出了什麼事?該沮喪嗎?Ta是不是隻是太忙了?該生氣嗎?……

這種失控、不確定和無解的感覺給人帶來的痛苦和折磨,遠超過一個直截了當的答案,即使那個答案在一開始令人難以接受。

更糟糕的是,在不解、迷茫、焦急、憤怒等種種情緒過去之後,被不告而別的人會陷入深深的自我懷疑,因為當發現,無論如何也無法從對方那裡獲得解釋,他們只能嘗試從自己身上找解釋。

在這個過程中,他們開始質疑自己,企圖從自己身上找問題,讓這件事的發生看起來合理一些。同時,由於被拋棄、被背叛和不被重視的感覺會一直縈繞在他們心中,讓他們更覺自己不再有價值和魅力。

這種逃避式的不告而別會對對方的自尊水平造成較長期的負面影響,也會影響到他們對下一段關係的態度和表現。

遇到被不告而別的情況,也許我們最好的辦法就是接納了,接納對方的逃避式行為,接納和相信自己是不完美的人,把扎向自己的利刃變成欣賞和愛自己的目光,他要不告而別就隨他去吧。

對自己說,不跟傻叉一般見識。


心理衛生協會婦專委

對待一個人最殘忍的方式就是冷暴力!將Ta視若無睹,完全沒有交心沒有溫度的生活在一起!



1、去年大熱的電影《無問西東》裡面,黃曉明和章子怡的高中老師許伯常,上大學後不願意娶供他上學的女朋友劉淑芬,結果被劉淑芬逼著結婚。


婚後採用極端的冷暴力對待妻子劉淑芬。不跟妻子睡同一張床蓋同一床被子,不跟妻子用同一個水杯喝水,哪怕在家裡沒有其他杯子的時候。


平時對待妻子也是極端的冷漠,沒有任何正常溫和的交流,甚至對鄰居的態度都要比對妻子的態度好。所以,他的妻子常年在他身上感受不到愛和溫度,從一個會拉手風琴的文藝女青年變成一個會家暴丈夫的潑婦。


並且把婚姻裡受的氣全部撒在替丈夫出頭不明就裡的女學生身上,助紂為虐的害死了女學生,自己也奔潰了,跳井自殺了。


對一個人最殘忍的方式就是冷暴力,冷暴力會摧毀一個人內心正常秩序,從而摧毀這個人。



2、我的爸爸媽媽出生相差三天,街頭街尾毗鄰而居。因為街坊鄰居的玩笑,尚在孃胎就結為娃娃親。沒錯,就是傳說中的指腹為婚以及娃娃親。


出生相隔三天,一起長大,一同讀書,估計很多人想到的都是同居長幹裡 兩小無嫌猜之類的美好畫面。甚至都是瑪麗蘇小說的最佳開頭!


可惜,五十幾年前的農村,物質精神都極度匱乏的年代,我媽媽為了避免小夥伴們的調笑,從來不跟我爸爸單獨說話。甚至非常反感同學鄰居將他們湊在一起調笑。


他們小時候沒感情,長大後性格也不合適。但是雙方父母逼迫必須要履行婚約,結果是我爸爸跟銘心刻骨的初戀被棒打鴛鴦,被逼著跟我媽媽結婚……


我爸爸對我媽媽倒沒有電影中許伯常的態度那麼嚴重。無非就是沒有交心,什麼心理話都不會告訴我媽媽。而且明顯沒有用心的在支撐家庭,沒有用心的做好一個父親該做的事情。


因為沒來廣東上學前,我對他相當陌生,陌生到爸爸就是兩個發音而已。不但是我,我弟弟也是一樣。他們後來是因為從事的職業相同,父子的互動才開始多起來。



婚姻中缺愛的女人一身尖刺,並且很難順利化身成鎧甲。


對一個人最殘忍的事情就是冷暴力,沒有心靈的交流,甚至不能平常心的對待生活以及肩負起生活中最基本的責任。



有書共讀

這是我家的親身經歷。媽媽去世早,留下姐弟四人,爸爸後又娶了一個,還帶了一個男孩。家裡只有這倆男孩子,後媽從小對親弟弟非常好,簡直是百依百順,弟弟犯錯誤了,她也不批評;親弟弟不寫作業了,她還替弟弟打馬虎眼;弟弟逃課,她回家給他做好吃的;弟弟給別人打架了,她還說別人的不是……我這當姐姐的那時起就有一種預感,要是再這樣下去我弟弟就毀了,為這事還專門給爸爸說過,小孩不教育不成器,這樣一味的嬌慣下去弟弟肯定不成材,但是爸爸嫌棄我事多。但是,她對自己的孩子卻格外嚴厲:考試進入不了前三名,回家挨板子;作業不認真,飯不吃;給別人打架,回家先打一頓……對於我們三姐妹她做的更甚:對大姐,她揹著爸爸和大姐偷偷拿出戶口本,託她家裡親戚在女方不到場的情況下給姐姐和相親對象(沒談夠2個月)辦結婚證,結果姐姐喝藥自殺未遂,她又托熟人辦了離婚,可憐大姐僅僅23歲大姑娘就成了離婚茬;對我,你們能想到她會對著一個僅僅13、4的小姑娘一見面就要給我描述夫妻之間的事,把男女之事掛在嘴邊,還整天攛掇著讓我早戀;至於對妹妹,心裡的傷害是少不了的,為了不讓妹妹考大學,她在妹妹接到重點高中錄取通知那天,託親戚非要妹妹去上技校,我留了一個心眼,那年暑假我哪都不去,在家守著,把妹妹通知書偷出來,借錢去高中給妹妹辦理了入學,才有了後來上到博士的妹妹。弟弟是被她給毀了,13歲就輟學了,天天無所事事,婚都離了三次,幹什麼都幹不成。後媽帶來的孩子成了上交大的博士,出國留學後定居美國……這就是我們家後媽的真實故事,在外人眼裡她是個好後媽,對孩子們很親,我們也知道後媽難當,所以姐弟四人到現在對她還是很尊重,可是我們四人內心收到的傷害卻無法用言語來描述,那種感覺說不清,但是從小卻知道那樣做是不對的,可又找不出證據。現在算是明白了,不教育孩子,故意讓孩子引入歧途是對他人孩子最好的報復。


9784085

對待一個人最殘忍的方式,莫過於夫妻之間的冷戰。這道理很簡單,你繞不過去,又躲不開。即有現實中的千絲萬縷的聯繫,又好象什麼都和你沒有關係。人和萬物一樣都是需要溫暖的陽光。如果一個人的生活如同生活在冰冷的冰窖裡。那人如果還在意你,那會把人逼到精神崩潰的邊緣,會把人逼瘋。什麼事都是有個度,超過人的容忍度,人也好,事也好都要起變化,傷害了的疤痕將永遠存在,那是永遠的陰影。你永遠也抹不掉,所以任何事都要適可而止,冷戰最好慎重,夫妻之間不存在面子上的事,誰向誰低頭都不丟人,誰向誰服軟都是識大局有度量的人。沒有人會笑話你,只能是美談。自己過自己的日子,和諧就好,幸福就好,但願每一個人都互相珍惜這份緣分,無悔人生。


陳殿江1

心傷心,一定很疼,無所謂擁有,而不能原諒的是擁有後的放手,對待一個人最殘忍的方式不是罵他打他報復他,而是深愛中悄悄的放開,深交後冷漠的對待。無論是親人、愛人、友人,心袒露的那一刻換來的不是真心就是傷害。

對待愛人最殘忍的方式,不是愛恨交織,不是欺騙背叛,而是在極致的疼愛之後,逐漸淡漠的愛。 你在他心中一瞬的停留,他卻選擇用一生來遺忘,愛不殘忍,遺忘才殘忍,到底有多堅強,才會選擇念念不忘,你已離開,但心門未關等著你的回來,心中有座墳,葬著未亡人。

對待友人最殘忍的方式是,無論他出於什麼原因傷害到了你,都要選擇原諒,原諒通常比指責別人更具有殺傷力。哀莫大於心死,置之不理是最殘忍的一種智慧,對待一個人的傷害時,如果你喜歡他,你就批評他;如果你討厭他,你就原諒他。因為每一次的原諒,都是一次縱容。會使他在錯誤的道路上,越走越遠,偏離讓他走向了另一種無所謂人生。


廣大圍觀群眾

是持續不斷的語言和惡劣情緒的傷害!尤其是對孩子!

我一閨蜜,從小在媽媽的惡劣情緒和極度的語言傷害下長大。她說,從她記事起,很少記得媽媽有好臉色,幾乎每天情緒都很惡劣,心煩,動不動就罵她和妹妹;罵她笨,傻,是個廢物,以後結婚也不會幸福。我聽說後,當時就驚呆了,一個媽媽,怎麼會這麼惡毒的謾罵自己的親生女兒?!何況當時閨蜜才上四年級,離結婚還有遙遠的年齡距離!其實閨蜜人很好,學習成績更是沒得說,從小到大,一直都是年紀第一名;但受原生家庭的影響,閨蜜很自卑,自我評價不高,情緒控制度也不太好。從上學的時候開始,每逢放假,別人都很開心,因為可以回家,但閨蜜卻對回家熱情不高,因為回家意味著不快樂,每天要面對媽媽源源不斷的負能量,一家人都要看媽媽的臉色過日子,因為無論是誰,只要不順著她的心意,整個家就會被更惡劣的情緒氛圍所包圍!

現在工作了,逢年過節,閨蜜依然不太願意回家,因為又有了新問題會刺激到她媽媽,就是閨蜜29歲尚單身沒有男朋友!閨蜜說,過年回家,她媽媽就會數落她,說都是她不行,長得不漂亮人也不出色,要不早就有人追了。大年夜動不動就哭泣,覺得女兒這麼大了,還沒嫁出去,焦慮得不行。閨蜜說,你不知道,在家的日子,我每一天都度日如年!

閨蜜有時會感慨,為什麼我會有這樣一個媽,為什麼我會長在這樣一個家,如果能重新選擇一次,我一定要生在別人家!


江湖筆記

最殘忍的莫過於,讓她愛上你,又拋棄她。可以說這就是在折磨人。


我想肯定會有人說家庭暴力、冷暴力什麼的。我想說這些都是最直接的方式,這是一種痛快的決斷。就好比一個人被抓起來了,本來他就抱著必死的決心,可是這時候不殺他,慢慢給他生的希望,當他認為自己肯定能活下來的時候,再把這希望之火澆滅,這會讓人絕望,讓人變成行屍走肉了。這才是最殘忍的方式。

曾經看過一個電視劇,講的是陳友諒的故事。相傳陳友諒從小有三個人是青梅竹馬的,兩男一女,而這個女的從小就看不上陳友諒,後來長大了,三個人也是朋友,只是女的越來越漂亮,而且也看上的是陳友諒的另一個朋友。陳友諒內心嫉妒,但沒辦法。後來,他們分道揚鑣了,陳友諒和這個朋友成了敵人,而那個女理所當然跟著陳友諒的朋友了。在一次機緣巧合之下,陳友諒把這個女的弄到手了,剛開始女的一直不願意,後來用盡了各種辦法,包括迷魂藥等等,終於讓這個女人傻傻的愛上了他。可是因為用藥過多,陳友諒開始嫌棄這個女的,逐漸的就是疏遠了。最後當著原來朋友的面,把這個女的殺了。


我想當初他們三個在一起,就註定了這樣的結局了。所以對待一個人最殘忍的方式並不是抓來殺了,也不是直接的征服他,虐待他。而是從思想讓打垮他,讓他崩潰。這才是最殘忍的方式。



老王偵查記

對待一個人最慘忍的方式,就是拿這個人不當個人來看待 ,就像耍猴一樣對待這個人。



讓這個人活著生不如死 ,度日如年,一點做人的尊嚴都沒有,就像行屍走肉一樣,這是世界上最慘忍的方式了。


小財神愛朋友們哦888

千人千面,萬人萬心!

對一個問題的認識,不可能有一個統一標準的答案。

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竟管每個人在社會中的環境、地位、條件等有所不同,對其他人的認識和關係也不同,那也不能用最殘忍這個措辭,是否有點太殘酷了?

我這個人相比他人,作風嚴肅,做事認真,板上釘丁說一不二,同事背後都愛叫我大板。但是,我對任何人從來也沒有用過最殘忍的方式啊?

是嗎?我絞盡腦汁,終於想起一件事情,不知算不算得上最殘忍?


那是三十五年前的事情了。我的一位哥們找到我,他家親戚出了點事,要我幫助解決問題。

原來是他表哥的女兒,當時剛十六七歲,還在學校上學,他夫妻倆很忙,對孩子疏於管教,竟被一個包工頭誘騙到外地數月。

這在當時是很丟人的事!女孩子的媽媽找到我們,請我幫助解決這個難堪的問題。

她的心思我知道。我家離她家住的地方有100多公里,一要顧全女兒的名聲,二畢竟是女兒生下來的骨肉,他也是一條活生生的生命啊!

當時的民政收養棄嬰政策很不完善,女孩的媽媽又希望給這個男嬰找個好人家!

女孩的媽媽在我們面前發硩,為了顧全女孩今後的名聲和前程,一輩子也不會來認這個男嬰的!

母女倆將包有男嬰的襁褓交到我手中,孃兒倆哭不成聲,頭也不掉走了。當時這個男嬰三四個月了,白白胖胖小娃娃!

我悄悄地找了幾家都想要孩子的人家,經過反覆比較,給了一家夫妻倆都在單位工作的人家。

這對夫婦對這個男孩子真是很沒話的!頂在頭上,怕摔壞了。含在嘴裡。又怕化了。含辛茹苦三十多年,供書上學,大學畢業,分配工作,結婚生子,一家三代其樂融融。

在這其中一二十年,也出了一兩件事情。

女孩的媽媽到了老年,竟然提出要來看看外孫子的要求這家收養男孩的夫婦也要認親家!

這個外孫子外祖母能來看嗎?這家夫婦要認男孩的生母做親家能行嗎?

我和我的哥們反覆商量,惱人惱到底(連雲港方言,得罪人。),不留後遺症!為了那位女孩子的名聲、家庭和前程,已經三十多年了,我們還是顧全大局,不露半點風聲!


我可愛的朋友,我和我哥們的多年做法,是否算作對待一個人或幾個人最殘忍的方式呢?

(圖片摘自網絡,感謝朋友提供!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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