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願意一次交10萬養老金,一次性補繳15年不划算,還是按月交好

不同身份的投保人繳納養老保險,適用的養老保險制度不同。被保險人在支付、證明、徵集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異。無論是一次性付款,我們都需要根據被保險人身份的差異做出具體的分析。應該注意的是,一次性支付15年實際上是毫無價值的。

你願意一次交10萬養老金,一次性補繳15年不划算,還是按月交好

養老保險可以補足嗎?

養老保險繳費信息經常因工作地點、工作領域、單位性質等原因而需要變更。這對個人來說是非常麻煩的。有人認為:由於養老保險是強制性的,支付期需要達到15年以上,那麼一次是滿15年的,後期不會有很多麻木的。很煩人嗎?

《社會保險法》第第十六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基礎上,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共繳納十五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累計繳費不超過十五年的,可以足額繳納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移到新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城鎮養老保險。根據國務院的規定,應當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

對於企事業單位職工,在法定退休年齡(男60歲,女55歲),原則上,不是一次性支付第十五週年,也不能一次性支付第十五週年。被保險人不滿45歲(女性不滿40歲)。根據當地養老保險的有關規定每月繳納養老保險費。年齡在45歲至60歲之間。每月繳納養老保險費是必要的。退休後,支付將滿15年,但支付時間不超過10年。因此,只有離退休年齡不到第十五歲的人才能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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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居民能彌補嗎?

除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事業單位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現行養老保險制度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靈活就業人員外,內爾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個人身份。

城鄉居民:在當地戶籍登記、年滿16週歲以上的城鄉居民中,未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城鄉居民可以自願參加居民養老保險。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補償金規定,在未支付年度的繳費期內,被保險人可以支付養老保險費。被保險人到達養老年金時,繳費十五年以下,補足十五年。低水平不享受政府補助,繳納養老保險費的人員應攜帶相關資料到鄉(街)居社區事務接待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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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險人一次性付款是否真的便宜?

對於即將退休的員工,養老保險的年薪將支付15年,以便在退休後每月領取養老金。這是不可避免的。對於那些還沒有達到退休年齡並想支付全職第十五週年的人來說,這種情況真的划算嗎?

彌補養老保險費用是一種補充。對於員工來說,也有必要交納企業的部分資金。如果當地企業職工的月平均工資是5000元,按最低繳費基數計算,繳費基數為3000元,企業支付20%元,個人繳費8%元,增補28%元,即每月支付840元,以及年費10080元,10年需要100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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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在完成一次性付款後,有必要支付支付期的滯納金。如果計算10年,一次性付款是不划算的。對於靈活就業和城鄉居民,一次性支付的經濟壓力較大,可以拿出10萬元用於養老保險的被保險人補償,基本上不考慮養老金問題。

如果你願意,你願意支付10萬元的養老保險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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