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一幼兒園“六一”活動被指違反新廣告法 工商:已約談不處罰

乐山一幼儿园“六一”活动被指违反新广告法 工商:已约谈不处罚

5月28日,樂山市金太陽幼兒園舉辦“六一”節活動,由招商銀行樂山分行承辦,被網友質疑違反新廣告法。6月1日,樂山市工商局表示,行為情節輕微,已經對招商銀行樂山分行、樂山市金太陽幼兒園進行了行政約談和行政指導。

根據網友爆料,當天活動中金太陽幼兒園主席臺背景板顯示,主辦單位是金太陽幼兒園,承辦單位是招商銀行樂山分行,且上方亦有招行文字名稱及logo等明顯標誌,當天節目活動中包括銀行小職員體驗等環節。根據新《廣告法》第三十九條規定,不得在中小學校、幼兒園內開展廣告活動。

此事引起網友廣泛熱議。有人認為,拉點廣告贊助再正常不過,不要上綱上線。也有網友認為,每一個公民和社會團體都應遵紀守法,在中小學及幼兒園校園中以任何形式、任何媒介,無論是直接或者間接地開展廣告活動,包括直接推薦商品、服務,宣傳企業形象,展示商業品牌,都屬於違法廣告。

5月30日,樂山市工商局獲悉此事後,隨即深入實地進行了現場調查和取證,並根據《廣告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了認真研究。鑑於被舉報人的行為情節輕微並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依據《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規定,決定不予立案和處罰。

6月1日,樂山市工商局在網上回復表示,為進一步規範學校和銀行的行為,該局於2018年5月30日對招商銀行樂山分行、樂山市金太陽幼兒園進行了行政約談和行政指導。歡迎網民朋友幫助監督市場主體的各類經營活動和行為。

圖據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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