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
養女兒都是給人家養的
只有兒子是自己的
所以農村老人一般都會把家裡的財產繼承給兒子
可是最近又有這種現象發生
財產給了兒子
卻要讓女兒來養老
在農村一直以來都是財產給兒子
兒子來養老
女兒在平時也會回來看望二老
順便給父母帶些需要的東西
而現在,有些地方出現了
財產給了兒子,兒子卻對父母不管不問
父母卻要讓女兒來養
這讓做女兒的心裡卻是有點不公平
憑什麼東西都給了你兒子
我什麼都沒拿,還要拿錢來養老
這種現象在很多人眼裡也是很不公平的
不過我國法律規定:
不管是兒子還是女兒
都有贍養父母的義務
而對於父母的財產
子女都享有繼承權
如果把財產只給兒子
卻讓女兒來養老
不僅不合法,還不合情
不知道 大家對這件事怎麼看待的
閱讀更多 老爹教你學做人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