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崔永元還有一抽屜合同可以隨時曝光,武月還能很開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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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崔永元所說的“手中那一抽屜合同”有能牽扯到范冰冰的“陰陽合同”,且有有效證據證明這些合同的目的是為了“逃(避)稅”,那我們的範爺確實要“心驚膽跳”一下,因為這明顯違法了。

根據我國的《稅收徵收管理法》,稅務機關是可以對涉及逃(避)的雙方進行行政處罰,至於具體方式往往是“罰款”,按所逃稅金額的一定比例罰。

但如果逃稅的具體行為觸犯了《刑法:危害稅收徵管罪》中命令禁止的東西,那可能就是“牢獄之災”,因為極有可能被認定為“逃稅罪”。

商州區人大辦公室展現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對“逃稅罪”有這樣的說明: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有第一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最後小袁想說,崔永元手中的合同是從何而來的,從目前的已知消息來看,事情的源點在2003年底上映的賀歲喜劇片《手機》。

但崔永元貌似並不是整個《手機》拍攝的直接當事人,如今他能拿出這些合同,不經讓人背後一身冷汗,這是某位當年參與《手機》項目的人故意這樣乾的。


袁載譽

假如老催真的有一抽屜別人違法的合同,而老催又不上交,知情不報,私藏證據也是犯法的。這紙是你老催捅破的,那麼你就好好的想想怎麼收拾吧。聽說有人把東西轉交你手上的,你自己也要小心被別人玩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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