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發佈的11個省(市、自治區)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意見的簡析

導讀

在中央一號文件《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發佈之後,截止2018年4月8日,全國共11個省(市、自治區)已結合省情發佈了省域層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文中簡稱《意見》)。本文就已發佈意見的11個省(市、自治區)有關實施鄉村振興的相關要求進行梳理、比較,明確不同省份實施鄉村振興的重點,為各省份編制鄉村振興規劃、進一步落實鄉村振興戰略提供多方參考。

已發佈的11個省(市、自治區)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意見的簡析

鄉村振興相關政策

2017年10月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報告中首次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將鄉村發展提到了一個全新的高度。2017年12月,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及2018年2月發佈中央一號文件《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均對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進行安排部署。

已發佈的11個省(市、自治區)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意見的簡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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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市、自治區)《意見》發佈情況

自2018年2月發佈中央一號文件《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全國各省(市、自治區)均陸續展開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相關工作會議。

截止2018年4月8日,已結合省情發佈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意見的有河南省、海南省、四川省、江西省、內蒙古自治區、吉林省、湖北省、青海省、河北省、陝西省、福建省這11個省(市、自治區),以中、西部省(市、自治區)居多。

已發佈的11個省(市、自治區)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意見的簡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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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市、自治區)《意見》內容比較

各省(市、自治區)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意見的內容體系均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為準,整體內容均包含有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總體要求、重點任務及保障措施。

總體要求

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總體要求主要包含有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及基本原則,其中,目標任務及基本原則是各省份相關內容梳理比較的重點。

目標任務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中明確提出:按照黨的十九大提出的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分兩個階段實現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的戰略安排,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目標任務是:

已發佈的11個省(市、自治區)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意見的簡析

11個省(市、自治區)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中,海南省、河南省、吉林省、江西省四省目標任務與國家層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目標任務基本一致

除此之外,福建省以此為依託,提出了福建省2018年目標任務(全省農林牧漁業增加值增長3.5%,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8.5%,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開好局、起好步),其餘省(市、自治區)目標任務見下表:

已發佈的11個省(市、自治區)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意見的簡析

備註:綠色字體為各省(市、自治區)目標任務與國家目標任務不一致內容。

基本原則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中明確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七大基本原則:

已發佈的11個省(市、自治區)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意見的簡析

11個省(市、自治區)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中,河北省、湖北省、陝西省、四川省四省份在意見中沒有提基本原則;福建省、海南省與國家層面原則基本一致

其餘五省份中內蒙古自治區及青海省以其農牧業發展及農村牧區發展均作為其鄉村振興的核心點,以此提出區別於其他省(市、自治區)的基本原則;河南省、吉林省、江西省均提出將

綠色發展、規劃引領作為實施鄉村振興基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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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綠色字體為各省(市、自治區)基本原則與國家基本原則不完全一致內容。

重點任務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中明確提出:

提升農業發展質量,培育鄉村發展新動能;

推進鄉村綠色發展,打造人與自然和諧共生髮展新格局;

繁榮興盛農村文化,煥發鄉風文明新氣象;

加強農村基層基礎工作,構建鄉村治理新體系;

提高農村民生保障水平,塑造美麗鄉村新風貌;

打好精準脫貧攻堅戰,增強貧困群眾獲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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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體系方面

各省(市、自治區)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中的重點任務均圍繞國家層面意見,均以“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五大要求為核心組織重點內容的整體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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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表述方面

1/ 各省(市、自治區)圍繞國家層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在內容上均結合實際對鄉村產業發展提出較為明確要求,其餘內容的差異性相對較小

2/ 各省(市、自治區)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中,河南、江西、湖北、青海、內蒙古等省(市、自治區)以國家層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為核心,通過概述方式提出重點任務

其中,內蒙古自治區在鄉村振興中注重農牧業的發展及農村牧區的發展。青海省則多突出其生態保護與建設等相關內容。

已發佈的11個省(市、自治區)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意見的簡析

創新性內容

1/ 多省(市、自治區)共性點:

各省(市、自治區)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中,吉林、河北、陝西、福建等省(市、自治區)以國家層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為依託,對實施鄉村振興的各項重點內容明確其2018年、2020年及2022年等年份的發展建設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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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單個省(市、自治區)創新性內容

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中,個別省(市、自治區)以國家層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為依託,創新性地提出相關要求以有效地推動在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

海南省

1)海南省對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每一項要求均明確責任單位

例如:深入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行動。深化“廁所革命”,強化資金保障,將農村無害化廁所建設作為鄉村振興戰略的一項具體工作強力推進,到2020年全部完成農村改廁工作,推進廁所在城鄉間、地區間合理佈局,提升廁所建設質量,健全管理體制……加強“空心村”服務管理和改造。保護保留鄉村風貌,開展田園建築示範,培育鄉村傳統建築名匠。實施鄉村綠化行動,全面保護古樹名木,積極建設鄉村公園。(責任單位: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規劃委、省衛生計生委、省旅遊委、省生態環保廳、省林業廳)

2)在“走質量興農之路,培育農村產業興旺新動能”中結合海南省自身特質提出“建立健全質量興農評價體系、政策體系和考核體系”;明確海南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需以“共享農莊”為抓手,打造海南鄉村振興的新載體;同時提出

建設國家農業公園等農業產業發展新方向。

四川省

四川省的實施意見在明確鄉村目標之後,將“堅持規劃先行,優化城鄉融合發展的空間佈局”作為首要要求,提出從市(州)、縣(市、區)制定多層面的鄉村振興戰略規劃,並組織開展鄉村振興試點示範;優化農業功能分區和經濟地理,加快形成全省農業發展格局;建立多規合一的規劃機制,同時建立適合小城鎮和農村地區的規劃標準體系,推廣完善鄉村規劃師制度

陝西省

1)陝西省對部分要求提出2018年及2020年發展建設目標

2)將鄉風文明和治理有效的多項要求項目化、指標化

,並將多項內容納入到縣域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中,明確了鄉風文明和治理有效等方面的抓手的同時有效推動實施。

例如:實施農村基層幹部素質提升工程和後備幹部培養“雛雁工程”,用三年時間培養5萬名村級後備幹部。以“美麗鄉村·文明家園”建設為載體,深化“十星級文明戶”創建評選活動。把文明村鎮創建納入縣域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到2020年縣級以上文明村鎮達到村鎮總數的50%。

保障措施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中明確提出:

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必須把制度建設貫穿其中。

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必須破解人才瓶頸制約。

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必須解決錢從哪裡來的問題。

已發佈的11個省(市、自治區)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意見的簡析

各省(市、自治區)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以國家層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為準,均從制度改革、人才支撐、資金投入三個方面提出相對應保障要求。

已發佈的11個省(市、自治區)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意見的簡析

已發佈的11個省(市、自治區)有關實施鄉村振興的意見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為標準,結合省情,對各省鄉村振興工作進行系統性安排部署。本文對各省(市、自治區)相關要求進行梳理、比較後,各省(市、自治區)可結合差異點及不同省份的創新點進一步明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抓手,推動鄉村振興規劃的編制,以有效落實鄉村振興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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