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過群眾提供線索,田林縣森林公安局民警成功救助一隻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4月10日上午,該局接到田林縣樂裡鎮居民報警稱:有一隻面部酷似猴子的鳥受傷後停滯在他的商鋪門口,現已經把此鳥放進紙箱中,請求森林公安派人處置。接到報警後,該局立即指派民警前往該商鋪處置。
民警到達現場後,發現此鳥形體瘦小,精神狀態不佳,腳爪有傷痕,因此把該鳥小心翼翼地放入籠中,並立即購買食物餵養此鳥。隨後,民警將其帶回單位進行檢查,此鳥上體暗褐,具棕黃色斑紋,下體淡棕白色,具褐色斑點,全長35釐米左右,腳爪有傷。
經查證,此鳥為猴面鳥,學名“草鴞”,別名猴面鷹,屬於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為了讓猴面鷹能儘快重歸大自然,該局民警悉心餵養照料多天,待到猴面鷹腳傷修復,具有較佳精神狀態後,於4月15日上午驅車前往廣西岑王老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放生猴面鷹,讓其迴歸大自然。
近年來,田林縣森林公安局集中力量嚴厲打擊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的違法犯罪行為,積極組織開展保護野生動物系列宣傳活動,宣傳相關法律法規,通過多種形式的宣傳,提高廣大群眾愛鳥護鳥、保護野生動物的意識,營造人與野生動物和諧相處的良好環境。
閱讀更多 田林有料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