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丨什麼是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如何能讓自己“老有所依”?

職場丨什麼是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如何能讓自己“老有所依”?

養老保險

自2010年頒佈《社會保險法》後,我國將逐步實行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全國統籌。2018年推行養老金基金調劑制度,正式啟動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的改革。

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具有必要性、必然性、邏輯性、緊迫性與可行性。有助於解決因統籌層次低帶來的制度不夠規範統一、各地的養老負擔畸輕畸重、基金規模效應低、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不夠順暢等突出問題。

不管是職場中人,還是即將退休的人,特別是已經離退休的人,大家都很關注“養老保險”。每個人都關心“我老了以後怎麼辦?”在中國傳統的“養兒防老”到計劃生育,讓“養兒防老”成為負擔(其中的一方面原因),再到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基本養老保險是我國社會保障制度中至關重要的組成部分,關係到每一位公民的切身利益與國家的安定團結。

由於當前學校教育與職場的不對稱,以及相關政策的不斷更新完善,國民對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具體包括哪些內容還是不甚瞭解,段爺總結如下知識點,希望對大家掌握“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相關知識有所助益。

職場丨什麼是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如何能讓自己“老有所依”?

一、國務院相關“決定”

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以1997年7月16日《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和2005年12月3日《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38號)的實施為界,分為以下四種情況:

(1)1997年7月16日後參加工作、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l%。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職工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

(2)1997年7月16日前參加工作,2005年12月3日後退休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過渡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按照待遇水平合理銜接、新老政策平穩過渡的原則,在認真測算的基礎上制訂,並報勞動保障部、財政部備案。

(3)2005年12月3日後到達退休年齡但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人員,不發給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係。

(4)2005年12月3日前已經離退休的人員,仍按國家原來的規定發給基本養老金同時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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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析出的名詞解釋

基本養老養老保險待遇:包括被保險人基本養老金、被保險人死亡後的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其他支付項目的費用。

基本養老金:包括基礎性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和《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實施前已經離休、退休和退職人員的離休金、退休金、退職金、補貼。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基礎性養老金月標準:以本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一年發給1%。

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國家規定的計發月數。

過渡性養老金:指按規定支付給按照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計發待遇且在《決定》實施前參加工作、實施後退休的人員除基礎性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以外的基本養老金。

離休金、退休金、退職金、補貼:指按規定支付給《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實施前已經離休、退休和退職人員的生活費用和各種生活補貼、物價補貼等。

喪葬補助費和撫卹金:指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的費用。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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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養老保險的享受條件與待遇(供參考)

按月享受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① 達到國家、省規定的退休年齡:

男滿60週歲,女幹部滿55週歲,女工人滿50週歲;

符合規定從事井下、高溫、低溫、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並達到規定年限的,男滿55週歲,女滿45週歲;

男滿50週歲,女滿45週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經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在接到鑑定結論3個月內辦理有關審批手續)。

② 單位和參保個人按規定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③ 符合規定的繳費年限,經過法定審批手續。按規定參加養老保險,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

此外,我國各地區目前的“養老保險實施辦法”還不一致,以上的“條件與待遇”可能存在出入,更詳細的可以諮詢當地社保機構(可以撥打市話:12333)。

希望我國能儘快完善各項社會保障體系,特別是在我國步入老齡化前,完善“基本養老制度”將成為國民生活“老有所依”的關鍵環節!我們的養老問題,除了需要自己積累,更需要國家機器與制度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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