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的時候不帶孫子,年老後變空巢老人進養老院無人照看,你覺得老人可憐嗎?

ANIN不忘初心

第一次回答這樣的問題,不是不想回答,而是不想面對。

已經人到中年,正深陷上有老下有小,病不得、倒不起的階段。

看到這個問題,我的第一感覺是簡單的幾個短語“不帶孫子”“無人照看”“老人可憐”,真的難以描摹其背後的萬般糾結、矛盾、痛苦、糾纏和無奈。

這樣一個問題是一個真正的“萬古難題”。

任何一個孤零零呆在養老院的老人,絕對在更多人的評價裡是絕對的弱者,擁有“不管曾發生什麼都這麼老了,這麼慘了,就該理所當然的原諒”的絕對特權。因為我們大多數人都從心底排斥和恐懼這樣這樣一個結局。


首先,面對這樣一種境況,我的觀點和絕大多數人是一樣的,身為兒女用該儘自己最大努力讓慢慢老去曾生養我們的父母更好地度過晚年。

但是,我更想呼籲的是,要給那些看似“不孝”的子女,應有的理解,起碼有耐心去了解這些行為背後的故事和苦衷。

好多的事情,對別人指手畫腳是一種感覺,事情落到自己身上,才發現,每一種行為背後,都有血淚。


再次,我們需要關注而不是簡單忽略不計的問題。

凡是都有因果。一個簡單的“不看孩子”,在旁觀者看來無非是四個字而已,完全可以忽略不計!可是事實呢?絕非幾個字這樣雲淡風輕!我曾親眼目睹因生孩子後沒有人照顧的產婦幾近崩潰!看過忙到要死又不得不忙的年輕媽媽抱著孩子疲於奔命!我還看到單親媽媽在人生的絕境因沒人伸出援手在街頭抱著孩子嚎啕大哭!

這些不應該被一個“他都老了”輕易抹去!最起碼當我們面對這樣的情況時,要想到“每一個人的路一定是自己走出來的”了,走到人生邊緣的老人固然應該被原諒,但是揹負了更多的沉重與無奈的兒女同樣需要被更多的理解各體諒。

不支持忘記父母養育之恩的子女,也不喜歡我們中國這種站在道德的高地上抹殺對錯道德綁架式評價!


家教微管家

這個問題我想站的角度不同,就會有不同的看法!老人進養老院,兒子忙不看望這本身就不對,這個道理大家都懂。其實,換個角度想,兒子為什麼不去看望自己的父母?我想除了一些所謂的白眼狼之外,其他的不外乎就是兒子與父母之間有隔閡,或許是利益之爭,或許是情感的偏袒等其他原因。

從法律的角度上來說,兒子沒有什麼過錯,但是從道德上講是無徳之輩才做出的事情。或許有人會說,天下不是所有的父母都無不是,可再怎麼樣都是父母養育長大,於情於理都應該盡兒子之孝。

說可憐,怎麼說呢?起碼養老院可以解決溫飽問題,比起一些農村或偏遠地區的一些老人,條件已經算不錯了。有很多農村老人,或者孤寡老人,他們的晚年生活都不知道靠什麼來保證!

從法律上講,兒媳婦確實沒有義務去贍養公婆,但是從情理上講,一般人都會做到面子上過得去。剛結婚生孩子,確實小夫妻面臨很多困難,最大的困難就是孩子由誰來帶?如果公婆在這個時候能夠體諒一下自己的兒子媳婦,畢竟孩子不是媳婦一個人的,幫帶孩子也不是僅僅幫助媳婦。在最困難,最需要人來幫助的時候,公婆袖手旁觀,那麼在媳婦心裡難免會有很多疙瘩。這就為老人以後的養老埋下了隱患。

我見過很多老人,他們會說:我老了不需要你來養我,當然這話是說給媳婦聽的。從我自身而言,也遇到同樣的問題,說心裡話,我自己的父母我不要求另一半去怎麼照顧,但是他的父母,同樣也不應該道德綁架,因為自己受過的苦只有自己心裡最清楚!至於真正到了那一天,我連自己都不知道能不能做到坐視不管!

在很多公婆的心裡,在帶孩子的問題上,孩子好像是媳婦一個人的,到了想收穫的時候了,才想起來孩子是他們家的!

付出都不見得有回報,不付出想要有回報,那麼這本身就是一個諷刺!

題主提出來的,年輕時不幫忙帶孩子的老人,在老了住養老院的時候,會不會覺得很可憐?這個問題,用一句話來回答就是,誰覺得可憐,就把同樣的事情甩給他,不要道德綁架任何人,因為站著說話不腰疼的人多了去了!


愛笑蘇小妹

其實,對於贍養老人是兒女應盡的義務,這些都明白,可是需要我真情付出,我做不到,我能做的僅僅是因為義務,沒有感情!剛生孩子的時候,公婆重男輕女,月子裡孩子都是我自己照顧的,那時候是剖腹產,也沒什麼經驗,孩子又因為是人工餵養的,經常會被我喂多的導致消化不良,每隔兩三小時起床衝奶粉洗奶瓶換尿不溼,基本上就沒睡過好覺,月子裡吃的也不好,婆婆不怎麼管,經常餓肚子,老公只能買些零食給我墊著,房間裡的衛生也是自己打掃,導致後來肚子疼惡露不盡。再後來孩子漸漸大了,想讓婆婆幫忙帶著,我去上班,婆婆不願意,每天麻將跳舞,還專門報了個拉丁舞班,也一直就沒有工作了,孩子小的時候我真的就跟一大媽一樣,樓下的鄰居看到都吐槽我還不如我婆婆講究。孩子兩三歲的時候,婆婆要去給她孃家弟媳婦照顧孩子,她要生二胎,臨走的時候跟我說,是照顧個月子後就回來,後來卻不是,讓她回來帶孩子,我上班,她在家又哭又鬧的,說我們這樣,她沒法跟她孃家做親戚了,她還是繼續照顧她弟媳婦一家四口,她自己都說,每天早上五點半起床,做飯,炒菜,他們家是早上吃飯,然後送大侄女上學,中午準備好午飯,接侄女回來吃飯午睡,午睡前帶她洗澡,下午送侄女上學,回來帶小二寶,晚上繼續忙碌,帶著侄女睡。我公公就在家,美其名是給我們做飯,結果沒做兩天,就在家鬧,說“我坐月子沒給我婆婆開工資,他們沒義務給我帶孩子,誰的孩子誰自己帶,他們老了也不要我們養,至於帶侄女侄子,是因為侄女侄子在他們老的時候會比兒子對他們要好……”

我公公也就在家做個午飯,早上他都睡覺,因為頭一天晚上會熬夜打麻將,晚飯一般我老公下班回來,他給我帶孩子,我自己做。就這樣吵鬧完了後,實在是沒辦法再一起生活了,就分家了,現在我們都在孃家吃住,孩子放在孃家小區的幼兒園,我爸媽幫我搭把手,我跟我老公上班,孃家跟婆家走路十分鐘的腳程,我公婆從來沒來看過我女兒,連電話也沒打過,過年我們會在一起吃個飯,平常不聯繫。前年我生病住院,他們沒露過面,我女兒也是我爸媽帶著,後來出院回家靜養,身體還沒完全恢復,要定期複檢,剛好趕上我妯娌生孩子,我公公竟然打電話要我去服侍坐月子,真是呵呵……他們才52歲,又不是七老八十,沒問過我身體好沒好,就讓我去照顧月子了,我老公讓他自己給我打電話這事也就不了了之了……他們現在照顧我小叔一家,小叔脾氣不好,孩子從月子裡吃喝拉撒睡都是跟著我婆婆,小夫妻倆跟沒孩子一樣的吃喝玩耍,連他們自己睡的床單被褥都是我公公洗,現在真的應了一句話“惡人自有惡人磨”!

我想,等他們老了,我不能阻止我老公去盡孝,但是我做不到自己去摒棄前嫌的盡心服侍,我還沒那麼聖母,過不了心裡的那道坎,我老公也說過,不會怪我!如果我以後做了婆婆,在孩子需要幫忙的時候,盡心盡力的幫一把,自己從那裡過來的,知道其中的酸楚,都是人心換人心!


花開半夏54373716

老人帶過的孩子,這個孩子未必會在老人老了以後就會盡心盡責的,關鍵問題不在孩子身上,在老人的兒女身上,他們怎麼教育自己的孩子。

在上個世紀60年代左右幾乎每個家庭都會有多個子女,可以說4-5個孩子的家庭是非常多, 等到他們遲暮之年的時候,子女再組建自己的家庭以後,就到了這個獨生子女政策執行的時期了。那個時候老人帶哪個孩子不帶哪個孩子,也不完全是老人說了算的。大家都說養一個孩子跟養幾個孩子一樣,其實還是不一樣的。我們人是有思維的,是獨立思考的生物,人有攀比心理、虛榮心理,父母對自己以及自己的孩子怎麼樣,肯定一定程度上說會影響人的行為的。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所以正因為人是人,而非神,才會有這些所謂的空巢老人問題。

我覺得有的老人不可憐,有的老人很可憐。這話怎麼說呢?

我家有個遠房親戚,居住在帝都,老兩口活到了90多,孩子們基本上都不在身邊,各自有各自的生活,但是老人在家有自己的事情做,以前能出門的時候兩個人一起出去鍛鍊身體,後來爺爺他耳朵聽不見了,出去不太方便,兩個人就在家相依為命,爺爺會寫字畫畫,奶奶養花看書,生活很是自在。孩子們定期回來看看他們,也給他們一些錢,怕他們不夠花。幾年前我畢業去看望了一下他們,我感覺他們還是比較幸福的,可能孩子們不在身邊有點孤獨,但是兩個人有自己的生活,也有自己的愛好什麼的,我覺得還是挺好的。

還有一家遠房親戚,孩子很多,子孫後代得有好幾十口人,可是爺爺最後死的時候都沒人管,儘管是在家,但是是在家裡的棚子裡,不是在自己家的暖炕上。病的時候兒女們也沒有人給他請醫生,那麼多兒女,而且孫子輩也在他們身邊長大。

我自己呢,我感覺還是挺好的,雖然我家是有點重男輕女的,但是我覺得我奶奶一直在上學時候管飯,儘管重男輕女,偶爾有矛盾;儘管我一直在學校裡,但是我奶奶爺爺有事的時候都是我在身邊,哥哥們儘管小時候被爺爺奶奶照顧,但也沒有陪伴他們在他們身邊。我爸爸媽媽對我的教育就是,無論長輩做過什麼,我們都無權評論,父母養大我們就盡了責任,沒有義務為我們做其他的,做了是情分,不做也應該的。所以我對我奶奶爺爺姥姥姥爺都是一樣地親近,現在工作了很忙,但是也是定期看望,定期照顧。

所以老人可憐不可憐,不在於下面的孩子們,在於世代的教育,在於自己兒女有沒有一顆感恩的心。老人的兒女如果總是這樣攀比、不平衡,老人就算是做得再好,也無法做到老有所依的。

現在國家進入了老齡化高速增長的時期,有關空巢老人的矛盾也會日益突出,但是請不要凡事直接見罪於他人,還是多想想自己有沒有做好一個父母,做好一個子女,如果自己做得有不好的地方,那麼也要多多體諒別人。若想使得幼有所養、老有所依,這不是一個簡單的經濟發展問題可以解決的,還是一個教育跟國民素養提升的事情。“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養而親不待”這樣的人間遺憾不要有了,但是也不要因為父母的過失而見罪於他們,人無完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不容易。


青春海邊小腳丫

關於老人養老,也是個很複雜的問題。只要有人瞻養,這樣的老人都是幸福的。至於住了養老院和很少有人來探望,也並不一定是子女不孝。現在的社會和以前的農耕社會不同,要求四代同堂,兒孫繞膝恐怕很難。本問題的張阿姨住養老院,讓我看來就很不錯,有這樣的經濟能力,都是幸運的。子女,孫子輩來看看也是應該的。但,如果在外地工作,來一趟也不容易。據說張阿姨當婆婆時不帶孫子,才落的這樣結果。其實,兩者不一定有因果關係。確實有的人孩子多,下一輩出生挨的緊的話,真的無法帶。給誰帶,不給誰帶?兒子們可能沒意見,媳婦們可就不行。所以,有的婆婆乾脆都不帶,以示平等,也是有的。

大多數的婆婆都是帶孫子的積極分子,有時婆媳關係不好,也不能影響帶孫子的熱情。但,也確實有的年輕婆婆有自己的生活是拒絕帶孩子的。本人就見過有這麼一位年輕婆婆,男人死的早,人家自己有自己的生活,經常要找老公,平時要打麻將。每天要吃三兩肉,喝半斤酒,吸一盒煙,很潚灑。孩子肯定是不帶的,但人家的兒子很體諒母親的不容易,還是很孝順的。看來,帶不帶孫子,和看不看,孝不孝老人沒關係。

張阿姨的情況我看就沒有孝不孝的問題,只是孩子們都在外地工作,回來一趟不容易。而且,張阿姨的兒子也都50多歲了,這個年齡精力已有所不濟,可家庭的責任卻有很多,顧不過來也是有的。這樣的家庭4個孩子,十幾個孫輩,由於都在外面,尚且顧不上看望老人,可見,我們今後會遇到更多這樣的問題。如獨生子女,二人要面對4千老人,又在外地工作,會是怎麼一種情景?經常回家看看,哪怕不捶背,不洗碗都是很好的。但,職場競爭這麼激烈,能允許嗎?哪就只好“但願人長久,千里共嬋娟了”。話雖這樣說,我還是要亮明自己的觀點,當婆婆的,還是要好好帶孫子。做子女的還是要經常回家看看。真的一時顧不上,打個電話或視頻上見面,總是可以的。所幸,這是個資訊交通發達的時代,無論在哪兒,大多都能早發夕至。不過,絕不能弄成不看孫子,就沒人來看這種事情,那豈不成了報復,因果報應這種關係?


天太2

有個道理必須明確:老人帶孫子是情分,子女贍養老人是義務。

現在很多年輕人工作壓力大,尤其是作為歷史上特殊的獨生子女這一年代的人,來自上和下的壓力都集中於年輕父母的身上,這是客觀存在的事實,所以很多家庭中,年輕夫妻的父母都會幫助子女照看孫子、孫女/外孫、外孫女,當這種情形持久以後,部分作子女的就很容易將“照看孫輩”這種責任,加在老人的身上。

但必須強調的的一點是,照看子女是作為父母的法定義務,贍養父母是作子女的義務,對下一代的撫養義務沒理由轉嫁給自己的父母,而對上一輩的贍養義務,也不能因為他們不幫自己帶孩子就拒絕履行。

簡單說,就是法律明確規定了必須贍養自己的父母,但沒規定作父母的必須要照顧孫輩。


一、老人有權利拒絕幫助子女帶孩子:

老人很多都是從為人父母的時代走過來,老人利用自己的物質能力和精力,將自己的子女撫養成人(也就是年輕父母這一輩),在此過程中已經充分履行了對子女的撫養義務,當其子女成年後,開始利用自己的能力獨立生活,那麼對於老人而言,履行相應義務後,就有理由享有相應的權利,這種權利包括但不限於休息、充分享受老年生活等。

當然,在經濟條件和精力允許的情況下,老人也有權利選擇幫助自己的子女帶孩子,幫助子女減輕一部分生活的壓力。

但這是老人的權利,作為權利,既可以選擇,也可以放棄,那麼當老人選擇了幫助子女帶孩子這個選項,這是一種情分;如果老人拒絕幫助子女帶孩子,這也並無不妥。

其實對於很多西方家庭而言,別說是照看孫輩,當自己的子女成長到18歲的時候,都會放手讓子女獨立生活,然後自己與老伴開始享受二人世界的生活。

但是對於絕大多數的中國家庭的老人而言,總是會選擇犧牲自己的利益,而幫助子女承擔起他們的義務。對於大多數中國的老人而言,在自己的子女出生後,似乎全部的生活意義都集中在子女的身上,所以照看孫輩的這種事情,也自然而然的自己扛在了肩上。

久而久之,當多數老人作出同樣選擇的時候,這個社會似乎就會忽略了一個事實——老人沒有天然的義務幫助子女照看孩子——從而將老人帶孫子這種事情,認為是老人應當做的事情。

而更難過的是,部分老人也會有此認識。


二、子女對下有撫養義務,對上有贍養義務:

說完老人,再向下講一輩,談談年輕父母這一代的責任和權利。

從法律規定上來說,似乎夾在中間的這一輩,具有獨生子女身份特徵的年輕父母們,生活在快節奏、高壓力的生活和工作節奏之中,同時對上要照顧四位老人,對下要照顧1-2名子女,生活的壓力和重擔都落在肩上,似乎很是不公平。

但這種認識方式始終都是建立在孤立且停滯的認識方式,從延續發展的角度上看,年輕父母在現階段履行的義務,最終會演變為十幾年後自己有權享受的權利——

現階段加在老人肩上的義務,最終可能會落在年老的自己身上;現階段充分給予老人的權利,最終自己年老後也可能會充分享受到。

這本就是一種相互的關係,就類似於“先苦後甜”。

生活對每一代人都是公平的(額……先打個問號,反正我們不談政策問題,政策問題太沉重……)(刪掉)

好吧,誰讓我們趕上歷史上最特殊的一代獨生子女群體呢……

談法律,談法律……

根據《婚姻法》第21條規定: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從法律上講,撫養子女、照顧子女,是作為父母的義務,並不是作為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責任和義務;

同樣,贍養父母也是作為子女的法定義務,並且在贍養義務上,法律並沒有做出但書規定,沒有例外情形(如果曾經父母對子女未履行撫養義務,在年老後要求子女履行贍養義務的,法律上會酌情考慮子女一方贍養義務的大小,但並不能天然令贍養義務消滅)。

所以,曾經自己的父母已經對自己履行的撫養義務,自己就應當對年老的父母履行贍養義務,不能因為老人不幫自己帶孩子,就拒絕贍養。


道義的歸道義,法律的歸法律。

看到有些回答中說,老人不幫自己的子女待孩子,子女對老人不理不睬就是“自作自受”,這點我很不能接受。

這種觀點顯然將老人自願放棄休息的權利、自願幫助子女履行本應由子女履行的義務這種自願自發的行為,認為是老人理當的行為,甚至將老人不帶孩子這種事作為老人的一種“惡性”認定。

這種簡單粗暴的認定方式,和火車上要求其他乘客與自己換座位有什麼區別呢?

不換座位是本分,換座位是情分。

換與不換全在於對方的一念之間。

不帶孫子是本分,帶孫子是情分。

帶與不帶也在於老人的一念之間。

憑什麼作為子女的要將照顧孩子的責任,強加在老人身上,不問老人是否願意就說——喏!這是你們倆必須做的事!以後孩子歸你們管!

風水輪流轉,如果現如今將帶孩子的責任強硬的加給父母,那麼日後自己老了以後,自己的子女同樣會將這種責任還給自己!

所以,老人願不願意帶孩子,什麼時候帶孩子,應該給老人更多的選擇權,老人同樣有自己的生活,彼此尊重不只體現在社會中的人與人,也同樣體現在家庭成員之間,和父母長輩之間!


高萌Goal


娜娜156508018

我的孩子今年18歲,過幾天即將參加2018年高考,他從出生到現在,我們夫妻倆就沒有讓老人帶過孩子。我想從為人子女的角度,來談談這個問題。

1、父母撫養子女付出了巨大的心血和精力,他們老了就應該歇歇,有屬於自己的空間和時間。

正是基於這樣的考慮,我們夫妻倆在我愛人修完產假後,就請了一個親戚來帶孩子,每個月給工資,直到孩子幼兒園畢業。我們每個週末會帶孩子給爺爺、外公外婆看看,老人既有含孫弄怡的快樂,又沒有陷入整天帶孩子的辛勞和疲憊中,這個結果今天看來非常好,孩子和老人的感情很親,得到的關心和愛並不少。我們夫妻也很欣慰,在孩子成長過程中,我們投入的精力,也讓我們最大程度地參與他的成長,對他成長中的問題更有了解,可以給出適當的建議,幫助他一天天進步。

有時候,看見路上頭髮花白的爺爺奶奶輩騎著自行車、電動車送孫子輩上學,會心生同情,辛苦一輩子,居然沒有盡頭。帶孩子的辛苦,沒有養育過孩子的,不會有真正的體會;沒有獨立、認真帶大孩子的,不會有深刻體會。父母的責任是帶大子女,而孫子輩成長的任務,不是他們的義務。如果有條件,或者即使條件比較難也盡力去克服,讓辛勞一輩子的父母,在自己的晚年,有自己的空間和時間,去做他們喜歡的事情,讓他們度過一個較為輕鬆快樂的,而不是任務重重的晚年,這就是孝順。

2、父母不帶我們的孩子,絕不是我們不孝順、不盡法律義務的理由。

我看到這個問題下,有的回答有著很奇怪的邏輯:如果你不幫我帶孩子,將來你老了,別想我伺候你。

這是一個於良心,於道義,於人格,於法律都過不去的邏輯。父母有養育子女的義務,但絕無必須養育孫子輩的義務。子女對父母的孝順,是因為他們盡了父母的養育之恩,這是道義和法律的要求。把自己帶孩子的義務,交給老人,這本身是轉嫁義務,是逃避責任。用討價還價的方式去威脅父母,良心、人格、道義全失,如果更有甚者將來不贍養、伺候年邁的老人,還會付出法律上的代價,最終親情盡失。

我們在社會中與人相處,有個很好的識人原則:孝順的人,好相處。因為孝順的人,能理解別人的付出,能站在別人的角度去體諒,這樣的人大多真誠可信。所以有句話:“百善孝為先”。如果你耳聞目睹一個人對自己的父母不孝順,最好及早遠離。試想,一個人對恩重如山的父母都不好,他還會對什麼人好呢?

3、如果一個大家庭比較大,老人帶孩子會引發諸多家庭矛盾。

關於帶孫子輩還是外孫輩,帶男孩還是帶女孩,帶哪個孩子的孩子,引發的家庭矛盾還少嗎?如果都帶,老人的體力、精力根本承受不了;如果帶其中一部分,又會導致子女間的互相比較,分出親疏,明著暗著較量。老人在這樣的狀況下,還有幸福的晚年可言嗎?一個大家庭還有其樂融融的氛圍嗎?

而如果一個大家庭形成共識,老人不必帶任何孩子,這種相互比較的矛盾就不會存在。從老人的角度來說,對外孫輩,孫子輩,男孩女孩,在情感和物質上一視同仁,是老人最理智的選擇,也是最聰明的選擇,最和諧的選擇。可以這麼說,有些帶孩子引起的矛盾,也有老人自己處理不善的因素。

4、我們老的時候,不會要求孩子給我們養老、伺候,帶不帶孫子視體力精力而定。

真正良好和諧的關係,一定是各自保留一定空間,有一定距離的關係,所以有“一碗湯的距離”這種說法。我的孩子,我們這一代的孩子,絕大多數是獨生子女,因此我們老了,無論從現實角度還是認識角度,獨生子女都無法去完成伺候幾位老人的任務,這些任務將來必定會交給專業的社會機構,養老將是未來一種理性的、龐大的產業。

對於孩子的孩子,我們會視自己當時的體力精力而決定是否參與孫子輩的撫養,但絕不會當作自己應盡的義務,我們的孩子也絕不能提出必須這樣的要求,我相信,隨著社會的進步,這樣的共識會越來越多。

互相體諒,互相理解,互相給出空間、時間,才是維繫良好關係的原則,這個原則不僅僅適用於家庭,它對所有的社會關係都奏效。

幸福的家庭總是相似的,就是因為它有這個原則;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就是因為它違反原則而表現形式各不相同。


麻辣一加一

一鍵代償觀點:老人的可憐處境來自於兒女的不孝順,而不是因為老人沒有幫忙帶孫子。

其實出現這種情況也不足為奇,畢竟,人還是感情動物,都會不由自主地把老人對孩子的感情反饋到自己對父母的身上。

在一些多子女家庭就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如果老人疼愛孫子孫女,那麼做兒女的就會因為這個而更加孝順自己的父母,如果老人對孫子孫女態度比較冷淡,那麼一些做子女的就會冷淡地對待父母。雖然這種事從情理上可以理解,但是這確實是一種病態思想。

首先我們必須清楚一點:兒女孝順父母是源於父母對自己生養之恩的報答,而不是父母有沒有幫自己帶孩子。即使父母沒有幫自己帶孩子,也不應該以此為由不孝順父母。

贍養老人不應該“重男輕女”

因為在問題描述裡面談到一個很讓人奇怪的風俗,那就是女兒是嫁出去的人,是不用伺候老人的,這種說法的聽起來就讓人感覺很可笑。

根據《憲法》規定,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支付贍養費的權利。

很明顯,我們可以看到,這裡規定的是“子女”,說明兒子和女兒的義務和責任是一樣的,並不會因為是女兒而有什麼特殊對待。

所以,在這件事中,應該對老人女兒這種不管不顧的態度進行批評。

贍養老人是子女應盡的義務

然後,咱們再來說這種“老人不帶孫子的說法”。從法律角度來說,父母才是子女的第一監護人,只有當父母沒有監護能力的或者失去監護能力的時候,那麼爺爺奶奶才應該承擔監護責任。

但是,在這件事中所提到的老人年輕時沒有幫忙帶孫子,然後就造成老了以後子女都不來照顧的情況,這顯然對於老人來說是很不公平的。我們要求的是權利與義務的對等關係,父母把子女養大了,那麼就已經盡到了責任,從這一點來說,父母就因該享受暮年之後子女的孝順贍養自己的權利。

所以,在這件事中,很明顯是子女沒有盡到義務,而不是老人帶不帶孫子的問題。更不用說那些嫁出去的女兒就徹底不管老人的做法了,這都什麼年代了,說難聽一點,這就是厚臉皮逃脫責任的行為。

如果一個人使自己的母親傷心,那麼無論他的地位多麼顯赫,無論他多麼有名,他都是一個失敗的人。我們體貼老人,就應該像對待孩子一樣。


一鍵代償

父母把兒子女兒拉扯大,耗盡了心血,花光了積蓄,現在老人老了,本該過他們自己的生活了,可是事情又來了,幫助兒子帶孫子孫女。

不管從法律上還是人之常情上,自己的孩子自己帶,那是天經地義的事。做兒女的,不能看著父母還能動彈,就強迫他們也要把自己的負擔強加在他們的肩上,小車不倒只管推,不到臥床不休息。如果父母親拒絕做你們的終身奴隸,就揚言老了不孝順,不照顧,這種只記老人的不足,不看老人一世辛苦的人何以為人子女,何以為人父母?

老人必將離去,你也將慢慢變老。如果你的這種觀念潛移默化的影響到下一代,成為他們的價值觀的時候,估計你也會無人照顧,孤獨終老的,

為了老人的幸福,也為了自己將來有個好報,還是要做個孝順子,不做忤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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