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汙不力,這個縣縣長直接被免職了!

治汙不力,這個縣縣長直接被免職了!

因未完成2017年度目標任務、大氣汙染綜合治理工作不力、2017年PM2.5平均濃度或空氣質量綜合指數不降反升,河北省委、省政府對邯鄲市和磁縣、隆堯縣、無極縣、邯鄲市永年區及武安市進行通報批評,並對這1市、5縣(市、區)黨委、政府16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追責問責,其中5人被免職。

根據河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的通報,邯鄲市副市長高和平,2017年分管環境保護和大氣汙染綜合治理工作期間,未有效履行職責,對邯鄲市PM2.5平均濃度連續不降反升、空氣質量嚴重惡化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對其進行誡勉談話。

因違反工作紀律,落實大氣汙染綜合治理“黨政同責、一崗雙責”不到位,未正確履行當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第一責任人職責,對當地環境空氣質量嚴重惡化等問題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等,對磁縣縣委書記吳從江、隆堯縣委書記李國印、無極縣委書記呂智臨及邯鄲市永年區委書記侯有民及武安市委書記魏雪生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同時,對磁縣縣委副書記、縣長劉浩峰,隆堯縣副縣長王曉彥,無極縣委常委、副縣長趙好戰,邯鄲市永年區副區長王玉剛及武安市副市長郭全生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免去職務。

此外,對磁縣副縣長藺寶斌,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隆堯縣委副書記、縣長李建強,無極縣委副書記、縣長王勇軍,邯鄲市永年區委副書記、區長張荷紅,武安市委副書記、市長強延峰,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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