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20180601

隴西縣人民法院

杜金忠:本院受理原告宋耀斌與被告閆成貴、杜金忠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18)甘0422民初578號民事判決書。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即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後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於甘肅省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會寧縣人民法院

張超、張盼:本院已受理原告張天峰訴你們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及開庭傳票。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期限為公告期滿後的15日內。並定於2018年8月14日上午9時在本院行政庭公開開庭進行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判決。

鎮原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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