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部門公佈失信人員名單 川渝黔地區12人將被限制坐火車

鐵路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2018年5月1日,由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八部門聯合發佈的《關於在一定期限內適當限制特定嚴重失信人乘坐火車 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正式實施。近期,中國鐵路成都局集團有限公司按照《關於限制鐵路旅客運輸領域嚴重失信人購買車票的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本著“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數據完整、格式合規”的原則,對嚴重失信行為人信息進行了認真核查,當月最終被認定有嚴重失信行為的人員共12人並上報鐵路總公司審定。

根據相關鐵路站車工作人員收集證據,這12名失信人員主要是在動車組列車吸菸、越站乘車和擾亂站車秩序等行為,其中雷某發於5月4日15點25分在貴陽北站未購買車票,不服從車站工作人員、公安民警勸阻強行進站乘車。經貴陽鐵路公安機關治安處罰後,將雷某發的行為納入鐵路旅客徵信系統。旅客王某德、雷某欽、梁某、李某全違反禁菸規定,於5月16日至22日期間分別在動車組列車衛生間內違法吸菸,導致列車降速運行。經現場調查取證,鐵路部門將該四名旅客行為納入鐵路旅客徵信系統。除此之外,購買在此次失信懲戒公示名單中,還有4名旅客通過故意通過購買短途車票乘坐長途區間,在列車工作人員查票時拒絕補票的不文明行為。

公示期內,被公示人可通過鐵路“12306”客服電話提出異議,公示期滿,被公示人未提出異議或者提出異議經審查未予支持的,各鐵路運輸企業將按照公示名單依據《意見》和《辦法》執行懲戒措施。對在動車組吸菸、擾亂站車秩序、倒賣車票、被行政處罰的,限制購票180天;對無票乘車、越站乘車拒不補票的,至補齊所欠票款前限制購票。

鐵路部門再次提醒廣大旅客朋友,《意見》規定,嚴重影響鐵路運行安全和生產安全有關的行為責任人被公安機關處罰或鐵路站車單位認定的,對行為責任人限制乘坐火車,主要包括以下7種行為:一是擾亂鐵路站車運輸秩序且危及鐵路安全、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二是在動車組列車上吸菸或者在其他列車的禁菸區域吸菸;三是倒賣車票、制販假票;四是冒用優惠(待)身份證件、使用偽造和無效優惠(待)身份證件購票乘車;五是持偽造、過期等無效車票或冒用掛失補車票乘車;六是無票乘車、越站(席)乘車且拒不補票;七是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應予以行政處罰的行為。

鐵路部門向廣大旅客提出倡議:請堅持文明乘車、誠信出行,遵守鐵路運行安全相關規定,杜絕失信行為,共同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營造社會文明良好風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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