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故事:奇賊

  在宋朝那動亂的年代,京城繁華的街市上,盜賊很多,他們的行蹤又十公隱秘,不容易被人發覺,因而也很難捕捉乾淨。據說有這樣一件事,有個行商之人,平時愛敲陌生人的竹扛,有個盜賊一直尾隨著他,找到機會下了手,把他錢包裡的錢都拿走了,還在裡面留下一大把手紙,弄得那商人哭笑不得。  當時,有個姓趙的人在臨安當府尹,有一個賊仗著自己技高,每次在富豪人家偷了東西以後,必定用白粉在門牆上大寫“我來也”三個大字。雖然官府想方設法追捕,但好長時間仍捉不到。“我來也”的名聲在臨安京城裡人人皆知,於是大家不說捉賊,而說要捉“我來也”。  有一天,官府裡的吏卒送來一個賊,說這個人就是“我來也”。趙府尹急忙把他關進監獄,連夜進行拷問。  這個人口緊得很,無論怎麼用刑,都不承認自己是“我來也”,加上沒有抓到贓物贓怔,這個案子一直不好了結。但是將他關進來之後,外面就沒有發生“我來也”的偷竊案件。  一天,這個人突然對看守的獄卒說:“我的確曾經做過賊,偷過人家錢財,但我不是‘我來也’,只是被你們誤捉關在這裡。我也知道,你們沒捉到真正的‘我來也’,是不肯放我出去的。我只請求你好好地照顧我,我有不少銀子,會給你好處的。我的銀子現在藏在湖邊寶塔的第 9 層的靠東邊的夾牆裡,你可以從那裡拿出來。”  獄卒心想,湖邊寶塔是遊人眾多的熱鬧地方,這個賊大概墾在開我的玩笑,於是現出一副不屑一顧的神態。那賊說道:“你不用疑心,我關在這裡,又走不了,要是騙了你,再找我算帳也不遲。你只要裝作到那裡去做佛事,把塔中的佛燈點上一夜,你徹夜不離開湖邊寶塔,自然會有機會拿到那裡的銀子。”  獄卒的貪心壯了他的膽子,按照那賊說的辦法,到湖邊寶塔去燒香、求神拜佛,將佛燈點亮,到了夜間無人時,居然拿到了許多銀子,心中大喜。  第二天再到獄裡來時候,偷偷地把準備好的酒肉,拿給那個賊吃。從此那賊與獄卒就親近起來了。  又過了幾天,那賊又對獄卒說:“我有一甕寶物,放在西湖邊侍郎橋下某處的水裡,你可以去取出來。”  獄卒說:“那地方人多眼雜,怎麼能從水裡拿得出來呢?就是拿到了,也不好拿回家呵。”  那賊又教他說:“要你家裡的人用竹籮盛著一堆髒衣服到侍郎橋下去洗,趁人不太多時,故意讓衣服飄走,然後假裝下河撈衣服,順便偷偷地將甕子搬出來放到竹籮裡,再用衣服蓋在上面,抬回家就行了。”  獄卒又依計行事,這回得到的寶物比上回的銀子還要多。第二天,他帶著上好酒食到獄裡款待那個賊。獄卒發了橫財,心中十分高興。  過了幾天,正好是那獄卒值夜班,過了二更時分,那賊悄悄對獄卒說:“我想悄悄出去一會兒,四更過了我就回來。我向你保證,絕不會連累你的。”  獄卒說:“那可不行呵,我實在擔當不起!”  那個賊說:“我向來說話算數,一定不會連累你的。即使我真的不回來,逃失了囚犯,你不過會被配到邊遠地區而已,可是我送給你的東西,足夠你維持一家生計,如果你一定不讓我出去,恐怕也不會安寧,以後你可不要後悔!”獄卒沒有辦法,只好打開刑具放他離開牢獄。  獄卒在獄裡等呵等,正在憂愁懊惱的時候,聽見房簷上的瓦片發出輕輕的聲響,接著就見那賊一躍而下。獄卒這才放了心,又給那賊重新戴上刑具。  開亮打開獄門的時候,就聽到有家姓張的富戶來告狀說:“昨天夜裡三更時分,家宅被盜,丟了東西,偷東西的人在院門上寫了‘我來也’三個字。”府尹趙府尹拍著書案說:“呵!幾乎錯判了這個案子,難怪那賊始終不承認呢!”於是府尹大人以“觸犯夜行禁例”的罪名,判以 20 大板,打了以後,將那賊趕出臨安府,並嚴令衙門吏卒繼續搜捕“我來也”。  獄卒回到家裡,妻子告訴他說:“半夜裡我聽見敲門的聲音,以為你回來了,急忙起來開門。門剛打開,只見一個人把兩個布袋了扔進門裡就走了,我把袋子藏了起來了。”獄卒拿出袋子打開一看,裡面都是金銀製成的各種器皿,有的還有個“張府”的字樣,這才明白那賊就是“我來也”,偷了張府的東西來報答自己,又為他自己開脫罪名。  “我來也”被驅逐以後,那獄卒越想越不是滋味,於是推託有病,辭去職務回到家裡。以後,坐享“我來也”送給他的財物,一直到老不愁吃喝。  獄卒死去之後,他的兒子不能守住家業,把這家裡的錢財揮霍一空。有一次他喝醉了酒,把事情的原委說了出來,“我來也”的懸案才得以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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