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體系改革,建立和發展現代養老金體系

我國基本養老金在廣覆蓋、保基本的目標上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多支柱多層次養老金體系也在構建和發展當中。但養老金體系也存在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需要構建現代養老金體系,使我國儘快從養老金大國發展為養老金強國。

養老金體系改革,建立和發展現代養老金體系

[養老金體系發展不平衡的主要表現]

養老基金財務狀況區域不平衡。東部沿海地區,北京和上海等特大城市,人口淨流入省區,養老基金結餘豐厚。

不同群體養老金待遇不平衡。雖然我國已經實行了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養老保險並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並軌,但城鄉居民、城鎮企業職工、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分別實行不同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各自的繳費水平不同,各自的基本養老金待遇存在較大差別。

養老金繳費負擔和待遇水平不平衡。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佔工資總額的28%。但是,退休人員養老金替代率持續走低,養老金待遇配套的健康護理等增值待遇有限。

多支柱養老金髮展不平衡。第一支柱基本養老保險發展速度快、覆蓋面廣、收支規模大,“一險獨大”。但是第二支柱養老金中,企業年金、職業年金髮展遲緩,不足以滿足職業人員多元化的養老金需求,難以為養老金體系發揮重要補充作用。第三支柱養老金中,個人延稅型商業養老保險和養老目標證券投資基金長期處於政策醞釀之中。

[養老金體系發展不充分的主要表現]

基本養老金體系尚未實現全覆蓋。我國在擴大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制度覆蓋人口數量達到9億多人,但是尚有一定數量的自由就業人口、流動人口、靈活就業人口沒有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整體養老金待遇水平有待提高。需要結合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狀況,不斷提高國民養老金待遇。

養老金缺口的制度性彌補不足。我國目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存在較大的滾存結餘,但是這種結餘的背後,存在潛在的空賬。國家一方面建立了全國社保基金,積累了一定的國家養老儲備基金,另一方面出臺了劃轉部分中央和地方國有企業股權充實社保基金的政策,增強中央和地方彌補養老金缺口的能力。

養老金體系可持續發展面臨挑戰。體制上,我國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是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體制。社會統籌部分實行現收現付的籌資體制,在人口老齡化背景下,客觀上財務不可持續。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層次停留在省級統籌,統籌層次低,導致龐大的基本養老保險體系不能更好地發揮大數法則效應。基金積累制的養老金體系發展遲緩,市場化養老基金投資規模不能有效放大,養老基金難以更好地分享國民經濟和資本市場的成長。

[建立和發展現代養老金體系]

人口老齡化是我國當前和未來較長時期影響經濟社會發展的一個重大因素,養老金是應對老齡化挑戰的基本財務手段。根據養老金體系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主要表現,需要加強養老金體系頂層設計、統籌養老金體系全面發展,確立養老金公平與效率並重的制度目標,充分發揮政府和市場兩種機制的作用,運用財政和金融等綜合手段,構建國家、單位、企業、個人分擔社會養老負擔的現代養老金體系。

建立和發展現代養老金體系的具體策略包括:提高養老保險統籌層次,加快實現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繼續擴大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面,儘快實現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建立養老金待遇正常調整機制,保證養老金待遇與國民經濟發展同步;積極發展固定繳費型、個人賬戶制、基金積累制養老金,積極支持職業年金、企業年金加快發展,加快推動商業養老保險和個人養老儲蓄與理財發展,完善多層次養老金體系;加大各類養老基金市場化投資的力度,通過基金投資收益彌補養老金的不足,促進養老基金與金融資本市場和國民經濟發展良性互動,使養老金負擔變為養老金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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