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由農村轉非農戶了,家裡還有地,這種情況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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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是你家裡的,該種就種,該收就收,我就是現身說法。十多年前,我讀書時就遷成非農戶口了,我家從此有了兩個戶口簿,一個非農戶口簿,一個農業戶口簿。地一直由家裡人打理。後來,我回家後,家裡的地,我也得出力呀不是!第一種就是我這樣的情況,屬於半非農戶口;第二種,全家所有成員全部遷成非農戶口,即非農戶口。這兩種情況,其實都不用多慮,政府現在還沒有收回承包地的意思。

從2015年至今,我們鄉的土地確權一直由我負責的。從勘察、測繪、構圖、建檔案、籤合同,發放證書等所有環節,我都在全程參與。最近,到了收尾階段,對存在問題統一核對、統一上報,統一處理,另行打印發放證書。

為什麼我說不用多慮呢?下面,我就講講原因。

不管半非農業戶口,還是非農戶口,在本次的承包地確權過程中,只要不是本人自願放棄,一律登記確權。一般半非農戶口,像我家的地都確權到了農業戶口簿下面,我沒有列在證書中家庭成員裡面。而非農戶口,有的已經外出多年,或者在縣城工作多年,早就從事了其他行業。只是在承包地確權前,地一直在出租給別人種而已。但本次確權後期,核對信息時,要求非農戶口的承包地必須確權到本人名下,除非自己放棄的。既然要求確權到非農人口名下,那麼該享受的權益,不會少,也不會改變。

總之,非農戶口的地繼續能種,也能流轉、出租,相關權益也不會受損。雖然大家對承包地確權政策有了解,但也只是似是而非、似懂非懂,自己擔心的特殊情況又不懂,也很正常。通過我的解答,希望能幫到需要的人!


慶陽果農哥

根據國家土地承包法,在農村集體實施了二輪承包後,國家制定並實施了"三十年不動"的承包政策!從這個時候起,農村集體土地的承包權就穩定下來,可以從本質上來說,土地承包從以人為對象轉為以家庭為對象,不論家庭戶口性質,只要原來實施二輪承包時,家庭戶口是農業戶口的並在集體承包了土地的,原則上今後只要這個家庭有人口,不論戶口性質,也就是提問者所說的由農業戶口轉為了非農業戶口,土地的承包權仍然在原戶籍名下,並會再次執行到期後"再續三十年"的政策!

因為,按照國家的戶籍政策改革,目前已經沒有農業戶口和非農戶口的區分!所以國家執行對原戶籍性質並享受相關福利政策的時間點即"二輪承包期",一般是指1998年。因此,即使你家庭已經因在城市購房或工作等原因將戶口遷出,在戶籍性質方面因此改變,但原享有的土地承包權不變!而且這種情況只要該戶有繼承人就可持續!或者該戶通過獲取補償後與集體達成自願放棄承包權!

但是,這只是政策層面的界定,如果真要執行,還需要基層嚴格按政策執行。首當其衝的是在2018年底前完成的農村土地確權頒證,要密切關注並及時完成相關程序,拿到相應權利證書!畢竟,根據我的瞭解,很多農村人並沒有掌握國家關於土地承包方面的政策,他們會主張有利於自己的鄉規民約,如女兒嫁出就收地,老人死亡也收地,戶口出去了更收地!所以,你不僅要做到自家的地不能被小集體隨意沒收了去,而且要督促相關職能部門主張你的合法權益,及時把權證給你確定下來!這時,那些反對執行這一政策的村民才能明白!


原生態農場

隨著農村的飛速發展,各種各樣的企業入駐農村,各種各樣的建設下農村,這些建設都需要徵用農村的耕地,造成農民手中的土地流失嚴重。現有的《農村土地承包法》已經不能適應當前農村的發展,《農村土地承包法》迎來了調整。咱農民最關心的是,這次修改後,手裡沒有土地的還能重新分到地嗎?

對於農村婦女來說,這次修改確定了農村婦女的土地權利,只要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應當將具有土地承包權的全部家庭成員列入,這意味著農村女性也有土地權益。以前農村離婚後,婦女都是淨身出戶,以後,遇到離婚這種情況,婦女也有分土地的權利了。

對於進城落戶的農民來說,這次的修改確保了他們的權益。以前農民全家轉為非農業戶口後,土地將會被收回,這次修訂刪除了這條要求,確保了進城落戶農民的權益,農民可以選擇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獲得補償,也可以選擇繼續留下土地。


菊菊一見宗琴

土地確權,現在的辦法是以集體土地承包人的承包合同為準。是最後的那份三十年不變的合同。這份合同各省市簽署的時間不同,有2003年的,有1998年的。不管是那年籤的,有三十年不變的條款為準。

所以,不管你是農戶、非農戶、軍人、幹部、商人,戶口在不在本村,只要手中有這份合同,土地就必須確權在你名下,這可能是全國同行的辦法,其碼山西是這樣。

有些人,家裡雖有地,因多年無人種,村委會已把土地登記在他人名下了,而合同還在原承包人手裡沒收回,哈哈,糾紛多多。

有些人,拿著早先年或第一輪承包土地時的合同與村委會糾纏,更是無理取鬧。新合同執行,舊合同自動作廢,這是法則法規。

戶口轉變了,但土地你一直耕種,合同也在手裡,確權當然應確在你名下。如戶口轉變了,土地也讓別人種了,只是當時出於信任或疏忽,接地人沒向你索要合同,合同還在你手裡沒有變更,你現在非要確權在你名下,這你就有點不道德了。這種現象還很多,調解也難。有幾例是雙方都分一部分土地。

但我個人認為,土地只該農民擁有。呵呵,這與現行辦法相違,服從政府😄


畢林德

現在的戶口已經逐漸被淡化,根本沒有那麼重要了。不管是農業戶口,還是非農業戶口,統一稱作“居民戶口”。戶口由農村的農業戶口轉為非農業戶口以後,家裡還有承包的土地,這種情況有很多,但是家裡的所承包的土地,責權利仍然完全屬於你個人所有。估計你們那裡土地第二輪承包,也應該早已確權了,並且頒發了證書,承包時間至2037年12月31日到期。所以,戶口“農轉非”以後,家裡的土地你可以自己經營,也可以流轉、出租或者轉包給別人經營管理,自己獲得一定的收益。

我的戶口原來也是農業戶口,1995年農業戶口轉為非農業戶口以後,家裡所承包的2畝多土地一直自己經營,每年種植小麥、栽插水稻,平時抽出時間管理,也能夠獲得一定的額外收入。去年農村實行土地第二輪承包,要統一對土地進行確權,我自己所承包的2畝多承包地,依然被確權、承包,權利歸屬於自己。

最後告訴你,雖然現在種植糧食的效益不是很高,但是,農業戶口會越來越好。如果想把農業戶口轉為非農業戶口十分簡便,可是想要把非農業戶口再轉為農業戶口,恐怕就沒有這麼方便了!


午夜驚鴻

戶口由農村轉非農戶了,家裡還有地的情況是這樣,首先明確土地是集體所有,任何人無權出售,只有
自己種植和轉租權,你的戶口性質的變動,本就應該沒有土地了,但國家為了穩定土地的連續性,規定了土地30年不變的政策,土地由村民自行小調整,你的土地暫時不回收可轉自己種也可以轉租給別人種,但要和村委會協議好才行。


共同分享生活點滴

戶口雖然轉為非農,但是隻要家中還有其他人員,土地權屬依然不變,依然可以耕種,目前這種情況比較常見,有好多人在城市生存,有城市戶口,但是農村也有屬於他的土地,農村現在就實行的增人不增地,減人同樣不減地政策,土地實行50年不變政策。

新一輪土地確權也已接近尾聲,同樣和上一次實行的政策基本相似,土地依然實行多年不變政策,你這種情況是是可以繼續耕種土地,只要不用做其他用途就可行,當然委託親戚鄰居耕種或者選擇出租給他人耕種都合情合理。



生態農說

農村土地屬於集體所有,農村集體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本集體的土地,土地承包後,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


怎麼區別你是不是農村集體組織成員,這個是以戶籍所在地為依據的。現在很多人因為外出上學、就業把戶口遷出農村,理論上來說已經不屬於集體組織成員了,集體有權收回耕地。

戶口遷出農村後,如果是遷入小城鎮的,承包土地還有可能繼續有效,這個要看承包方的意願,如果是遷入城市(市區)的,應當將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發包方。

戶口遷出農村後在農村有宅基地,並且房屋產權沒發生變化,房屋產權依舊不變。但是房屋拆除後,集體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

但是縱觀農村實際很多戶口遷出的,土地等方面還都是維持原樣,之前的土地還是自己的,該怎麼種還是怎麼種,但是如果農村真的要分地的時候,毋庸置疑,那麼你的地肯定會被分出去?


趣鄉音

戶口農轉非有好幾種情況:一是整個村集體全轉,土地一視同仁繼續種,你不用擔心;二是你因購房、孩子上學轉非縣城戶口,你只要有精力耕種,到承包期再說,你要不想種了,交給村另分配也行轉給他人代種也可;三是全家進入設區大城市,你進入機關事業國企單位,按規定土地應該交回,村裡有權與你協商收回(也是協商,不是強迫),如果村民不攀比,村委不追究,也就這樣。


泰山木32140178

我老公大學畢業後,戶口從農戶自動變成了非農戶。

但是土地暫時沒有變更。後來去村上問,村上說,現在的政策是生不給,死不收。

意思是,新生孩子沒土地,但是人沒了土地也不回收,基本家裡只要還有人種,就會繼續承包給你們家。

去年年底,國家來了新政策,村裡開始重新對土地進行確權,我很擔心我老公沒地了,因為他們那裡馬上動遷了,已經封戶了。

但沒想到,他變了非農戶口,曾經出生時分的地,又分給了他,他的戶口對他暫時沒有任何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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