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一男腳踢電梯門致友人墜亡獲刑 北京五旬男高速路上用彈弓“偷襲”車輛落網

公共場所,請約束自己的行為

文/鍾亞雅 汪洋 簡潔 趙巖

來源/檢察日報

廣州一男腳踢電梯門致友人墜亡獲刑 北京五旬男高速路上用彈弓“偷襲”車輛落網

張某因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法院當庭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

2015年9月13日晚飯後,宋某和覃某為給朋友慶祝生日到廣東省廣州市白雲區機場路附近一KTV唱歌喝酒。一直玩到次日凌晨2點左右,宋某與覃某等人在KTV三樓準備乘電梯離開。在等待電梯的過程中,覃某背靠電梯,和宋某面對面站著聊天。其間,宋某不知何故突然用腳踹了兩下關閉狀態下的電梯層門。幾乎同時,宋某把雙手搭在覃某的雙肩上,覃某受力後退了一步撞到電梯門上。突然間,電梯門出現了縫隙,覃某瞬間從電梯門縫隙中往後倒進電梯井裡,緊接著,電梯門又合上了。

驚魂一幕發生後,同行的朋友趕緊打電話報警,消防車和救護車接報後迅速趕到現場將覃某救出,但已回天乏術。經醫生診斷,覃某系因高墜致重度顱腦損傷死亡。

後經鑑定,事故發生前電梯處於正常運行狀態,三樓電梯層門可正常工作;事故發生時三樓層門導向裝置由於外力作用脫離層門地坎,失去墜落保護功能。

原來,是宋某踢踹電梯的行為導致電梯左側門下方下滑塊脫軌,並輕微向內彎,而電梯門帶有電器開關和機械開關,一旦脫軌或變形,電梯載人倉就會立即停止運行,但是電梯門仍然可以向內晃動。故當覃某撞到電梯門時就發生了上述一幕,直接掉進電梯井,墜落至負一層導致身亡。

案發後,宋某被偵查機關以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立案偵查。因對是否為意外事故存有爭議,該案被廣州市白雲區檢察院兩次退回補充偵查,最終以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對宋某提起公訴。

但宋某一直認為自己的行為並不構成犯罪。法庭上,宋某的辯護律師提出:現有證據不能證實電梯門的損壞是宋某所致;本案案發前存在有其他人踢門的情形,電梯門鬆動至脫軌存在多個因素,且被害人覃某墜井後也未能在第一時間得到醫治,電梯損壞的結果和覃某死亡的結果均屬於多因一果;宋某不可能預見本案的危害後果,不存在疏忽大意或過於自信的過失,因此認為本案應為意外事件,不屬於過失致人死亡。

針對辯護人的意見,出庭公訴的檢察官予以反駁:根據現場監控錄像,證實在宋某踢電梯門的行為之前其他乘客乘坐電梯安然無恙,電梯並未出現故障,但在宋某踢了電梯門之後30秒內就發生了墜亡事件,結合鑑定意見,可以推斷該涉案電梯損壞與宋某行為之間存在因果關係。被害人覃某的死亡結果系由宋某先前踢電梯門的行為與之後推被害人的行為共同造成的,而宋某的後行為是從屬於先行為的,並不能脫離先行為而獨立存在,因為如無宋某先前的踢壞電梯門的行為,宋某手推被害人的行為是極難發生危害後果的,雖然該手推行為對於危害後果的產生起了一定作用,但是本案中宋某踢壞電梯門的行為才系被害人死亡的主要原因,故宋某腳踢電梯門的行為與被害人死亡結果之間具有刑法上的因果關係。電梯層門是用來保護乘客安全的,這是常識,宋某用腳踢電梯門,其作為成年人應當預見其行為可能造成一定的危害後果,但其因酒後疏忽大意未能預見,其主觀上具有刑法意義上的過失,客觀上又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結果,其行為符合過失致人死亡的法律特徵,應當以過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刑事責任。

最終,法院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被告人宋某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

2017年12月19日晚上8點左右,韓先生駕車在西六環門頭溝境內由北向南正常行駛,突然“嘭”的一聲,他發現自己車窗玻璃破碎,於是被迫將車停至應急車道。停好車後,韓先生髮現,應急車道內還停放著其他幾輛車,車窗玻璃均有不同程度損壞。車主們分別訴說了自己的遭遇,結果發現車窗玻璃都是被人用鋼珠擊碎,於是,其中一位車主報了警。

經調查,案發前幾日也有“同病相憐”的車主報案稱自己的車輛在相同地點行駛時被鋼珠擊碎車窗玻璃,偵查機關將這兩起作案手段相似的危害公共安全案件併案偵查。

通過在案發地附近蹲守、調取沿途監控錄像、走訪摸排調查取證,最終,警方鎖定了張某,並從其身上搜到彈弓、鋼珠。張某到案後,主動交代了自己從2017年10月至案發,在西六環護坡隱蔽處用彈弓射擊六環路車輛的5起犯罪事實,民警還從其家中搜出了數把彈弓、大量鋼珠、泥丸。

該案被移送到北京市門頭溝區檢察院審查起訴後,承辦檢察官通過審查卷宗材料、訊問犯罪嫌疑人、調取錄音錄像等,發現現年52歲的張某自2016年開始,在網上購買作案用的鐵質彈弓、鋼珠、泥丸,起初只是在家中打樹瞎玩,但是覺得不夠刺激,於是突發奇想,來到西六環路邊向高速行駛的過往車輛進行“射擊”。

“我現在非常後悔,每天都在反省,這不是我這個年齡的人該乾的事情,我認罪。”庭審中,52歲的張某對自己所犯的罪行供認不諱,並積極賠償損失,但為時已晚。

辦案檢察官表示,被告人張某對高速路上過往的不特定車輛使用彈弓發射鋼珠進行射擊,其行為的社會危害性與放火、決水、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的社會危害性相當,均嚴重危及到了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或財產安全。因此,對這種為尋求刺激,不顧他人安危的舉動,應當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也提醒大家,不要因自己的無聊行為而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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