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微博上“洩私憤”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2月27日,從江縣公安局網警部門在日常的工作巡查中,發現網民“gzson_yjs”在新浪微博發佈 “我縣宰便鎮擺所村沒有消防用水群眾飲用水,是部分村干將水引入自家田裡,全村多次反應無果”。的貼文內容引發關注,我網安大隊高度重視並積極核實。

在微博上“洩私憤”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經核實,新浪微博網民“gzson_yjs”真實姓名叫楊某某,男,家住從江縣宰便鎮擺所村三組。2月28日在網安民警依法將其傳喚至轄區派出所進行詢問。經詢問,楊某某因飲用水管損壞,當天全村停水一天,致使消防水池及飲用水未能正常使用。楊某某為表達自己不滿情緒,將貼文發佈至微博上。民警當場對楊某某進行法制教育和正確引導,楊某某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並積極主動的將微博貼文刪除。

在微博上“洩私憤”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網絡不是洩憤之地,任何企圖在網絡的違法行為,在法律面前,都將無處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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