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警方破獲一起團伙電信詐騙案

伊通警方破获一起团伙电信诈骗案

4月29日,伊通公安局刑事偵查大隊接到轄區居民陳某報案稱:4月27日接到陌生短信稱可以為其辦理網上貸款,加上對方QQ號後,對方以做流水等名義,要求受害人先後多次給對方轉賬共計112000元。

經過初查發現,受害人陳某4月27日接到手機短信,稱可為其辦理網上貸款,受害人陳某加上對方QQ,商談貸款額度和貸款利息,對方自稱網上貸款額度為十萬以上,需要交2000元保證金,陳某通過無折(卡)存款的方式向對方提供的銀行卡存款2000元。後來對方稱貸款要交10000元做銀行流水,受害人陳某又向對方提供的銀行卡存10000元,然後對方回話稱銀監會未通過,還需存入10000元做流水,受害人陳某又向對方提供的銀行卡存10000元。這時,對方發過來一張12萬元的支票截圖,稱貸款已到賬,銀行卡第一次使用轉賬支票,需要交15000元才能激活,就這樣受害人陳某先後八次向一張郵儲銀行卡和一張農業銀行卡打款共計112000元。

專案組民警調取這兩張涉案銀行卡的轉賬記錄,發現兩張銀行卡在被騙錢款到賬後又將錢款分別向八張銀行卡分流,並且涉案兩張銀行卡都給一賬戶名為吳某的建行卡轉款。辦案民警立即調取吳某建行卡的轉賬記錄,發現4月29日戶名為吳某的建行卡在哈爾濱市有提現記錄,刑偵大隊立即組織四名警力前往偵查。通過調取取款ATM機監控,成功確定了吳某的準確信息。經核實,吳某,男,1981年生,福建省安溪縣城廂鎮墩坂村人,曾因詐騙於2010年、2014年、2017年被判刑。辦案民警經過進一步研判,發現吳某在哈爾濱市某旅館存在住宿記錄,還訂購了5月2日從哈爾濱市到長春、長春至廈門的高鐵票,種種跡象表明吳某正在哈爾濱市活動,專案組民警決定立即實施抓捕。

5月2日,專案組民警在哈爾濱市高鐵站秘密布控,成功將犯罪嫌疑人吳某抓獲。經與涉案ATM機監控圖像比對,吳某正是這起電信詐騙案的取款犯罪嫌疑人。經過突擊審訊,犯罪嫌疑人吳某如實供述了受他人僱傭充當電信詐騙案件“車手”進行取款的犯罪事實,並且供述了上線以及販賣銀行卡犯罪嫌疑人信息以及與其一起充當“車手”的同案嫌疑人李某。

李某,男,31歲,福建省安溪縣鳳城鎮上山村人。專案組民警立即深度研判李某活動軌跡,發現李某購買5月3日6時從哈爾濱市飛往廈門市的航班,準備逃離作案地。5月3日4時,專案組民警趕到哈爾濱飛機場,準備對李某進行抓捕。5時許,民警獲得一條重要情報,李某於5月3日1時通過網絡將飛機票退掉。面對突如其來變化,專案組決定改變抓捕計劃,他們再次返回哈爾濱市,對李某可能藏匿的地點進行蹲守。中午12時許,犯罪嫌疑人李某準備外出時被成功抓獲。

涉案的兩名“車手”被抓到位後,專案組民警乘勝追擊,刑偵大隊大隊長紀航親自帶隊,奔赴公安部確定的電信詐騙重點地區——福建省安溪縣,對涉案的重要嫌疑人展開抓捕。在福建警方的配合下,分別於5月11日、5月14日將涉案犯罪嫌疑人湯某、陳某抓獲歸案。

至此,專案組民警克服諸多困難,轉戰哈爾濱、福建漳州、泉州等地,歷時近15天,共抓獲犯罪嫌疑人四人,其中有三人為公安部確定電信詐騙重點地區人員。目前,專案組為擴大戰果正在進一步深挖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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