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律師在線:店鋪被燒燬租戶不肯賠償,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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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普陽律師事務所律師林莉莉解答:

首先,應對失火原因進行鑑定,並對店鋪燒燬造成的經濟損失進行評估,若確係租戶使用房屋不當造成的火災,房東應當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要求租戶恢復原狀、賠償其全部經濟損失;若鑑定房屋發生火災,房東對此也有過錯(如房屋消防驗收不合格、房屋電線老舊未告知等),房東與租戶應當按照相應比例承擔經濟損失。

【法律依據】

《物權法》

第三十七條 【損害賠償和其他民事責任請求權】侵害物權,造成權利人損害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損害賠償,也可以請求承擔其他民事責任。

《民法總則》

第一百七十九條 【承擔民事責任方式】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礙;(三)消除危險;(四)返還財產;(五)恢復原狀;(六)修理、重作、更換;(七)繼續履行;(八)賠償損失;(九)支付違約金;(十)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十一)賠禮道歉。 法律規定懲罰性賠償的,依照其規定。本條規定的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併適用。

第十九條 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方式計算。

“律師在線”

不少市民在日常生活中,遇到各類合法權益受侵害時,往往不知該如何拿起法律武器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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