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強制性的補償決定書,被拆遷人如何確定其內容的合法性?

面對強制性的補償決定書,被拆遷人如何確定其內容的合法性?

當拆遷人和被拆遷人就房屋徵收補償協議達不成統一意見的時候,拆遷人可以向所在地的市、縣級人民政府申請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書。

補償決定書是政府單方面製作的,關於被徵收人補償問題的行政決定文書,與徵收補償協議這種雙方合議的結果有所不同,該決定書只有合理、合法、公正,才能使被徵收人信服,才能真正有利於徵收工作的順利進行。

該決定書的出具意味著政府確定了徵收的內容,下一步將有可能對被拆遷人的房屋進行強制性補償和拆除。

面對強制性的補償決定書,被拆遷人如何確定其內容的合法性?

(圖片來自網絡)

對於大多數被拆遷人來書,如果決定書的補償份額足夠,他們的房屋被拆除也就無所謂了。

可是,當事人雙方達不成房屋徵收補償協議主要還是基於兩點:拆遷辦壓低價格;被拆遷人抬高價格。

雙方如果都願意好好協商,也許就沒那麼多事了。

而房屋補償協議書主要就是為了平衡雙方之間的矛盾點。

一般是會根據事實進行分析,然後給出一個比較合理的市價,這樣一來,將來如果需要進行司法拆遷,這份決定書才是有理有據的,否則法院是不會同意強制拆遷的。

面對強制性的補償決定書,被拆遷人如何確定其內容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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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是一般情況,不排除特殊情況的發生,當事人可能需要據以力爭。

也不排除當事人不曉得政府作出的決定是否合法,需要了解的情形。

所以,如何確定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書的內容是否公平合法,那就是重中之重。

面對強制性的補償決定書,被拆遷人如何確定其內容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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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補償決定作出的程序和條件應符合法律規定,補償決定的作出只能源於法律規定的兩種情況。

第一種是在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在徵收補償方案確定的期限內沒有達成補償協議;第二種是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時作出的徵收補償文件。

第二,補償決定的內容要符合法律規定,補償決定書必須包含補償方式、補償金額、權利救濟等法定內容。

面對強制性的補償決定書,被拆遷人如何確定其內容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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