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卦】崔永元道歉范冰冰等人 這事神奇反轉 炒作還是懺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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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網易娛樂6月3日報道,崔永元指出曝光的4天6000萬合同並非范冰冰,計劃只是針對劉震雲,順便捎帶馮小剛。他也向范冰冰、徐帆、劉震雲的女兒致歉。
本來這事就是,劇本、小說是劉震雲寫的,導演是馮小剛,如果對故事、小說、情節有意見,你和劉震雲商量就完事。劉震雲以前道歉過了吧,劉也告訴你了手機2是一個關於新媒體、互聯網的故事,和你無關。只是後來片子出來叫《手機2》,你覺得又被傷害了。
那是不是所有作家、編劇都不能寫關於手機的故事、小說,手機列為敏感詞、關鍵詞?由於你誤導的少數網絡暴民,整天汙言穢語充滿晦氣到處撕咬,連我吃瓜群眾都被罵翻了,你引導的這股網絡負能量,網絡暴力行徑有怎麼說?
什麼我是水軍、五毛、收了錢?什麼馮褲子、範公交、不要臉、白癜風、流氓、老炮兒,種種暴虐恣睢的言論傷害相關當事人,種種謠言、誹謗、謾罵、辱罵漫天飛舞,我都看不下去了。
公眾人物,應該發言謹慎、理性、文明,尤其是作為一個前央視新聞人,要有擔當,有責任,有公眾意識,不能挾持粉絲,更不能煽動人性潛在的惡和負能量。在互聯網信息平臺和工具,傳遞錯誤的信息,甚至是開口大罵渣子、爛、亂、不要臉、流氓這樣直白,涉嫌辱罵他人的詞彙、句子,津津樂道於低俗、下流、低級的語言暴力和虛構的故事、情節、下三濫的幻想之中。
玻璃心可以私聊,可以個別打CALL,但是把個人情緒帶到公眾場合,甚至引發輿論旋渦、危機,影響諸多不相干的人,沒必要。本身這就是一個和作家、編劇討論的小範圍的藝術話題,私人交談,缺弄成了一場娛樂、網絡風暴,誰之過?
法律是公平正義的,不僅僅監管偷稅漏稅,也監管涉嫌網絡辱罵他人,侵犯個人隱私,侵犯他人名譽,洩露商業機密,侵犯人權和企業商譽的行為。
不要只看到他人可能或者涉嫌違法違規,更要反思自己行為是否涉嫌違法違規。謠言、誹謗、辱罵傳播、點擊5000次以上,適用刑法尋釁滋事罪。
但願你只是配合手機2的一場炒作,否則你的人設,你的三觀,你的行徑,著實讓你曾經的粉絲,跌破了眼鏡,感嘆節操碎了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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