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陈颖
美国当地时间6月4日,周立波持枪藏毒案于案发一年多后,在纽约州迎来最后一次出庭。
当天,法官裁定撤销关于周立波的四项控罪,包括关于非法持有管制药物、非法持枪的指控。仅保留周立波开车时使用手机的控诉,宣判周立波需为此支付150美元罚金。周立波就犯有交通违章罪认罪。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周立波律师主张警方当晚取证不合法,成为最终撤销前述4项控罪的根据。
根据中国新闻网报道,在2018年5月9日的一次庭审中,周立波律师Stephen Scaring在法庭上指出两点:案件发生当晚警方并没有搜查令、搜查周立波所驾驶车辆未得到周立波本人的同意。
事发时,周立波一直强调自己“不懂英语”。拦车时,警方与当时在车内的唐爽进行英语沟通,得到了周立波“Yes”的回答,进而对车辆进行搜查。此处被周立波的律师主张当晚取证程序不合法。他指出,周立波是一个不懂英语的中国人,警方在执法过程中有义务确认周立波完全理解了警察的意图,但案件发生时警方并没有安排翻译到场。
Stephen Scarin称,检方无法提出有力证据证明周立波当时完全理解了警察的意图,并同意警察搜查车辆。根据美国法律规定,若警方收集证据的程序不合法,该证据将作为非法证据被排除。
他同时强调,警方在周立波驾驶汽车中找到的枪支和毒品袋上均没有周立波的指纹或DNA。
周立波持枪藏毒案事发于2017年1月19日凌晨,周立波在长岛莱亭顿驾车时被警察拦下。随后警方搜查车辆时发现后车座有黑色枪套,并搜出一把柯尔特野马.38口径手枪,以及两袋可卡因。
2017年12月,大陪审团投票决定对周立波提起控诉,包括5项罪名:二级非法持有武器罪、非法持有火器罪、四级非法持有武器罪、七级非法持有被控物品罪以及违反纽约州车辆和交通法律罪。当时,周立波坚持不认罪,称“自己整个事件中只有冤屈,沒有过错,更无罪行”。
6月4日,法庭宣布关于周立波与非法持有武器与毒品相关的四项控罪全部撤销后,周立波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就这件事情的很多现身说法,还只是刚刚开始。”他通过媒体发出疑问,过去一年多的经历“对波波公平吗”,并称:“周立波要是无罪的话,一定有人是有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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