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2018年高考填報志願時間及方式彙總二

收藏|2018年高考填報志願時間及方式彙總二

江蘇

第一階段:6月27日至7月2日,填報本科院校志願。

第二階段:7月27日至28日,填報高職(專科)院校志願。

志願填報

(一)考生填報志願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1.應屆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中的“道德品質”和“公民素養”必須合格。

2.文科類、理科類考生必修科目測試等級均須達到C級及以上等級(技術科目必須合格)。學業水平測試等級(含必測和選測)還須達到院校提出的等級要求。

在外省(市、區)借讀的我省戶籍考生,如持有外省省級考試機構出具的2016、2017年度高中會考或學業水平測試成績證明,我省予以認可,並進行相應的等級轉換;成績經轉換後,其必修科目(含技術科目)測試等級須達到4C1合格及以上等級。

3.體育類、藝術類考生如兼報文科類或理科類專業,在參加文科類或理科類專業錄取時,必測科目須達到4C1合格及以上等級;參加體育類、藝術類專業錄取時,其七門學業水平測試必修科目等級中D級不得超過三門(技術科目不合格視為D級)。如院校對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提出更高要求的,考生還須滿足院校的要求。

4.特殊類型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

高校自主招生、高校專項計劃、綜合評價錄取和高水平藝術團招生,其報考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等級須達到招生高校在招生章程中提出的等級要求。如高校未作具體說明的,其選測科目等級按高校對其所屬科類一般考生的等級要求執行。

報考高水平運動隊的考生須按文科類或理科類考生的科目要求參加相應的學業水平必修和選修科目測試,其七門科目學業水平測試等級中D級不得超過三門(技術科目不合格視為D級)。

外國語中學推薦的保送生必測科目等級均須達到C級及以上等級(技術科目必須合格)。

報考少年班、殘疾單招、體育單招、空軍和海軍飛行員以及申請註冊入學的考生,因有特殊要求或其中學階段學習經歷與普通高中學生不同,其學業水平測試成績不作統一規定,由招生高校自主確定等級要求。

(二)錄取批次

高校錄取工作分批進行,依次為:

1.提前錄取本科院校(含文科類和理科類軍事院校、公安政法院校、航海院校、地方專項計劃、鄉村教師計劃、其他院校;體育類、藝術類本科院校);

2.文科類、理科類第一批本科院校;

3.文科類、理科類第二批本科院校;

4.體育類、藝術類高職(專科)院校;

5.文科類、理科類高職(專科)院校;

6.高職(專科)註冊入學院校。

(三)志願設置

1.文科類、理科類和體育類各批次均實行平行院校志願設置,在各個批次設置了平行院校志願、徵求平行院校志願。其中,各批次平行院校志願包含A、B、C、D、E、F、G、H 8所院校,徵求平行院校志願包含A、B、C、D、E、F、G、H 、I、J 10所院校。文科類、理科類每所院校志願中含有6個專業志願和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願,體育類每所院校志願中含有4個專業志願和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願。

2.藝術類專業按專業考試方式不同,設置傳統院校志願、平行院校志願和徵求院校志願。錄取批次設置為提前錄取本科院校、高職(專科)院校兩大批次。具體為:

(1)提前錄取本科院校,設置3個小批次:

第1小批: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參照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招生的清華大學等院校和原“211工程”院校校考的藝術類本科專業、中央部門所屬高校的非美術類校考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實行傳統院校志願設置。

第2小批:使用省統考成績錄取的省內外高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實行平行院校志願設置。

第3小批:除藝術提前本科第1小批以外的其他院校校考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實行傳統院校志願設置。

(2)高職(專科)院校。

使用省統考成績錄取的專業,實行平行院校志願設置;使用院校校考成績錄取的專業,實行傳統院校志願設置。考生只能在使用省統考成績錄取或使用校考成績錄取的院校中選擇其一填報。

藝術提前本科、藝術高職(專科)批次錄取結束後,各設立一個徵求院校志願,考生只能在傳統院校志願或平行院校志願中選擇其一填報。

對使用省統考成績錄取的院校和專業實行平行院校志願設置,各批次平行院校志願包含A、B、C、D、E、F、G、H 8所院校,徵求平行院校志願包含A、B、C、D、E、F、G、H 、I、J10所院校;對使用校考成績錄取的院校和專業實行傳統院校志願設置,即每個錄取批次設置1所院校志願。每所院校志願中含有4個專業志願和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願。

(四)志願填報

1.平行院校志願(含藝術類傳統志願)。考生在獲知高考成績、學業水平測試等級,以及符合各階段填報志願要求的逐分段考生人數、各批次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僅限第一階段填報批次)和填報志願資格線後,在省教育考試院專設的網站(http://www.jseea.cn或http://gkzy.jseea.cn),分兩個階段網上填報志願:

第一階段:6月27日至7月2日,填報本科院校志願。包括:文科類或理科類提前錄取本科院校,含軍事、公安政法、航海、地方專項計劃、鄉村教師計劃、其他院校等;體育類或藝術類提前錄取本科院校;文科類或理科類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志願。其中,藝術類提前錄取本科院校第1小批志願的填報時間為6月27日至29日。

第二階段:7月27日至28日,填報高職(專科)院校志願。凡未被第一階段各批次高校錄取且達到第二階段填報志願資格線的考生均可填報,包括:文科類、理科類、體育類、藝術類高職(專科)院校志願。

2.徵求(平行)院校志願。在各批次平行院校志願錄取結束後,省教育考試院將及時公佈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高校、專業及人數。未被錄取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自行上網填報徵求(平行)院校志願。

(五)兼報文科類或理科類的體育類、藝術類考生可兼報文科類或理科類第一批本科及以下各批次院校志願。

(六)考生填報高校和專業志願時,應根據報考科類和高校及專業對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以及考生本人的體檢結論等情況,慎重選擇,準確填報。

(七)考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憑考生號、身份證號、密碼和動態口令卡網上填報平行院校志願和徵求(平行)院校志願,並對自己所填報信息的準確性和安全性負責,不需要現場簽字確認志願信息。填報志願截止時間前,考生可上網修改自己的志願信息。填報志願時間截止後,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考生志願信息。

(八)各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招辦、中學及有關單位要結合本意見的有關規定,認真做好考生填報志願的宣傳、組織和指導工作。

(九)自主招生、高校專項計劃、綜合評價錄取等特殊類型招生的院校志願填報,按我省相關文件執行。

浙江

錄取

1.錄取工作在教育部統一領導下,由省高校招生委員會組織實施,實行“院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科學民主決策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錄取工作中遇到重大問題須集體研究決定。

2.錄取分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三類進行。

3.普通類分提前錄取和平行錄取。提前錄取實行傳統志願,平行錄取實行專業平行志願。

4.普通類考生分段辦法。分三段,分別按實考人數的20%、60%、90%確定。省高校招生委員會在考生高考成績發佈時一併確定並公佈分段線。

5.普通類考生位次確定辦法。考生位次根據所有考生高考總分由高到低排序確定。考生高考總分相同時,先後按文化總分、語文數學總分、語文或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選考科目單科成績高低排序,全部相同者為同位次。

6.普通類提前錄取。有政審、面試、體檢等特殊要求的軍事、公安、定向招生、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定向培養士官試點,及經過批准的國際關係學院、外交學院、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北京電子科技學院、香港中文大學、香港城市大學等院校、航海類等專業,實行提前錄取。

(1)志願設置。實行以院校為單位的傳統志願。考生可填報不超過5個院校志願,每個院校志願可填報不超過6個專業志願和專業服從志願。不再設院校服從志願。符合相關院校、專業報考條件的一、二、三段考生在規定時間內一併填報志願。院校對專業服從志願考生進行調劑錄取,須以考生符合專業選考科目要求為前提。

(2)錄取。本、專科不再分批,錄取分段進行。每一段錄取時,根據志願優先原則,按高考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投檔錄取。投檔比例不超過1:1.2,考生總分相同時按位次投檔。其中,按規定須在投檔前先進行政審、面試、體檢等工作的,按上述辦法及規定比例,分段提供考生名單,統一組織政審、體檢、面試。

提前錄取高校(專業)可參考我省普通類分段線,在第三段線上提出最低文化成績要求。

浙江警察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志願單列,在普通類提前錄取工作開始前完成錄取。被浙江警察學院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後續其他高校錄取;未被浙江警察學院錄取的考生,不影響普通類提前錄取5個院校志願的投檔錄取。

7.普通類平行錄取。實行分段填報志願、分段錄取。

(1)志願設置。實行專業平行志願。以一所學校的一個專業(類)作為一個志願單位。考生每次可填報不超過80個志願。

(2)錄取流程。第一段考生先填報志願,隨即投檔錄取;剩餘計劃重新公佈,未被錄取的第一段考生和第二段考生填報志願,再組織投檔錄取。以此類推。第三段志願填報和錄取後,如仍有院校專業(類)未完成計劃的,實行徵求志願。

(3)投檔辦法。以考生符合所填報志願的選考科目範圍為前提,根據考生高考總分,實行專業平行志願投檔,直接投到考生所填報的具體學校的具體專業(類)。投檔比例為1:1。高校按規定在投檔前增加計劃的,投檔人數計算以增加後計劃為準。高考總分相同的考生,依據位次、志願順序投檔,全部相同者一併投檔。

8.藝術類、體育類專業錄取辦法分別按相關規定執行。分段錄取時,如第一段投檔錄取後已完成全部計劃,則第二段志願填報工作不再進行。

9.志願填報。實行網上填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為唯一填報志願的網站,網址為:www.zjzs.net。網上填報志願後不進行現場確認。

(1)考生須在省教育考試院規定時間內參加相應段(批)志願填報。未按時完成志願填報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該段(批)報考資格。

(2)考生在填報志願時須認真閱讀有關高校招生章程,準確瞭解招生專業選考科目範圍、單科成績、體檢等各項具體要求,確保本人填報符合條件。有選考科目要求的專業,考生3門選考科目中須至少有1門符合要求方可填報志願。

凡填報獨立學院和民辦高校專業、中外合作專業志願的考生,應充分考慮家庭經濟承受能力。

(3)普通類提前錄取和第一段、藝術類第一批和第二批第一段、體育類第一段同時填報志願,填報時間為6月26日至6月27日。普通類第二段、藝術類第二批第二段和體育類第二段同時填報志願,普通類第三段單獨填報,具體填報時間由省教育考試院另行公佈。

普通高校自主選拔合格考生以及高水平藝術團招生合格考生,在6月26日至6月27日與普通類第一段等志願填報同時進行;已填報志願但又放棄錄取的考生,只能參加普通類第二段及之後錄取。

(4)志願填報時間截止後一律不得改動。考生務必保管好自己的密碼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致使密碼信息外洩以及填報志願失誤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各級考試招生機構和中學要加強對考生填報志願的政策解讀和技術指導工作。

志願填報具體辦法另行公佈。

10.錄取工作於7月上旬開始,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各高校採取遠程異地錄取方式開展錄取工作。錄取期間,各高校和省教育考試院要保證相互通訊聯絡的暢通。

11.錄取實行“院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省教育考試院以考生符合所填報志願的選考科目範圍為前提,根據我省規定的投檔辦法向高校投放考生電子檔案,並監督高校執行國家招生政策、招生計劃的情況,糾正違反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和違背錄取規則的行為。高校應按向社會公佈的招生章程中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並負責對已投檔未被錄取考生的解釋。高校不得超計劃錄取。

12.專業平行志願均實行一輪投檔。考生每次填報的志願均只有一次投檔機會,一旦被投檔到其中一個志願,其餘志願即失效。若投檔後被退檔,其他志願也不能再投檔。

已被錄取的考生,不得再參加後續志願填報和錄取。退檔考生和檔案未投出的考生可參加後續的志願填報和錄取。

13.高校自主選拔、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藝術團、地方專項計劃等特殊類型考生,按有關政策規定,根據招生院校確定的相應錄取標準,在普通類提前錄取的最後一天單獨投檔,其最低文化要求原則上不得低於普通類第一段分數線。高水平運動隊投檔在普通類第一段專業平行志願投檔之前進行,文化成績原則上要求不得低於普通類第二段分數線的65%。

14.高校錄取新生要按規定程序、規定時間,完成調檔、閱檔、審核、錄取、退檔等各環節工作,保證考生電子檔案的正常週轉和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對超過時間或不按規定進行錄取的高校,省教育考試院按照教育部文件規定代為錄取,同時書面通知有關高校並將有關情況上報教育部備案。

15.未經教育部批准,高校不得規定男女生錄取比例,不得對報考非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的考生作統考外語語種限制。

16.肢體殘疾考生的錄取工作按國家和省有關殘疾考生錄取工作的規定執行。除患有傳染性疾病、無法完成學業的疾病及學習不能自理者以外,對身體狀況不影響所報專業學習和其他學生、且高考成績達到要求的考生,高校不得以身體狀況為由拒絕錄取或加以專業限制。

17.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戰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可以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加20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1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加5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1)我省景寧畲族自治縣、民族鄉(鎮)、民族村的少數民族考生(以戶籍為準);

(2)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

(3)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

19.根據省人大審議批准的《浙江省景寧畲族自治縣自治條例》有關規定,對戶籍在景寧畲族自治縣,且在當地完整完成高中階段教育的非少數民族考生,報考我省所屬高校,可以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加3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20.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飛或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的軍人的子女,參加高考並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應予以優先錄取。

見義勇為犧牲或致殘人員的子女、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人民警察報考高校,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報考高校,按照《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散居地少數民族考生在與漢族考生同等情況下優先錄取。

經共青團中央青年志願者守信聯合激勵系統認定,獲得5A級青年志願者的,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21.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申請政策加分,填寫《政策加分考生登記表》,並在現場辦理報名信息確認時,向報名確認地考試招生機構提供加分項目的有關證件或材料。

22.加分考生資格實行主管部門審核負責和教育考試機構集中公示制度。少數民族加分考生資格審核由民族宗教事務管理部門負責,“三僑一臺”加分考生資格審核分別由僑務、臺務管理部門負責,退役軍人和烈士子女加分考生資格審核由民政部門負責。

經縣(市、區)、市和省相關主管部門審核或認定測試通過的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須分別在考生所在中學(或單位)、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或考試招生機構網站公示,並在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上集中公示。公示具體要求按《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於進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加分審核及公示工作的通知》(浙教試院〔2010〕32號)規定執行。審查通過且公示無異議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試院負責將加分值加入考生總分或在相關院校錄取時加入總分。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關項目加分。

同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的考生,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加分,不得累加。

23.少數民族本科預科班、民族班生源不足時,經學校申請,最低可降至普通類第三段線,專科預科班可在第三段線下降不超過60分,專科民族班可在第三段線下降不超過40分。

24.高校須將擬錄取考生名單(包括統考、保送、單獨考試招生等)報省教育考試院,並通過全國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管理系統增補或調整相應計劃。省教育考試院核准後形成錄取考生數據庫,並據此打印相應錄取考生名冊,加蓋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錄取專用章,作為考生被有關高校正式錄取的依據,予以備案,並在每段錄取結束後一週之內將錄取考生名冊寄給有關高校。

25.高校根據省教育考試院核准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冊,填寫考生錄取通知書,經校長簽發並加蓋高校公章後,負責將考生錄取通知書,連同有關入學報到須知、資助政策辦法等相關材料一併直接寄送被錄取考生。

26.單獨招生的高校須按有關要求,於6月30日前向省教育考試院報送錄取數據和書面報告。

27.已確認保送錄取的學生不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其他高校不再錄取。

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浙江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中國科學院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在6月25日前完成錄取工作,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後續的志願填報和錄取。報考上述高校的考生,須在5月27日登陸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試信息管理系統”,網上確認參加測試資格。其中,獲得多所院校測試資格的考生,同時還須自主確定優先錄取順序,高考成績揭曉後,同時被多所院校擬錄取的,按此順序確定正式錄取院校。

未納入統招的香港、臺灣高校的招生工作,須在7月7日前完成。凡被錄取的上述考生,後續其他高校不再錄取。

28.考生可通過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www.zjzs.net)查詢錄取信息。考生收到錄取通知書後,應及時通過省教育考試院或高校指定的信息發佈渠道進行核實和確認。

考生憑錄取通知書辦理戶口遷移手續,並按高校規定的時間及有關要求,辦理報到手續。不能按時報到的已錄取考生,應向高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方可延期報到。

對未經高校同意逾期不報到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高校應將自行放棄入學資格的考生名單(含考生號)在本校規定的正常報到截止日期以後20日之內報送省教育考試院。

29.新生入學後,高校要認真進行相關信息複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由高校根據有關規定作出處理,並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30.考生紙質檔案由考生所在中學(單位)負責組建。考生檔案一式兩份,一份由考生所在中學(單位)留存,一份按規定交由考生自行帶至高校。考生須憑高校錄取通知書到本人畢業中學(單位)提取本人檔案,並辦理相關移交手續。

31.除按規定應向社會公開公示的信息外,對屬於考生個人信息及有關錄取過程中需要保密的工作內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會公開,嚴禁非法傳播、出售。

32.錄取工作具體事宜按《2018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細則》執行。

安徽

志願填報時間:文理科本科提前批次(包括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自主招生﹤含高校專項計劃﹥)、高職(專科)提前批和藝術、體育類各批次院校為6月26—27日;文理科本科院校第一、二批為6月29日至7月1日;文理科高職(專科)批為7月3—5日。

志願設置及志願填報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繼續實行“平行志願”設置及投檔辦法,並採取在網上填報志願的方式。

1.文理科志願設置:

文理科錄取分本科提前批、高職(專科)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高職(專科)批,共5個批次。

本科提前批分為軍事、公安(含公安現役)、免費師範、免費醫學定向(招生政策另文公佈)和其他(“定向培養鄉村教師”招生政策另文公佈)共5類,軍事和免費師範類實行“平行志願”,設置A、B、C、D、E、F六所院校平行志願及院校服從志願,每所院校設4個專業志願及專業服從志願。該批次公安、其他類設1個院校志願,4個專業及專業服從志願。考生的本科提前批次志願只可選報一類。

在上述5類之後,本科提前批還單設若干特殊類型招生錄取批次,分別為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自主招生(含高校專項計劃)。

本科第一批和高職(專科)批的“平行志願”均包含A、B、C、D、E、F六所院校;本科第二批的“平行志願”包含A、B、C、D、E、F、G、H、I、J十所院校。本科第一、二批和高職(專科)批的每所院校設6個專業志願及專業服從志願。高職(專科)提前批分為直招士官、免費醫學定向、公安和其他共4類,直招士官、免費醫學定向實行“平行志願”,設置A、B、C、D、E、F六所院校,每所院校設4個專業志願(直招士官設專業服從);公安和其他類設1個院校志願,4個專業及專業服從志願。考生的高職提前批次志願只可選報一類。

“平行志願”錄取結束後,對未完成的計劃及院校追加的計劃,面向批次線上未錄取考生“徵集志願”;同時,批次線下20分以內的考生也可以據此計劃填報“降分徵集志願”,作為批次線上未完成招生計劃院校降分投檔的備檔。“徵集志願”和“降分徵集志願”均包含A、B、C、D、E、F、G、H八所院校志願(其中高職批設院校服從志願),每所院校設4個專業志願及專業服從志願。

“徵集志願”錄取結束後,仍未完成計劃的院校及專業按考生填報的“降分徵集志願”進行逐分降分投檔。

2.文理科特殊類招生的志願設置:

自主招生(含高校專項計劃)設1個院校志願,3個專業志願及專業服從志願;少數民族預科班、民族班設1個院校志願及1個專業志願;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分別設A、B、C、D、E、F六所院校志願,每所院校設6個專業志願及專業服從志願。

3.藝術類志願設置:

第一批,校考本科專業,所含院校為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及參照執行的部分院校(專業)、985和211省外高校;第二批,使用省統考專業成績的本科專業;第三批,校考本科專業,所含院校為除第一批院校外的其他校考本科院校;第四批,使用省統考專業成績的專科專業;第五批,使用校考專業成績的專科專業。

第一批、第三批和第五批均設1個院校志願,其中第三批錄取結束後未完成的計劃面向達線合格考生徵集志願。該批次徵集志願設1個院校志願。

第二批、第四批實行“平行志願”,“平行志願”錄取結束後仍未完成的計劃,將面向未被錄取的批次線上考生“徵集志願”。“平行志願”、“徵集志願”每批均包含A、B、C、D、E、F、G、H八所院校,每所院校均設4個專業志願及專業服從志願。

4.體育類志願設置:

(1)體育類分兩個批次:第一批,本科高校;第二批,高職(專科)院校。

(2)體育類兩個批次的“平行志願”和“徵集志願”均設A、B、C、D、E、F六所院校,每所院校設4個專業志願及專業服從志願。

(3)安徽師範大學體育教育專業(足球教師試驗班)招生試點實行單設志願,符合條件的考生可單獨填報,在體育類第一批(本科)之前錄取,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其他各批次的錄取。

5.網上志願填報工作由市、縣招生考試機構負責。志願填報時間:文理科本科提前批次(包括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自主招生﹤含高校專項計劃﹥)、高職(專科)提前批和藝術、體育類各批次院校為6月26—27日;文理科本科院校第一、二批為6月29日至7月1日;文理科高職(專科)批為7月3—5日。志願填報辦法另文規定。

6.考生應在認真閱讀並知曉有關高校招生章程和我省招生有關規定後,選擇報考學校及專業志願。考生志願必須由考生本人到當地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具備視頻監控和網上巡查條件的地點上網填報,所填內容應真實、準確。因考生本人填報失誤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

考生所填志願信息經核定提交上傳後由當地招生考試機構立刻打印,考生當場簽字。考生本人對不按時簽字和由他人代為簽字所產生的後果負責。志願信息一經提交,任何人不得更改。

江西

6月24日9時-25日17時:網上填報提前批本科軍事(武警)院校志願。

6月29日9時-7月2日17時:網上填報提前批非軍事類本科、國家專項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院校、三校生本科、提前批高職(專科)批次直招士官招生院校志願。

8月2日9時-5日17時:網上填報提前批高職(專科)除直招士官招生外其他院校、高職(專科)、三校生高職批次院校志願。

填報志願

1.考生應在認真閱讀有關高校招生章程和本規定後,依據省教育考試院公佈的高校招生計劃,按有關規定和要求選擇填報高校和專業志願,並對所填報志願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承擔責任。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誤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各級招生考試機構和有關學校要組織力量加強對考生志願填報的政策解讀和技術指導。考生填報志願結束前各級招辦不得將考生高考成績提供給高校。

考生志願必須在規定時間內由考生本人在網上填報。任何人不得代替考生填報。考生在網上填報志願的密碼,將在高考外語科目考試(6月8日下午)結束後由監考人員發至每個考生手中,考生自行負責保管密碼,如因考生對密碼保管不慎產生的問題由考生本人負責。網上填報的高考志願是一種電子“契約”,是省教育考試院投檔、高校錄取的重要依據,凡按志願投檔且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不得自行要求退檔或改錄其他院校。

2.填報志願的時間與方法:

6月24日9時-25日17時:網上填報提前批本科軍事(武警)院校志願(實行平行志願,以下簡稱軍事類志願),期間允許考生對本次填報志願修改一次。

6月29日9時-7月2日17時:網上填報提前批非軍事類本科、國家專項本科、第一批本科(包括自主招生、高校專項、綜合評價錄取、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等,地方專項、蘇區專項志願)、第二批本科院校、三校生本科、提前批高職(專科)批次直招士官招生院校志願,期間允許考生對本次填報志願修改一次。

8月2日9時-5日17時:網上填報提前批高職(專科)除直招士官招生外其他院校、高職(專科)、三校生高職批次院校志願,期間允許考生對本次填報志願修改一次。

每個批次原填志願錄取結束後,對缺額院校實行網上徵集志願。各批次徵集志願按缺額院校、缺額專業填報,省教育考試院在公佈缺額院校和缺額計劃徵集考生志願時,不僅公佈缺額的院校,同時公佈缺額的專業代碼和剩餘計劃總數(如:某校缺額專業05、07,缺額人數共3名),並設置“是否服從專業調劑”,讓考生作出更具針對性的選擇。2018年各批次志願具體設置及填報辦法將在“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網”另行發佈。

山東

錄取批次及填報志願

(一)錄取分5批進行,即本科提前批、自主招生批(含高校專項)、本科普通批、專科(高職)提前批、專科(高職)普通批。

1.本科提前批。包括部分文理類高校及專業,含軍事、公安、航海類高校及專業,招收免費師範生的師範類專業,山東省屬高校招收免費醫學生專業,綜合評價招生試點高校及專業,部分高校的小語種專業,招收飛行學員的飛行技術本科專業,招收高水平運動員的高校及專業,其他提前批高校及專業;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高校及參照其招生辦法執行的其他高校的部分藝術類本科專業,部委屬高校和部分省屬重點高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

2.自主招生批。包括教育部實施的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專項計劃和自主招生(含高水平藝術團)的高校及專業。

3.本科普通批。除本科提前批之外的其他夏季高考文理類、藝術類和體育類本科高校及專業。其中藝術類又分為統考批(實行平行志願)和校考批(不實行平行志願)。

4.專科(高職)提前批。包括公安類專科高校及專業;直招士官生招生高校及專業;飛行技術專科專業。

5.專科(高職)普通批。包括高職院校專項計劃;除專科(高職)提前批之外的其他夏季高考文理類、藝術類和體育類專科(高職)高校及專業。

(二)填報志願。

2018年繼續實行網上填報志願。在普通文史、理工類和體育類的本科普通批、專科(高職)普通批全部實行平行志願和分批次徵集志願,藝術類的本科統考批和專科(高職)批(經教育部批准可以進行校考的部分高校藝術類專業除外)實行平行志願。

“3+2”對口貫通分段培養試點考生按文史類或理工類專科(高職)普通批填報志願,考生投檔成績達到我省首次劃定的本科普通批錄取最低控制線下50分之內,由高校根據錄取原則擇優錄取並辦理專科錄取手續。

考生應根據體檢結論、報考類別和層次,結合高考成績,參照《填報志願指南》中招生專業計劃或網上公佈的缺額計劃、高校《招生章程》進行志願填報。具備條件的考生可自行選擇地點上網填報志願;如不具備條件,應屆高中畢業生可到原畢業中學填報志願,往屆高中畢業生可到戶口所在縣(市、區)招生辦公室指定的地點填報志願。考生填報的志願信息以規定時間內最後一次填報(修改)為準。考生憑報名時自己設定的密碼和手機短信驗證密碼上網確認其填報的志願信息,具有法律效力,無需進行書面簽字確認。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填報志願,提前或逾期均視為本次填報無效。因考生本人填報失誤造成的後果自行負責。

各縣(市、區)招生辦公室、有關中學要做好考生填報志願的組織、宣傳和指導工作,向考生提供場地、設備、上網條件及其他必要幫助。考生填報志願結束前不得將考生高考成績提供給高等學校。

各級招生考試機構、有關中學要嚴格執行填報志願工作程序,進一步加強對考生填報志願的信息服務,引導考生在全面掌握信息、綜合平衡的基礎上合理填報志願。志願必須由考生本人親自填報,學校和教師不得代填代報,更不得擅自修改。

各批次志願及徵集志願填報的具體時間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另行通知,考生應及時登錄http://www.sdzk.cn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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