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執行人:黃偉性別:男
年齡:32
立案時間:2017年5月11日
身份證號:41062219860812****
住址:淇縣衛都黃莊村南街8號
執行案號:2017豫0622執619號
執行依據文書:(2017)豫0622民初15號民事判決書
執行依據製作單位:河南省淇縣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790800元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未履行
失信被執行人行為具體情形,違反財產報告制度。
舉報電話:0392-7770877(方警官)
案情介紹:原告李小敬與被告黃偉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淇縣人民法院於2017年5月11日立案後向被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書,申報財產令,責令被執行人收到通知書後三日內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但至今未履行。
閱讀更多 淇縣人民法院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