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欄山二鍋頭陷“陳釀門” 全國化遭遇絆腳石

10幾元一瓶的牛欄山二鍋頭在北京白酒市場的銷量地位毋庸置疑,據牛欄山母公司順鑫農業透露,目前從銷量上看,公司整體的白酒業務仍以低檔酒為主,尤其是42度陳釀受到市場的廣泛認可。

但近日卻因為“陳釀”概念出現了一些雜音。日前,有消費者質疑,北京順鑫農業股份有限公司牛欄山酒廠的“牛欄山陳釀白酒”是固液法白酒冒充陳釀白酒。

根據《白酒工業術語GB-T-15109-2008》中對“陳釀”、白酒生產方法、固態法生產白酒的內容為,陳釀是指在貯酒容器中貯存一定時間,使酒體諧調、口感柔和的白酒生產中必要的工藝過程。又稱老熟。

據瞭解,白酒的釀造有三種方法分別是,固態法白酒是以糧食為原料,採用固態(或半固態)糖化、發酵、蒸餾,經陳釀、勾兌而成,未添加食用酒精及非白酒發酵產生的呈香呈味物質,具有本品固有風格特徵的白酒。液態法白酒是以含澱粉、糖類的物質為原料,採用液態糖化、發酵、蒸餾所得的基酒(或食用酒精),可用香醅串香或用食品添加劑調味調香,勾調而成的白酒。固液法白酒則是以固態法白酒(不低於30%)、液態法白酒勾調而成的白酒。

業內觀點認為,“陳釀”是固態法白酒生產過程中的必要生產工藝;同時,我國各種香型白酒中,只有固態法白酒中才有“陳釀”這一工藝過程,液態法和固液法白酒的生產過程中沒有“陳釀”二字,更沒有“陳釀”這一工藝過程。

依據《廣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固態法生產的白酒,都可以說是“陳釀”,固液法白酒(含有大量食用酒精)標稱為“陳釀”就涉嫌虛假標識。

據相關媒體報道,為了遏止白酒標籤欺詐消費者,早在2013年11月28日,國家食藥監局就發出了《關於進一步加強白酒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規定:“液態法白酒標籤必須標註食用酒精、水、香精香料,不得標註糧食;固液法白酒中必須有30%的固態法白酒,標籤只標註糧食是不行的,也要標註食用酒精、香精。”可見,“牛欄山陳釀白酒”配料表中應當標註食用酒精,但該產品標籤中卻沒有標註,而是標註為“水、高粱、液態法白酒、食用香料”,同樣涉嫌欺詐消費者。也正因此,牛欄山二鍋頭因為外體包裝標註陳釀被消費者投訴,並且目前順義區食藥監局已經受理此案。除了牛欄山自身陷入假冒陳釀法白酒之外,它也同時身陷被假冒的尷尬處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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