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神的瘋狂斂財術

2011年8月3日上午,首例操縱證券案將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宣判。法院認為,有著“股神”之稱的北京首發投資顧問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汪建中犯操縱證券市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一億二千五百七十五萬餘元。本案的判決結果對“薦股”這一行業有重大影響。

案情介紹

被告人汪建中在擔任北京首放投資顧問有限公司負責人期間,於2006年7月至2008年3月間,先後利用本人及他人身份證開立並實際控制滬、深證券帳戶。2007年1月9日至2008年5月21日間,被告人汪建中採取先買入“工商銀行”、“中國聯通”等38只股票,並在公司例會上,要求分析師在股評分析報告中加入推薦其買入股票的信息和讓分析師將上述股票作為個股加入到掘金報告中。後利用首放公司名義通過“新浪網”、“搜狐網”、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等媒介對外推薦先期買入的股票,並在股票交易時搶先賣出,人為影響上述股票的交易價格,獲取非法利益。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統計,在首放公司推薦股票的內容發佈後,相關38只股票交易量在整體上出現了較為明顯的上漲:個股開盤價、當日均價明顯提高;集合競價成交量、開盤後1小時成交量成倍放大;全天成交量大幅增長;當日換手率明顯上升;參與買入賬戶明顯增多;新增買入賬戶成倍增加。汪建中採取上述方式操縱證券市場55次,累計買入成交額人民幣52.6億餘元,累計賣出成交額人民幣53.8億餘元,非法獲利1.25億餘元歸個人所有。

在中國所謂的“股神”當中,當時玩兒得最大、手段最高級的就是汪建中了。他利用合法的證券諮詢公司,操縱股價盈利上億元,真是“得來全不費工夫”,但如果搭上親人的命和自己的名聲,就實在不值了。

其實,汪建中出身寒門,依靠自己的努力和才智,才贏得了不錯的社會地位--北京首放投資顧問公司執行董事、央視二套《中國證券》特約嘉賓、著有《炒股看勢》、“資本市場安徽七大名人”之一,被譽為“股市名嘴”。可惜,慾壑難填。汪建中不但自己觸犯了法律,而且,他還給搭上了加入的性命和幸福。

在案件調查審理的3年時間裡,汪建中的兩個哥哥以及他前妻的弟弟因包庇行為而身陷囹圄;汪建中的父親因不堪忍受兒子們被警方批捕的現實,吞服大量農藥去世;汪建中一個在北京讀大學的侄子患了精神疾病,在家照看他的汪建華岳母服毒身亡。

  汪建中案是證券投資諮詢人員利用自身專業影響力實施操縱的典型案例,其行為屬於新型市場操縱行為,與傳統的連續交易、對倒、洗售交易操縱等表現形式不同,有一定的認定難度,但欺詐市場投資者的本質卻並無二致。首先,汪建中的操縱行為是通過撰寫、發佈分析文章,藉助有廣泛影響力的媒體,改變市場投資者的心理預期,引誘投資者參與交易,而汪建中本人則在股價推高後趁機賣出。其次,汪建中在大力推薦他人買入證券的同時,自己卻進行反向交易,其欺詐投資者的本質顯而易見。汪建中的行為危害嚴重,既侵害了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又對證券諮詢行業的誠信和聲譽產生了不良影響,破壞了行業形象,損害了投資者信心,必須嚴厲查處。

汪建中案是中國首例操縱證券市場、且援引“其他操縱手段”定罪的案件,具有典型意義。

  汪建中喪心病狂,非法操縱股市,瘋狂斂財,自然是罪有應得。但作為廣大投資者,通過這件事情,是不是能明白一些事情呢?為什麼電視上的“專家”、分析師、“民間高手”,他們推的股票經常在推薦之後短期內出現上漲,當你一邊佩服這些高人“不一樣的高水平”,一邊為自己能買到這樣的股票而慶幸的時候,股價卻開始了慢慢的跌途!

股神的瘋狂斂財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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