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借錢高於銀行4倍,打官司能要回來本金嗎?

張靜琪

本金11萬,月付利息1萬,借款一年,付息12萬,不說年息,月息已經高出銀行規定無數倍了。

銀監會明確規定,借貸利率不得超過年利率36%,否則不受法律保護,而一般情況高於年利率24%,就算是超過紅線了。

那麼口頭或者協議答應的借款本金11萬,月息付1萬,通過法律途徑能否要回本金呢?

首先這裡需要明白,對方截止出借方發起起訴時,有沒有付過利息,已經付出了多少利息。如果對方按約定已經付出了一年,也就是12萬的利息,那麼就算通過法律途徑,最多也只能拿回來扣除超額利息後的利息差額。

11萬本金,利率36%,一年最多付39600元利息,加本金一共149600元,扣除已經收到的120000,最多還能收回29600元。不過如果真收了十二萬利息,法院也不會支持對方再付你29600元的,這裡一個原因是人情,另一個原因是法院即便受理,也只會按24%的年利率來判決。

無論多少本金,約定多少利息,法院都會受理,但判決依據,一定是扣除本金和利率紅線以外的金額,最後才是給出借方的賠償。這只是普通情況,如果貸款方有其它特殊原因導致紅線以內的利息都無法付清時,法院也會考慮只賠償本金,而無需追究利息責任。

所以,根據自身情況,好好斟酌一下是否起訴,自己好好算一下除去已經收回來的利息,是已經高出本金了還是相距甚遠。如果已經收回本金,並且高出本金一倍多,那麼對方不起訴你已經算是很照顧朋友面子了。


不去隔壁的隔壁老王

你這哪裡是高於銀行4倍的利息啊,明明是比高利貸還狠的高利貸。

《民間借貸新規》明確規定年利率小於24%的部分完全受法律保護、大於36%的部分不受法律保護外,還留出了一段24%到36%之間的“市場利率空間”。

你往外借出了11萬元,每月收1萬元的利息,一年下來就是12萬元,年利率高達109.1%,顯然已經是高利貸的水平。

按照法律條文,一年內如果你已經收到了3.96萬元的利息,那麼是合法的。超出部分顯然不會得到保護。

至於你能不能要回本金,首先還是要看你有沒有證據,比如借條,比如電子證據,證人,轉賬記錄等等。

你看好人家利息,人家看好你本金。

世界上可能有一個月賺出近10%收益的項目嗎?有的話,一定是騙子。

假如這個人已經安排好了退路,同時借了一百個人的11萬元,拿到錢後幾個月內辦理了移民,你上哪裡找?

少點貪心,就少點損失,少點麻煩。

附上借條範本:


財智成功

如果你有借條,借條寫明借款11萬元及每月利息1萬元。你出借年利率相當於年利109%,屬於高利貸。你向法院起訴借款人還款和支付利息,法院會按年利率24%計算利息。你可以拿回本金11萬元,以及自借款之日起至至還款之日止按24%計算的利息。

如果你手中沒有借條又沒有其他證明利率約定的證據,對方不承認借款利率,法院可能認為你們沒有利率約定,支持你償還本金的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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