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業績快報到底啥時候修正算及時?

年度業績快報到底啥時候修正算及時?

目前年報披露工作正開展得如火如荼,但是在編制年報的過程中,不少上市公司發現年審會計師提供的審計報告的相關數據跟公司披露的年度業績快報有較大的差異,即利潤數據無法落在業績預告(如有)的區間內或其他財務指標與年度業績快報披露的數據相差較遠。這個時候是否還需要對年度業績快報進行修正?這時候的修正是否還有效呢?

我們先從規則的角度來看:

《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

11.3.6 上市公司應當保證業績快報中的財務數據和指標與相關定期報告披露的實際數據和指標不存在重大差異。

在披露定期報告之前,公司若發現有關財務數據和指標的差異幅度將達到10%的,應當及時披露業績快報更正公告,說明具體差異及造成差異的原因;差異幅度達到20%的,公司還應當在披露相關定期報告的同時,以董事會公告的形式進行致歉,說明對公司內部責任人的認定情況等。

《主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1號——定期報告披露相關事宜》

十一、上市公司應當確保業績快報中的財務數據和指標與相關定期報告的實際數據和指標不存在重大差異。上市公司在披露業績快報後,如出現實際業績與業績快報存在重大差異的,應當及時發佈業績快報修正公告。若有關財務數據和指標的差異幅度達到20%以上的,上市公司應當在披露相關定期報告的同時,以董事會公告的形式進行致歉,並說明差異內容、原因及對公司內部責任人的認定情況等。

《中小企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1號: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及其修正》

十三、公司在定期報告編制過程中,如果發現業績快報中的財務數據與相關定期報告的實際數據差異幅度達到10%以上,公司應立即刊登業績快報修正公告,解釋差異內容及其原因。如果差異幅度達到20%以上,公司應在公告中向投資者致歉並披露對公司內部責任人的認定情況。

《創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11號——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及其修正公告》

五、年度報告預約披露時間在3-4月份的上市公司,應當在2月底之前披露年度業績快報。

在定期報告披露前業績被提前洩漏,或者因業績傳聞導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異常波動的,公司應當及時披露包括本期相關財務數據在內的業績快報。

為保證所披露的財務數據不存在重大誤差,本所鼓勵公司對發佈的業績快報數據由註冊會計師進行預審計或者與註冊會計師進行事先的充分溝通。

公司預計實際數據與業績快報、招股說明書或者上市公告書中披露的數據之間的差異達到或者超過20%的,應當及時披露業績快報修正公告。

從上面規則可以看到,規則只是表示了“及時”修正,但卻未像業績預告一樣約定了具體時間點,那到底什麼算是及時呢?我們通過案例來看看。

案例一

夢潔股份於2016年10月27日披露三季報時預計,公司2016年度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1.40億元-1.71億元。2017年2月25日,公司披露業績快報,預計2016年度淨利潤為1.58億元。2017年4月7日,公司披露業績快報修正公告,將2016年度淨利潤修正為9,970萬元。2017年4月20日,公司披露2017年年度報告,經審計的淨利潤為9,727萬元。

夢潔股份最終披露的年度報告業績與修正後的業績快報差異已經不大了,但是交易所認為,公司未能在規定的期限內對業績預告作出修正,且業績快報中披露的淨利潤不準確,與2016年經審計淨利潤的差異金額為6,030萬元,佔經審計的淨利潤的61%,公司未能及時、準確地履行相關信息披露業務,因此對其作出了通報批評的決定。

案例二

千山藥機於2017年2月28日披露了2016年度業績快報,預計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4,374.51萬元。4月15日,千山藥機披露2016年度業績快報修正公告,預計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20,579.41萬元。4月19日,千山藥機披露2016年年度報告,顯示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20,579.41萬元。

千山藥機於年報披露前對業績快報做了修正,且最終披露的數字與年度報告也相一致,但是交易所認為,千山藥機2016年度業績快報披露的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與年度報告存在重大差異,且業績快報修正公告披露時間嚴重滯後,對千山藥機的行為進行了通報批評。

從案例看出,公司雖然都在年報前對業績快報進行了修正,但是案例二中交易所在比較時仍是以2月份披露的業績快報為準,可以看出,交易所認為該次修正是無效的,也認定上市公司的修正是滯後的。

那三月份修正是否就及時了?

案例一

萊美藥業於2017年2月18日披露的2016年度業績快報,預計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6,279.64萬元,因對Argos股份計提資產減持準備等期後事項,公司於3月30日披露2016年度業績快報修正公告,預計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707.21萬元。4月7日,公司披露2016年年度報告,顯示公司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698.11萬元。

交易所認為,公司披露的快報數據與年報存在較大差異,且業績快報修正公告披露的時間滯後,因此對其出具了監管函。

案例二

2017年1月24日,鼎捷軟件披露2016年業績預告預計淨利潤為5,700萬元-5,900萬元。2月28日,公司披露的業績快報預計淨利潤5,853.99萬元。3月20日,公司披露業績快報修正公告,將2016年淨利潤修正為4,108.22萬元,與2016年年度報告淨利潤數據一致。但公司業績預告、快報披露的淨利潤與2016年年度報告相比,存在較大差異,且業績快報修正時間滯後。因此被交易出具了監管函。

三月修正也不算及時的話,到底什麼時候進行修正才是所謂的“及時”或者不會被認定為違規呢?

案例一

2013年10月26日,江蘇國泰在2013年第三季度報告中披露2013年業績預告,預計淨利潤為17,223.82萬元至21,051.34萬元。2月28日,公司披露的業績快報預計淨利潤17,236.59萬元。3月12日,公司披露業績快報修正公告,將2013年淨利潤修正為16,918.26萬元,與2013年年度報告淨利潤數據一致,公司未收到監管函件。

案例二

2015年10月30日,東方新星在2015年第三季度報告中披露2015年業績預告,預計淨利潤為1,875.21萬元至3,000.34萬元。2月29日,公司披露的業績快報預計淨利潤2,263.02萬元。3月12日,公司披露業績快報修正公告,將2015年淨利潤修正為2,025.27萬元,最終2015年年度報告披露的淨利潤為1,886.45萬元,與業績快報修正後的淨利潤相差138.82萬元,約為6.85%。公司未收到監管函件。

案例三

2016年10月28日,科華恆盛在2016年第三季度報告中披露2016年業績預告,預計淨利潤為17,511.56萬元至23,348.75萬元。2017年1月25日,公司披露業績預告修正公告,修正後預計淨利潤為15322.62萬元至18970.86萬元。2月28日,公司披露的業績快報預計淨利潤16,923.32萬元。3月13日,公司披露業績快報修正公告,將2016年淨利潤修正為17,249.32萬元。4月27日,公司披露2016年年度報告,淨利潤為17,156.71萬元,僅相差92.61萬元,相差部分不足 1%,公司未收到監管函件。

案例四

2015年10月29日,中捷資源在2015年第三季度報告中披露2015年業績預告,預計淨利潤為-40,090萬元至-39,939萬元。2016年1月30日,公司披露業績預告修正公告,修正後預計淨利潤為-37,800萬元至-37,650萬元。2月27日,公司披露的業績快報預計淨利潤-37,709.75萬元。3月5日,公司披露業績快報修正公告,將2015年淨利潤修正為-42,802.83萬元,與2015年年度報告淨利潤數據一致,公司未收到監管函件。

信公諮詢觀點

從眾多監管案例以及信公諮詢對規則的理解,年報預約在3-4月的中小板及創業板上市公司,年度業績快報需要在2月底之前披露,而年度業績快報修正公告最遲不晚於3月上旬進行修正,而滬深主板的公司則是在年度報告披露前發現有差異及時修正。更重要的是,無論是業績快報或者業績快報修正披露的數據,均需要保證落在業績預告(如有)的區間內或與法定預測期間裡的最後一次預計差異較小,才能避免被處罰。

那麼上市公司如何避免發生業績快報披露違規呢?信公諮詢建議如下:

1、為保證所披露的財務數據不存在重大誤差,公司發佈的業績快報數據和指標應事先經過公司內部審計程序。

2、與公司年審會計師提前進行溝通,對年度財務數據進行初審,對相關模糊的會計處理口徑儘早確認,降低修改的可能性。

3、公司進行業績預告時,公司應當保證後續年度業績快報及年度報告的利潤數據可以落在預告的區間內(滬市主板儘量控制上下區間在20%,深市主板、中小板鼓勵控制在30%,創業板為30%),過小的區間範圍容易導致業績預告不準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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