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貧搞形式主義、弄虛作假……東營濱州通報8起典型問題

東營聚焦五大重點領域 從嚴從快查處一批突出問題

根據省紀委要求,自3月20日至5月5日,市紀委部署開展重點領域整治專項行動。期間,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聚焦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奢靡之風,扶貧及民生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黨員幹部涉黑涉惡腐敗及充當“保護傘”問題以及其他領域等五大重點領域,從嚴從快查處了一批突出問題。為進一步嚴明紀律規矩,發揮警示教育作用,現將查處的3起典型問題通報如下。

利津縣農業局農經站副站長陳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2016年12月,陳強在負責市級財政扶持農民合作社項目中,對志強農作物種植專業合作社報送的扶貧材料審核把關不嚴,未發現其報送的扶貧資金約1萬元不符合“10萬元補助資金中不低於20%的資金即2萬元用於扶貧”的要求,致使該項目通過驗收並違規獲得10萬元補助資金。2017年3月,陳強發現該問題後,要求該合作社進行整改,但沒有實地走訪調查核實,未發現該合作社未進行整改、報送材料不真實的問題,致使2萬元扶貧資金落實不到位,並造成不良影響。利津縣監察委員會給予陳強警告處分。

東營區龍居鎮麻三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李之強在危房改造中弄虛作假等問題。2015年,在麻三村危房改造過程中,李之強擅自與其他村幹部偽造驗收材料,致使不符合危房改造條件的26戶村民違規獲取補助資金143375元。同時,李之強還存在違反議事規則、違規收受他人財物等問題。東營區紀委給予李之強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河口區義和鎮北大屋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楊效泉違規挪用扶貧資金問題。2016年,在北大屋村實施精準扶貧生態林種植項目中,楊效泉將部分扶貧資金和用扶貧資金購置的化肥、農藥違規發放給非貧困戶。同時,楊效泉違規挪用扶貧專項資金90155元用於支付村集體其他支出。河口區紀委給予楊效泉黨內警告處分。

濱州市紀委通報5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鄒平縣民政局福利管理辦公室原主任李德剛為父母違規辦理低保問題。2006年1月,李德剛利用在縣民政局工作的便利,為不符合低保條件的父母辦理低保,至2017年8月共騙取低保金3.28萬元;在組織審查期間,李德剛提供虛假情況,不如實向組織說明有關問題,對抗組織審查,李德剛受到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違紀所得予以追繳。時任西董鎮馮家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韓延福和西董鎮民政所所長徐殿臣在李德剛父母申請低保時,不正確履行職責,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陽信縣水落坡鎮段馬村黨支部書記段紅軍坐收坐支並超範圍發放扶貧項目收益資金問題。2016年,段紅軍未將1.8萬元扶貧項目收益資金納入專用賬戶管理,並超範圍發放收益資金。段紅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超範圍發放資金予以追繳。

濱城區濱北街道英才社區計生專幹張鳳霞偽造材料為母親辦理低保問題。2012年12月,張鳳霞利用在社區工作的便利,私自偽造居委會民主評議、公示等材料,且不如實填寫家庭成員情況,為不符合低保條件的母親申報低保戶,至2017年8月共騙取低保金0.92萬元。張鳳霞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所得予以追繳。

惠民縣魏集鎮民政辦公室主任李俊慶、姚家口村黨支部原書記姚春亭在扶貧工作中不正確履職問題。2016年2月至2017年6月,姚春亭未及時上報本村4名低保戶死亡信息,李俊慶未及時核實低保戶死亡信息,致使4名低保戶家屬多領取低保金0.75萬元,李俊慶、姚春亭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多領取的低保金予以追繳。

無棣縣西小王鎮東黃村黨支部原書記王君禮在扶貧工作中不正確履職問題。2016年,王君禮在東黃村養牛場扶貧項目建設中,未按規定進行招標;在危房改造工作中,為不符合條件村民申報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王君禮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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