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4月13日至4月15日12時填報春季高考志願

天津市招生委員會 高等學校招生辦公室文件

津招辦高發〔2018〕8 號

市高招辦關於做好 2018 年天津市 春季高考填報志願工作的通知

各區招生辦公室、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 2018 年天津市春季高考填報志願工作,保證錄取工 作的順利進行,根據《2018 年天津市高職院校春季考試招收中 職畢業生實施辦法》(津招辦高發〔2017〕30 號)、《2018 年天津市高職院校春季考試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實施辦法》(津 招辦高發〔2017〕31 號)和《天津市高等學校招生填報志願及 志願信息採集工作規範》(津招考院發〔2010〕2 號),現將 有關填報志願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報志願時間

4 月 13 日至 4 月 15 日中午 12 時,考生登錄招考諮詢網 (www.zhaokao.net)填報春季高考志願,逾期不再補報。

二、填報志願依據及規定

(一)填報志願依據

考生填報志願的依據是天津市招生委員會高等學校招生辦 公室(以下簡稱“市高招辦”)公佈的《2018 年天津市普通高 等學校春季招生計劃(面向中職畢業生)》、《2018 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學校春季招生計劃(面向普通高中畢業生)》及各招 生院校的招生章程。

招生計劃按照錄取批次順序編制。各錄取批次計劃中,院校名稱前面的四位數字為學校代碼。專業名稱前面的兩位數字為專業代碼,各專業名稱後面的數字為該專業的學制和招生計劃數。招生計劃中所列專業學費標準由各招生院校提供,僅供考生參考。收費標準以考生錄取通知書隨附的收費明細表為準。

(二)填報志願規定

春季高考實行網上填報志願的方式。凡春季高考總成績(含 政策加分)達到填報志願分數範圍的考生均可填報志願。

考生在規定的填報志願時間內,登錄招考資訊網 (www.zhaokao.net) ,進入春季高考網上填報志願系統,按照《春季高考網上填報志願系統使用說明》的提示進行填報。考生須輸入考生號、姓名、手機號碼,通過獲取手機驗證碼的方式,登錄系統及填報志願信息。考生填報志願後,應通過點擊“保- 2存草表”按鈕保存所報志願信息,並通過點擊“導出草表”按鈕來打印、查看志願信息。如需修改志願信息,考生可在規定 時間內重新進入系統,在志願填報頁面上修改並保存。在填報志願截至時間前,考生須點擊志願填報頁面上的“最

終確認志願”按鈕,其所報志願方能正式生效。如考生只填寫了志願草表,但未最終確認志願,將視為自願放棄填報志願, 其所填寫信息無效。考生須對所報志願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考生手機號碼是登錄填報志願系統、接收相關信息的重要工具,考生要確保手機號碼準確,並注意做好個人信息及手機接收信息的安全保管。因自身填報失誤、個人信息洩露等原因造成的後果,由考 生本人負責。

三、錄取批次及志願設置

(一)春季高考(面向中職畢業生)

春季高考(面向中職畢業生)各招生院校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和公佈的本校招生章程,在填報志願分數範圍內,根據考生志願,以考生的文化成績和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為主要依據,德 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1.批次設置。春季高考(面向中職畢業生)錄取批次依次為:藝術類本科批次、普通類本科批次、藝體類高職批次、普通類高職提前批次和普通類高職批次。符合分數範圍的考生如 未被上一批次院校錄取,可繼續參加後續批次院校的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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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志願設置。藝術類本科批次實行順序志願,設有 2 個院 校志願,每所院校志願欄中設 1 個專業志願。 普通類本科批次實行平行志願,共設 A、B、C、D、E 等 5 個平行院校志願,每所院校志願欄中設 2 個專業志願。 藝體類高職批次實行順序志願,設有 2 個院校志願,每所院 校志願欄中設 2 個專業志願和 1 個服從調劑專業志願。 普通類高職提前批次實行順序志願,設有 1 個院校志願, 院校志願欄中設 2 個專業志願和 1 個服從調劑專業志願。 普通類高職批次實行平行志願,共設 A、B、C、D、E、F、 G、H、I 等 9 個平行院校志願,每所院校志願欄中設 6 個專業 志願和 1 個服從調劑專業志願。

(二)春季高考(面向普通高中畢業生)

春季高考(面向普通高中畢業生)各招生院校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和公佈的本校招生章程,在填報志願分數範圍內,根據考生志願,以考生的技術、綜合能力考試成績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綜合 評價、擇優錄取。 1.批次設置。春季高考(面向普通高中畢業生)錄取批次依次為:高職提前批次、高職普通批次。符合分數範圍的考生如未被高職提前批次院校錄取,可以繼續參加高職普通批次院 校的錄取。 2.志願設置。高職提前批次實行順序志願,設有 2 個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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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願,院校志願欄中設 3 個專業志願和 1 個服從調劑專業志願。

高職普通批次實行平行志願,共設 A、B、C、D、E、F、 G、H、I 等 9 個平行院校志願,每個院校志願欄中設 6 個專業 志願和 1 個服從調劑專業志願。

四、投檔方式

(一)順序志願投檔 實行順序志願投檔錄取的批次,按照“志願優先、分數排序” 的規則進行,即:在同一個錄取批次中設置的兩個院校志願在錄取時有先後順序。第一志願錄取時,計算機系統先依次檢索各個招生院校的一志願生源,將選報同一招生院校的一志願考生

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生院校的招生計劃和投檔比例進行投檔。如果招生院校在第一志願錄取時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計劃,可以招收第二志願的考生,第二志願投檔規則與第一志願 相同。

(二)平行志願投檔

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一次投檔”的規則進行,即:計算機投檔系統先對符合條件的考生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依次檢索每個考生填報的 A、B、C、……G、H、I 院校志願,若考生符合其中一所以上院校的投檔條件時,則投檔到序號在前的院校。若考生只符合其中一所院校的投檔條件,則直接投檔到該院校。平行志願均實行一次性投檔,如考生因身體條件、所報專業等不符合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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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要求而被退檔時,該考生電子檔案將不再投向其他平行志 願院校。

五、其他相關規定

(一)特殊類專業的報考要求 1.報考藝術類美術專業志願的考生,須參加普通高考或春季高考藝術類美術專業市級統考且成績合格;報考藝體類其他專業的考生須參加學校組織的專業考試且成績合格。否則,填 報的志願無效。 2.報考提前批特殊類專業(院校有專業考試要求)的考生,須按照院校招生章程規定,參加招生院校組織的專業考試或面 試且成績合格。否則,填報的志願無效。 3.報考春季高考(面向中職畢業生)英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全市統一組織的春季高考英語聽說測試且成績合格。否則, 填報的志願無效。

(二)春季高考與秋季普通高考錄取的相關規定

已被春季高考錄取,且符合本市秋季普通高考報名條件並報名參加考試的考生,如果已在春季高考中被高職院校錄取,則只能報考秋季普通高考的本科院校(專業)志願;如果在春季高考中已被本科院校(專業)錄取,則不能再報考秋季普通高考的各批次志願。如考生被秋季普通高考和春季高考同時錄取,教育主管部門在進行電子學籍註冊時,只保留其秋季普通 高考錄取資格,春季高考的錄取資格將予註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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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招辦、各有關單位要加強對考生志願填報的指導,加大招生宣傳諮詢服務力度,使廣大考生了解填報志願的規定和 要求,確保考生填報志願準確規範。

2018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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