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產權房”的詐騙套路,可深可深了……

71歲的黃某,是深圳市福田區的原住民,上個世紀就蓋起了自建樓。深圳人都知道,在福田區有自建樓,那可是坐擁千萬身家。而且,黃某擁有香港戶籍,兒子定居國外,這可是無數人羨慕的人生贏家啊。

“小產權房”的詐騙套路,可深可深了……

2013年12月底,黃某以2100萬元人民幣的價格將房屋轉讓給了陳先生。黃某用這筆錢做生意,沒想到全虧掉了,還欠了很多債。唉聲嘆氣的黃某四處尋錢時,有人就教給他一套空手套白狼的“金融技巧”,黃某從此開始了職業詐騙的人生。

“小產權房”的詐騙套路,可深可深了……

2015年6月,黃某和被害人文先生簽訂了一份借款合同,以早已不屬於他的房屋為擔保,向文先生借款人民幣150萬元,五年還清。合同約定,黃某每個月向文先生支付本金及利息6萬元。大半年時間,黃某共支付了66萬元。2016年4月,黃某沒有支付利息,失去聯繫。

“小產權房”的詐騙套路,可深可深了……

與文先生簽訂借款合同的同時,黃某又和被害人祖先生簽訂了這棟房屋的五年租賃承包協議,祖先生支付了150萬元人民幣。黃某說,之前的租賃合同還沒有到期,我每個月先給你支付6萬元租金收益,等合同到期後,再由你來經營。祖先生欣然同意,當起了坐收租金的“二房東”。此後大半年裡,黃某陸續支付了62萬元的“租金收益”,之後停止支付,失去聯繫。

“小產權房”的詐騙套路,可深可深了……

嚐到“套路”的甜頭,黃某一發不可收拾,如法炮製,又與宋先生、劉先生、鄭先生、甘先生、黎先生、吳先生簽訂合同,或者是租賃承包,或者是大額借款,先收對方一大筆錢,然後每月給回一筆小錢,過上一段時間,就停止支付,玩起失蹤。後來,他乾脆跑到國外兒子家去了。被害人如夢初醒,去查那套房子,才發現那棟樓早就不姓黃了。

“小產權房”的詐騙套路,可深可深了……

房屋重複出售出租抵押的糾紛並不鮮見,可是這麼多人“中招”,還真的讓人不可思議。

按說,這個騙局沒有多少含金量,這些被害人怎麼就能毫不猶豫地把上百萬銀子交給他?其實,這些人也不傻,有的被害人在籤合同時,專門找了律師作見證;有的被害人專門去街道辦事處核實過,房屋的所有人確實是黃某。至於房子裡另有租客,也很正常,黃某特意叮囑他們,不要去打擾租客,免得影響包租。

“小產權房”的詐騙套路,可深可深了……

按說,不動產登記是最準確的物權證明,但我國的農民自建房不允許上市流轉,有的還涉及違建,根本就辦不了登記。所以,黃某向陳先生轉讓房屋後,只要不向村委申報,村委或街道就不瞭解房屋易手的情況,從原始登記看,房屋所有人仍是黃某。黃某正是利用這個管理漏洞,屢屢行騙得手。

“小產權房”的詐騙套路,可深可深了……

2017年3月,黃某回國,受害人將其送到了派出所。同年7月,案件移送深檢君審查起訴。

辦案的彭檢察官是個白皙斯文的小夥子,他有條不紊地分析說,“黃某隱瞞房屋已經轉讓的事實,在不具備實際履約能力的情況下,與多人分別簽訂租賃合同,將涉案房產重複租賃,重複收取鉅額租金;同時又以涉案房產或涉案房產的租金收益為擔保,向2人借貸鉅款,後停止支付款項,並失去聯繫。其詐騙故意明顯,詐騙數額巨大,造成被害人實際損失共計769.2萬元人民幣,其行為已經構成了合同詐騙罪。”

“小產權房”的詐騙套路,可深可深了……

經深檢君提起公訴,近日,法院以合同詐騙罪判處黃某12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30萬元,對其財產依法追繳,退賠給被害人。兩鬢蒼蒼,鐵窗度日,可謂悽慘。

而據黃某交代,社會上專有一些人在玩這種“套路”。

“小產權房”的詐騙套路,可深可深了……

彭檢察官提醒市民說, “小產權房交易中,最容易出現一房多賣多租多抵的情況。表面上看,房子還在原業主名下,靠這個掩護,他今天抵押給甲,明天又租賃給乙,而房屋可能實際上早已經轉讓給了丙。而真正的抵押,必須在房屋登記機構辦理抵押登記,當事人私下籤訂的抵押合同沒有任何法律效力。缺乏法律常識而又被高額利息收益所吸引,這是上當受騙的重要原因。”

“小產權房”的詐騙套路,可深可深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