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圈“陰陽合同”真的普遍存在嗎?

娛樂圈“陰陽合同”真的普遍存在嗎?

6月3日,有媒體報道由於崔永元在微博曝光范冰冰千萬片酬,並起底疑似大小合同等偷漏稅線索,引發了相關部門關注,范冰冰工作室所在的無錫地稅局已經介入調查,國稅總局隨後也公開發聲。對於網友廣泛熱議的明星稅務一事,騰訊《一線》採訪了多位業內人士,對娛樂圈是否存在“大小合同”、明星避稅手段等進行了調查。

崔永元炮轟事件引發明星納稅爭議 國稅總局責成調查

娛樂圈“陰陽合同”真的普遍存在嗎?

今天下午,央視發佈獨家消息,稱針對近日網上反映有關影視從業人員簽訂“陰陽合同”中的涉稅問題,國家稅務總局高度重視,已責成江蘇等地稅務機關依法開展調查核實。如發現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將嚴格依法處理。

與此同時,關於娛樂圈交易“潛規則”的討論也空前高漲。據一位法律相關人士透露,所謂“大小合同”其實就是人們日常所說的“陰陽合同”:交易雙方簽訂金額不同的兩份合同,一份金額較小的“陽合同”用於向主管機關備案登記納稅;另一份金額較高的“陰合同”則實際約定雙方交易價格,彼此對其秘而不宣,目的就是逃避納稅這一法定義務。

“大小合同”在娛樂圈確實存在 但現在已經不“流行”了

一位從業多年的資深影視製作人告訴《一線》,演藝“陰陽合同”的情況在娛樂圈確實存在,“但那是多年前的事了,現在大明星不會這樣做”。他透露,如今明星的演出稅務事宜都是甲方代扣代繳,不見稅票大明星是不會出演的。而這樣的說法也在其他製片人口中也得到了印證,目前幾乎所有知名演員談的都是稅後片酬,繳稅責任在甲方。

該製作人透露,現在即便有少量二、三流演員這麼做,也只是為了“討好”甲方,為自己爭取上戲機會,“籤兩份合同,雙方都一起逃稅。”但對於像范冰冰那樣的一線大咖而言,這麼做的可能性並不高,“範爺的團隊不會這樣做,沒必要,因為不缺演出機會,為啥自己來承擔逃稅責任?”不過,他認為最後還是要以有關部門的調查結果為準,“如果范冰冰真的這麼做了,那就只好就犯了,沒跑了。”

他直言:“現在明星都有自己的公司和法務團隊,不會傻到讓甲方留有 ‘陰合同’的案底的。”而且,據其瞭解,如今高收入的名人已經納入稅務局的重點名單,進行嚴格監管、定期彙報。

明星避稅更“高級”的手段多得是:分期付款、股權運作

調查中,多位影視圈人士均向《一線》表示,簽署“大小合同”畢竟是違法行為,現在明星避稅的花樣很多。

一些常規的手段,就是在避稅地或者低稅率地區註冊公司(例如新疆霍爾果斯等)、放棄國籍、設立信託等。而一些非常規的手段則包括片酬分期付款、演員成立多家公司與甲方簽署多份合同,來鑽稅率的空子等。

一家影視公司老總還更加隱晦地向《一線》透露,現在演員、尤其是基本都有自己個的公司,裡面涉及資本運作遠比“大小合同”更復雜,“現在明星的片酬、廣告、代言之類的收入基本都由自己的經紀公司運作,而入股、股權交易可能 ‘貓膩’更大。”

基於這些五花八門的避稅方法,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蔣震倡導:“現在需要對名人的收入進行全口徑管理,除了出場費、代言費、廣告收入,股權轉讓也應該納入管理口徑,未來推進個人所得稅的綜合與分類改革時,可以考慮把高收入階層納入綜合計徵。”

而對於國稅總局將嚴查演藝圈“陰陽合同”一事,業內人士一致表示支持,“規範了市場,才能使中國娛樂產業長遠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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