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想要更有勝算的爭取撫養權的做法
(1)離婚前多照顧孩子,與孩子多培養感情,因為法官在判孩子的時候一切以孩子的成長環境為主要;
(2)如果雙方已經分居,最好爭取與孩子一起生活,對小孩健康教育有有利的,法律會優先考慮;
(3)如果夫妻雙方都忙於工作,最好讓自己的父母幫助照看孩子;
(4)要及時改正自身的不良習慣與生活作風,因為小孩子的成長環境對於小孩子來說影響非常大的;
(5)自己沒有工作的,積極尋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二、爭奪孩子撫養權法律有何相關規定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
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對於後代沒有保障的,法律會酌情考慮;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在子女撫養的問題上,法律一切都是以孩子對孩子身心健康有利的方面去考慮的,所以,如果想要爭奪撫養權的,最好還是要改掉一些對於孩子身心健康有不利影響的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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