傑克·倫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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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過《野性的呼喚》的朋友一定知道作者英國著名作家傑克·倫敦還有一部最為璀璨的短篇小說《熱愛生命》。在書裡,我深切的感受到生命是存在於世界的基石和原點,認真對待生命是每個人最基本,最不可或缺的態度,就像科幻作家劉慈欣《三體》中闡述的那樣,所有一切的前提是有生命權,沒有生命,所有的一切都是空中樓閣,生命權是自己最不可放棄的權利,也是自己最不可讓渡的責任。

在我看來《熱愛生命》一文,區區幾十頁篇章,其文字樸拙,力透紙背,一股不屈於生活艱險,奮力抗爭的精神撲面而來,在種種困難,重重艱險,甚至是死亡威脅的情況下,也不曾放棄過信念。

《熱愛生命》講述的是主人公作為一名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比爾拋棄,他自己不得不獨自跋涉在廣袤的荒原上,內心始終想念著南方約定的地點。隆冬寒夜,風雪襲來,他面臨著這樣的困難,沒有一點食物,腿受了傷,鞋子破了,腳在流血。但他始終相信朋友比爾在約定的地方等他,他頑強的歪歪斜斜地蹣跚在佈滿沼澤、丘陵、小溪的荒原上,艱難地前行著。就在他的身體非常虛弱的時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發現這匹病狼舔著他滴落下的血液,緊緊跟在他的身後。就這樣,兩個瀕臨死亡的生靈拖著垂死的軀殼在荒原上互相獵取對方。為了活著回去、為了戰勝這匹令他作嘔的病狼,最終在人與狼的戰鬥中人獲得了勝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終他獲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這個悲壯的故事跨越時間的阻隔,完美塑造一個富有頑強意志力小說主人公形象。你可以充分發揮你的想象,在寂寥的北方荒野裡,在嚴寒和野獸的威脅下,主人公孤身一人,極端疲倦和衰弱,通過自己的行動,尋找著求生之路。即使他的身軀已經形如殭屍,他內在的生命卻不願死去而逼著他前行。

我的感悟在於對於生命我們只能活過這一世,如何生活是我們必須賦予的意義,我記得在《生活的意義》中,作者精神病理學家維克多·弗蘭克曾如此表示:“如果人生真有意義,痛苦自應有其意義。痛苦正如命運和死亡一樣,是生命中無可抹煞的一部份。沒有痛苦和死亡,人的生命就無法完整。一個人苦能接受命運及其所附加的一切痛苦,並且肩負起自己的十字架,則即使處在最惡劣的環境中,照樣有充份的機會去加深他生命的意義,使生命保有堅忍、尊貴與無私的特質。否則,在力圖自保的殘酷鬥爭中,他很可能因為忘卻自己的人性尊嚴,以致變得與禽獸無異。險惡的處境,提供他獲致精神價值的機會;這機會,他可以掌握,也可以放棄;但他的取捨,卻能夠決定他究竟配得上或配不上他所受的痛苦。”

傑克·倫敦筆下的主人公之所以熱愛生命,最終戰勝艱險,更重要的是在於其有所信仰。他雖然被朋友比爾殘忍拋棄,可他仍信任比爾。他堅信,朋友比爾會在前方不遠處等他,他們會會合,然後一直往南走去。這種信仰是一直支撐著主人公的精神支柱。也許是對生命本身的渴求,熊在他昂揚的生命的咆哮中退卻了,病狼在他可怕的耐心中倒下了。難怪維克多·弗蘭克強調,當一個人深陷苦難的時候,只要他還有信念,並且盼望信念介入他的生命來改變他的現狀時。信仰就在他的生命中發揮了及為重要的作用。

書中有這樣一個片段,病人一路爬著,病狼一路跛行著,兩個生靈就這樣在荒原裡拖著垂死的軀殼,以相互獵取著對方的生命為最終的目的。面對絕境,死是容易的。有時候,死是幸福的,掙扎在苦難中,死往往呈現出迷人的誘惑,煥發著解脫的芬芳。而生是心力交瘁,是傷痕累累,是疲勞的極限和痛苦的頂點。我一直認為苦難在一定意義上是考驗一個人內在自由度的試金石,即一個人的內在自由能否超越外在的命運。這種人存在於任何地方,每個人面對不同的命運挑戰時,都會從痛苦中獲得成就。人最關心的並不是獲得快樂或逃避痛苦,人最關心的是瞭解生命的意義,熱愛自己的生命,即使需要為它付出代價,人也會為它去受苦,受累,同時也必將收穫屬於自己的芳華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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