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民俗之喪葬:莊嚴肅穆的禮儀

寧化舊時喪禮莊嚴肅穆,多依古禮舉行,城關比鄉間講究。老人死亡,俗稱“白喜”。所以寧人辦喪也講排場,以示兒女孝順。整個喪禮繁枝瑣節甚多,拖延時日較久,有“報喪”、“落棺”、“開弔”、“做七”、“出殯”、“上祖堂”等程序,,事後還要“上墳”、“做百日”、“做週年”、“做忌日”。其中有兩件怪事:一是說人死後的四七、七七兩天若恰逢陰曆的“七”日,陰魂就會回家,家人都要“走七”(暫避);二是孝期未滿,孝子不得嫁娶,若婚事已定,卻又可在“七限”(49天)內成婚。總之,似乎死人和“七”有著特殊的牽連,俗語就有“死人撞七”的說法。

客家民俗之喪葬:莊嚴肅穆的禮儀

報喪。老人逝世,“男廳堂,女間房”,即男死要在廳堂,由兒女守候著嚥氣,女死則將遺體移至廳堂。孝子與其族人分頭奔告死者親戚,貼出“訃告”,分發報訃,俗稱“報喪”。

落棺。召僧道置魂幡,,設靈位,“開路引”,化紙轎,點鐵樹燈、腦頭燈。內親送褥,計重墊蓋入棺,並將記有生歿年月日時及兒孫姓名的內碑按男女分放腳下或頭上,以為日後考據。女喪則要外氏(孃家)親視裝殮,釘蓋加漆,俗謂“落棺”。

客家民俗之喪葬:莊嚴肅穆的禮儀

開弔。三餐靈前供飯,女眷早晚哭靈。置孝堂,豎銘旌,供祭品,誦祭文,孝子及五服親屬各服其服,分別跪拜哭奠,,謂之“成服開弔”。

做七。每屆七期,孝子孝孫著孝服,備牲酒哭拜祭奠,請僧道做“法事”,直至七七四十九日,俗稱“做七”。

出殯。待地理先生選好墳地,貼出訃聞,擇日“堂奠”致祭。是夜,由孝子孝孫穿麻帶孝領人去“偷青”,就是明火執仗地“偷”別人地裡的蔬菜瓜果,用作佐料煮米裸丸。吃完又祭,此番祭奠,祭文改用紅紙寫,名為“辭堂”。翌日清晨,送葬親友到後分發孝布,僧道在靈前誦唸“請起文”,接著起棺出門,俗謂“出送”。

上祖堂。僧道誦經拜懺超度亡魂三至七天,最後焚燒紙紮“靈屋”,引陰魂至祖堂安祀,謂之“上祖堂”。

客家民俗之喪葬:莊嚴肅穆的禮儀

送殯隊列,由長子捧靈牌在前,孝子孝孫護棺柩隨後,接著按老幼尊卑往墳地方向進發。族親、女婿、外孫各戴白帽,腰纏白帶,房親黃帽黃帶,孝子孝孫麻衣麻帽,哭杖草履,邊哭邊行。途中停棺路祭,孝子孝孫圍著棺柩“轉喪”,祭畢飛跑回家跪迎送喪親友。治喪期間,開弔要做“齋飯”,出殯後做“拆封”謝客。一般吃齋飯不拘席,女死由“外氏”坐首席。

對墓地的選擇講究龍脈、風水。動土、立碑要擇吉時,墓主若是婦女,墓碑都稱“××孺人”。墳墓建好第“三朝”孝子、孝孫要“上墳守孝”期滿“做百日”,翌年死期“做週年”,逝世紀念“做忌日”,滿十生日做“冥壽”,都要虔誠敬祀一番。

解放以前,淺葬也是寧人特有的習俗。即親屬死後草草埋葬,待找到山場或經濟寬裕後,再行建墳立碑。有的則乾脆停柩在家,或築殯寮暫厝郊外。據稱這是客家人在遷徙過程中形成的,他們每到一處,自己也不知道能居留多久,為便於再遷時帶走親人遺骸,於是採取了權宜之計。現在民間治喪,禮儀已較前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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