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王國繼承製度,為何英、法、西、德等國的國王因缺而互相繼承

中國皇帝繼承製度是嫡長子繼承製,並夾帶兄終弟及制,這對於中國人來說很好理解,而我們經常發現歐洲英、法、西、德意志等國的國王經常出現因缺而互相繼承,讓人感覺特別混亂,搞不清楚他們之間的關係。

概括地講,這是由於歐洲國家的繼承規則和廣泛的聯姻導致的。

在歐洲的王國時代,君主制的國家(地區)分為兩類:世襲君主制和選舉君主制。世襲制的國家(地區)主要是長子繼承製。長子繼承製最基本的規則就是,君主最大的孩子有最優先的繼承權;如果君主沒有孩子,則按照某一規則由其他近親繼承。在男權時代,男子通常享有更高的繼承權,比如著名的《薩利克法》就規定女子沒有繼承權。

1、嚴格貫徹《薩利克繼承法》的國家中,包括法蘭西王國,德意志大部分的君主國,這些國家在上述長子繼承的基礎上,排除了所有女性的繼承權,通常優先傳子,然後是兄弟或者兄弟的兒子。另外,有些地區允許女性的後代繼承,但大部分地區不允許。

2、不貫徹《薩利克繼承法》的國家,也有許多偏向男權,比如英格蘭在2013年以前也是男性優先。女性雖然有繼承權,但是要排在同級男性後面。例如英格蘭與愛爾蘭聯合王國中的亨利八世的三個孩子依次當了國王或者女王,順序是愛德華六世(幼子),瑪麗一世(長女),伊麗莎白一世(次女)。

3、還有些國家貫徹嚴格的長子繼承製,不考慮男女的因素,但比例較小。

除了繼承製度以外,各國互相通婚聯姻也是各國王位互相繼承的重要原因。歐洲貴族通常都是跨國通婚的,因此許多國家的王室之間都有很強的親緣關係,例如丹麥、瑞典和挪威的女王瑪格麗特一世,她是丹麥公主,嫁給了丈夫挪威國王哈康六世,她在她兒子死後繼承了她兒子的丹麥王位,又在丈夫死後繼承了丈夫的挪威王位。

還有一個更著名的例子,英格蘭聯合王國的維多利亞女王被稱作“歐洲的祖母”,她的子女包括:

長公主維多利亞:嫁給了德意志第二帝國皇帝腓特烈三世,生了德皇威廉二世,希臘國王康斯坦丁一世的王后索菲;

阿爾伯特愛德華王子;娶了丹麥公主亞里山德拉,子女包括聯合王國國王喬治五世,挪威國王哈康七世的王后摩德;

艾麗斯公主:嫁給了黑森大公路德維希四世;

阿爾弗雷德王子:薩克森-哥達-阿爾滕堡大公,娶了俄羅斯女大公瑪麗亞·亞歷山大羅夫娜(沙皇亞歷山大二世的女兒),子女包括羅馬尼亞國王斐迪南一世德王后瑪麗;

阿瑟王子:康諾特和斯特拉森公爵,娶了路易斯·瑪格列公主(德皇威廉一世侄孫女),子女包括瑞典國王古斯塔夫六世的太子妃瑪格麗特(丈夫繼位前死了= =)

貝翠絲公主:嫁給了巴騰堡的海因裡希·莫里茨王子,子女包括西班牙國王阿方索十三世的王后維多利亞尤金妮亞。

因此,這些歐洲王室互相有著廣泛與緊密的親緣關係,在上述繼承法下,如果國王沒有子嗣,非常容易出現由其他國家的親屬來繼承王位的情況。

例如威廉三世,他是蘇格蘭國王、奧蘭治親王、荷蘭執政、英國國王。

又例如英國溫莎王朝,自1917年統治英國和其海外領地的家族,其前身為薩克森-科堡-哥達王朝,薩克森-科堡-哥達王朝是源自德國,曾經統治薩克森-科堡-哥達公國(1826年-1918年),比利時(1831年至今),葡萄牙(1853年-1910年),保加利亞(1887年-1946年)和英國的歐洲王室。一戰期間,英國因為和德國交戰,為安撫民心,英格蘭王室把自己的王朝名從薩克森—科堡-哥達改為了溫莎。

再舉一個例子,西班牙的卡洛斯二世,西班牙國王腓力四世之子,母親為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斐迪南三世之女瑪利亞·安娜。由於卡洛斯二世很早就被診斷為不育,誰來繼承西班牙殖民帝國就成為西班牙乃至全歐洲的重要問題。有權繼承西班牙王位的有三位王子,分別是法國安茹公爵腓力(法王路易十四的次孫)、巴伐利亞的約瑟夫·斐迪南親王(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利奧波德一世外孫)和奧地利的卡爾大公(利奧波德一世次子)。他們的繼承權都是建立在與西班牙國王腓力三世的關係上的。

歐洲王國繼承製度,為何英、法、西、德等國的國王因缺而互相繼承

卡洛斯二世

路易十四的母親奧地利的安妮是西班牙國王腓力三世的長女,路易十四本人娶了西班牙國王腓力四世的長女瑪利亞·特麗薩。皇帝利奧波德一世的母親瑪利亞·安娜是西班牙國王腓力三世的次女,利奧波德一世本人娶了西班牙國王腓力四世的次女瑪格麗塔。而瑪格麗塔和卡洛斯二世是同母所生。利奧波德一世與瑪格麗塔只有一個女兒:瑪利亞·安東妮婭,她就是巴伐利亞的約瑟夫·斐迪南親王之母。

西班牙的貴族階級由於希望保持西班牙殖民帝國的完整,支持安茹公爵腓力為繼承人,前提是他放棄法國王位的繼承權。最終卡洛斯二世在他們的堅持下立囑指定腓力為繼承人。1700年11月1日,卡洛斯二世去世,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終結。法國的安茹公爵腓力即位成為國王腓力五世,他是延續至今的西班牙波旁王朝的第一位君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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腓力五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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