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選人從來不先看能力

老闆選人從來不先看能力

半年前,我面試了兩個人,A和B,都是女生。我大概花了10分鐘時間思考,最後決定要A。

A原來在一家公司做會計,想換工作,對新媒體、互聯網和移動互聯網領域完全不懂,30多歲,已婚,育有一孩,不會開車。

B大學剛畢業,20歲出頭,未婚,對新鮮事物看似很擅長,會開車。

我要A的原因很簡單,雖然她年紀較大,已婚,且不擅長新興行業,看起來有點兒弱勢,但這恰恰是女性在職場中能長期穩定的一個重要因素,她會相對更有責任心。員工的責任心和穩定性對一個公司來說很重要,因為培養一個人實在不容易,之前招了一位90後女生,剛培養好,她就提出辭職,說要回老家結婚。

A還能做公司會計,這項絕對加分,不會開車,就讓她學車,技能都可以學。新業務不熟,也可以學,能力可以慢慢培養。事實證明她是個聰明的人,兩個月時間,新工作全部學會上手,效率比老員工還高,做的效果也很好。給她一個任務,不用領導操心工作進度,處理得妥妥當當。

我錄用她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因素,她有信仰(這並非錄用人的標準,但有時會加分)。這個因素在以後的工作中就很明顯地體現出來。

有一次發工資時,多發了她一些,她馬上留言說,是不是發錯了,數額給多了。我說,就按這個數目來,多的是獎金。

有一次,我安排她協助朋友的一項工作,朋友非常客氣地發了個紅包給她,她被嚇到了,把紅包發回去,朋友沒有接。

她對我說:“紅包還是先放你那裡,然後你還給你朋友。”我說:“沒關係,紅包你收著,就當作獎勵,應該的。”她回了一句:“很不好意思。”

雖然這些錢數目都不大,但能判斷一個人的人品。

後來我慢慢將一些重要的事情交給她,她依舊能處理得很好。

能做大事的都是從解決小事開始,能力是在一件件小事上鍛煉出來的,當你具備別人沒有的能力時,歲月和伯樂都不會虧待你。

(風吹麥浪摘自《今晚報》刊登於《意林》2017年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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