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酒後駕駛電動車 挑釁交警被行政拘留

建始網訊(通訊員肖亞玲 黃木)“我開的可是電動車,憑什麼被查酒駕?”你知道嗎?開電動車也不能喝酒。6月2日晚,建始縣公安局三里派出所在夜查酒駕醉駕毒駕時,市民孫某酒後駕駛電動車上路,還駛進派出所挑釁交警。最後,被建始警方依法給予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6月2日晚8時許,建始縣公安局三里派出所在轄區開展酒駕醉駕毒駕行動,在檢查中查處交通違法行為人1人,並依法傳喚至三里派出所接受調查。10時許,正在辦案區辦案的民警聽見派出所大院內傳來連續不斷的摩托車喇叭聲,所長韓濤遂到院內查看,發現一男子駕駛一輛摩托車,正從派出所大院離開。該男子駕駛摩托車軌跡呈S型,所長韓濤懷疑該名男子可能是飲酒駕駛,遂組織警力沿途跟隨。該男子騎車駛離派出所後,沿集鎮街道肆意駕駛,並長按車喇叭,民警當機立斷對該男子進行例行檢查,檢查中民警聞到一股濃烈的酒味,經呼氣酒精測試,該男子呼氣酒精含量顯示為131.7mg/100mL,已經達到醉駕標準。

“我開的可是電動車,憑什麼被查酒駕?”男子孫某認為自己騎的是電動車,不屬於機動車範疇,所以即便喝酒交警也無權進行處理。現場民警便告知孫某: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酒後駕駛非機動車同樣屬違法行為,也是被禁止的。”

經詢問,孫某表示在派出所大院內長按車喇叭並轉圈行駛,其目的是挑釁派出所值班民警,看他們能不能將自己抓住,在集鎮街道肆意行駛也是為了發洩。當辦案民警再次詢問被處罰後的孫某想法時,孫某告訴辦案民警:“你們是好樣的,派出所需要你們這樣辦事的人。”說完還向辦案民警豎起了大拇指。

目前,孫某因尋釁滋事,被建始警方依法給予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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